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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索引号:yjj-/2019-0323003 公文目录:财政预决算 发文日期:2018年02月01日 文  号: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九、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十、其他公开信息

1、专业名词解释

2、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局作为楚雄州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楚雄彝族自治州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通知》(楚政办通【2016】14号)执行。

1、负责全州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拟定质量发展战略、规划及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规范性文件,负责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规范工作。

2、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负责质量综合管理,组织实施国家《质量发展纲要》,推进名牌发展和质量兴州战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要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开展工业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3、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协调质量考核工作;负责工业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照职能分工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4、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计量发展规划》,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组织计量器具管理和量值传递工作;监督管理计量强制检定;负责计量器具的制造和修理、计量标准、计量授权、计量检定人员的管理和考核;监督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负责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检定、使用的监督管理;依法开展计量违法行为的查处。

5、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进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节能减排、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领域标准体系建设;承担标准化发展战略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推进工作,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受理企业产品(不含食品)标准备案;承担组织机构代码、商品条码和标准化信息管理工作;依法开展标准化工作违法行为查处。

6、负责统一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对计量认证、实验室审查认可、产品质检机构审查认可、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产品(服务)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的资格监督管理;对依法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强制性产品的认证监督,推动自愿性产品认证健康有序发展,完善管理体系和服务认证制度;协调开展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整合工作;依法开展认证认可违法行为查处。

7、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的重任。负责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规定权限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工作;定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分析;负责组织开展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查处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

9、承担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按照规定开展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10、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的科技发展,开展科研、技术引进和对外交流合作;协调组织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与管理工作。

11、指导县市在质量、标准、计量、认证认可、特种设备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应急、执法打假信息化建设。

12、承办楚雄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按照楚政办通【2016】14号批复,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内设9个科室(办公室、计划财务科、人事科、法规督查科、质量监督科、标准化认证认可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稽查科、机关党委办公室)及1个派出机构(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三)重点工作概述

加强党对质监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职能转变为核心,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增强经济质量优势为目标,加快质量强州建设,推动质量发展,维护质量安全,筑强质量基础设施,推动质量变革,更加科学务实地“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监”,着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年”活动,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持续弘扬钉钉子精神、工匠精神、愚公移山精神,以务实担当的作风开启质量强州建设新征程,助推彝州高质量发展和实现跨越发展。

1、全面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1)全力推进质量强州战略。把推进质量提升,促进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特别是质量的需要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大力发展品牌战略。认真落实《楚雄州质量品牌促动经济发展实施方案》,引导企业积极构建系统的品牌战略体系,加强品牌的维护和延伸,培育和推动广大企业争创“云南名牌”,不断提升彝州产品的竞争力。

(3)深入推进标准化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楚雄州重点产业标准提升行动计划》,建立健全重点产业标准体系,开展“标准化+”行动,强化标准实施和监督,推动工业、服务业和农业标准提升,持续推进农业、服务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工作,指导县市完成省级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任务,做好州级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项目验收工作。

(4)不断夯实计量认证认可基础。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不仅是实施质量管理、提升质量水平的基本手段,更是保障国民经济运行的重要技术支撑。

2、扎实做好安全监管工作,确保质量安全底线

(1)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和省局的要求,结合我州实际,制定2018年度重要工业产品监督抽查及风险监测计划,把“双随机”工作机制贯穿于监督抽查及风险监测工作之中。

(2)落实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职责。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职责,建立县(市)特种设备安全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县(市)政府、乡镇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建立“六位一体”的安全管理架构,按照条块结合、分工明确、相互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各县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督促指导,采取随机抽查企业和核查工作见证资料的方式,适时组织对各县市市场监管局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职责的督查;防范特种设备系统性安全风险和加强隐患排查。

(3)扎实推进执法打假和举报投诉处理工作。围绕行业性、区域性产品质量突出问题,大力开展“质监利剑”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重点消费品无证生产、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民生计量和特种设备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3、切实转变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

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按“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原则,大力精简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材料、压缩办事时限,切实做到能放尽放,能简尽简。

4、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履职水平

抓好党建工作、干部队伍建设。从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全方位做好新闻宣传工作。推进法制质监建设,紧抓财务管理工作,做好机关事务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1个,即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局,为财政全供给单位。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0人(含工勤人员3人),全部为行政编制人员。在职实有47人(含工勤人员3人),全部为财政全供养人员。

离退休人员22人,全部为退休人员,单位无离休人员。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09.26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比上年(821.66万元)增加87.6万元,增幅为10.66%。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09.26万元,全部为本年收入,无上年结转收入。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09.26万元(全部为本级财力安排经费)。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09.26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909.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9.26万元,占总支出的100%,无项目支出。

(一)本级财力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照功能科目分组,其明细如下:

1、2011701,行政运行,预算批复资金698.8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统发工资、公用经费、车辆运行费及公共交通专项经费支出。

2、20117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预算批复资金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开展专项业务支出。

3、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预算批复资金49.6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外退休费、退休公用经费支出。

4、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批复资金63.4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预算批复资金50.2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2210201,住房公积金,预算批复资金38.0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909.26万元,无项目支出),其明细如下:

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批复722.42万元,其中工资奖金津补贴支出565.5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18.79万元,住房公积金38.08万元。

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批复136.02万元,其中办公费23.93万元,印刷费1.5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1.7万元,邮电费3.5万元,差旅费5万元,会议费2.57万元,培训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3.3万元,被装购置费8.6万元,劳务费13万元,工会经费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9万元,其他交通费49.1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32万元。

3、机关资本性支出,预算批复2.5万元,用于更新老旧电脑。

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批复48.32万元,用于单位统筹外退休费用支出。

五、 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18年我局无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预算。

六、“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说明,包括“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增减变化情况。

1、楚财预【2018】8号批复我局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3.3万元,未批复因公出国(境)费用。

2、2018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批复3.3万元,2017年财政预算批复(楚财预【2017】8号)数为4万元,减少0.7万元,降幅为17.5%。

3、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批复9万元(全部为车辆运行费,未批复购置费),2017年预算批复数18万元(2017年楚财预【2017】8号实际批复数为9万元,根据财政预决算公开培训会及楚财预【2018】8号口径,将2017年项目经费等支出的车辆运行费纳入2017年预算数,所以出现此处的2017年预算批复数与2017年预算公示数不符的情况)。2018年预算数比2017年减少9万元,降幅为50%。

4、2018及2017年财政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采购预算资金13万元。其中办公用纸购置预算支出1万元,复印法规宣传资料等1.5万元,执法服装购置8.6万元,办公设备(电脑)购置2.5万元。

八、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909.26万元,2017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774.91万元,增加134.35万元,增幅为17.34%。

(一)2018年部门预算口径变动,上年列入部门项目的“小专项”不再申报,将人均公用经费标准由上年的0.8万元/年、人提高至1.6万元/年、人。

(二)2018年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测算基数较上年提高,所以列入财政预算承担的经费较上年增加。

(三)原绩效考核奖励未纳入年初预算下达,2018年将预发考核奖励纳入年初预算下达,所以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

九、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楚财预【2018】8号未下达项目支出预算,2017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46.75万元。其原因为部门预算口径变动,上年列入部门项目的“小专项”不再申报,提高人均公用经费标准,纳入基本支出,不再下达项目支出预算。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资本性支出,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二)机构运行经费的安排

根据楚财预【2018】8号批复,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91.3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电话费、邮寄费、网络使用费)、差旅费、会议费及车辆运行费等保障单位运行的基本性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的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预算绩效情况

1.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17年单位编制了2018年绩效项目预算,于2018年1月25日州人民政府下达了《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安排2018年财政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楚政通【2018】8号),对我单位申报的预算项目予以了批复,同意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奖补专项经费”、“云南名牌产品企业奖”、“质量技术监督抽查检验费”、“特种设备安全应急演练经费”四个州级预算项目,批复预算资金301.50万元。

2.绩效目标预计实现情况。

2018年计划在单位领导的积极支持,各部门的协调配合下,将实现了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称号获得单位(企业)及云南名牌产品企业获得单位(企业)的奖补;组织2次特种设备安全应急演练;对全州境内的工业产品、定量包装、老旧电梯按计划进行监督抽查。

附件:201821164325264.xls 附件:201821164335320.xls 附件:201821164344971.xls 附件:201821164352936.xls 附件:201821164358758.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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