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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索引号:yjj-/2019-0323001 公文目录:财政预决算 发文日期:2019年03月12日 文  号:

监督索引号53230001871300000

       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2019年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19年部门支出政府经济分类明细表

五、2019年部门支出部门经济分类明细表

六、2019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

七、2019年部门基本支出政府经济分类明细表一

八、2019年部门基本支出政府经济分类明细表二

九、2019年部门基本支出部门经济分类明细表一

十、2019年部门基本支出部门经济分类明细表二

十一、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二、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政府经济分类明细表

十三、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部门经济分类明细表

十四、2019年部门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五、2019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六、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十七、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表

十八、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表

十九、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政府经济分类明细表

二十、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部门经济分类明细表

二十一、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

二十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政府经济分类明细表一

二十三、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政府经济分类明细表二

二十四、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部门经济分类明细表一

二十五、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部门经济分类明细表二

二十六、2019年部门专项业务经费明细表

二十七、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明细表

二十八、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政府经济分类明细表

二十九、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部门经济分类明细表

三十、2019年部门非税收入情况汇总表

三十一、2019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三十二、2019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三十三、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三十四、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增减情况表

三十五、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增减情况表

三十六、2019年部门基础数据表

三十七、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三十八、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局2019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局作为楚雄州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楚雄彝族自治州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通知》(楚政办通【2016】14号)执行。

1、负责全州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拟定质量发展战略、规划及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规范性文件,负责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规范工作。

2、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负责质量综合管理,组织实施国家《质量发展纲要》,推进名牌发展和质量兴州战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要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开展工业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3、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协调质量考核工作;负责工业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照职能分工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4、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计量发展规划》,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组织计量器具管理和量值传递工作;监督管理计量强制检定;负责计量器具的制造和修理、计量标准、计量授权、计量检定人员的管理和考核;监督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负责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检定、使用的监督管理;依法开展计量违法行为的查处。

5、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进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节能减排、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领域标准体系建设;承担标准化发展战略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推进工作,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受理企业产品(不含食品)标准备案;承担组织机构代码、商品条码和标准化信息管理工作;依法开展标准化工作违法行为查处。

6、负责统一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对计量认证、实验室审查认可、产品质检机构审查认可、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产品(服务)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的资格监督管理;对依法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强制性产品的认证监督,推动自愿性产品认证健康有序发展,完善管理体系和服务认证制度;协调开展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整合工作;依法开展认证认可违法行为查处。

7、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的重任。负责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规定权限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工作;定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分析;负责组织开展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查处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

9、承担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按照规定开展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10、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的科技发展,开展科研、技术引进和对外交流合作;协调组织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与管理工作。

11、指导县市在质量、标准、计量、认证认可、特种设备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应急、执法打假、信息化建设。

12、承办楚雄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按照楚政办通【2016】14号批复,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内设9个科室(办公室、计划财务科、人事科、法规督查科、质量监督科、标准化认证认可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稽查科、机关党委办公室)及1个派出机构(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三)重点工作概述

加强党对质监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职能转变为核心,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增强经济质量优势为目标,加快质量强州建设,推动质量发展,维护质量安全,筑强质量基础设施,推动质量变革,更加科学务实地“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监”,着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年”活动,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持续弘扬钉钉子精神、工匠精神、愚公移山精神,以务实担当的作风开启质量强州建设新征程,助推彝州高质量发展和实现跨越发展。

1、全面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1)全力推进质量强州战略。把推进质量提升,促进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特别是质量的需要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大力发展品牌战略。认真落实《楚雄州质量品牌促动经济发展实施方案》,引导企业积极构建系统的品牌战略体系,加强品牌的维护和延伸,培育和推动广大企业争创“云南名牌”,不断提升彝州产品的竞争力。

(3)深入推进标准化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楚雄州重点产业标准提升行动计划》,建立健全重点产业标准体系,开展“标准化+”行动,强化标准实施和监督,推动工业、服务业和农业标准提升,持续推进农业、服务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工作,指导县市完成省级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任务,做好州级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项目验收工作。

(4)不断夯实计量认证认可基础。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不仅是实施质量管理、提升质量水平的基本手段,更是保障国民经济运行的重要技术支撑。

2、展示做好安全监管工作,确保质量安全底线

(1)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和省局的要求,结合我州实际,制定2019年度重要工业产品监督抽查及风险监测计划,把“双随机”工作机制贯穿于监督抽查及风险监测工作之中。

(2)落实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职责。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职责,建立县(市)特种设备安全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县(市)政府、乡镇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建立“六位一体”的安全管理架构,按照条块结合、分工明确、相互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各县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督促指导,采取随机抽查企业和核查工作见证资料的方式,适时组织对各县市市场监管局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职责的督查;防范特种设备系统性安全风险和加强隐患排查。

(3)扎实推进执法打假和举报投诉处理工作。围绕行业性、区域性产品质量突出问题,大力开展“质监利剑”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重点消费品无证生产、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民生计量和特种设备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3、本切实转变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

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按“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原则,大力精简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材料、压缩办事时限,切实做到能放尽放,能简尽简。

4、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履职水平

抓好党建工作、干部队伍建设。从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全方位做好新闻宣传工作。推进法制质监建设,紧抓财务管理工作,做好机关事务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1个,即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局,为财政全供给单位。截止2018年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7人,全部为行政编制人员。在职实有43人(含工勤人员2人),全部为财政全供养人员。

离退休人员24人,全部为退休人员,单位无离休人员。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77.20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无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比上年(909.26万元)减少132.06万元,降幅为14.52%。。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77.20万元,全部为本年收入,无上年结转收入。本年收入中,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77.20万元(全部为本级财力安排经费),无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等收入。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77.20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777.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7.20万元,占总支出的100%,无项目支出。

(一)本级财力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照功能科目分组,其明细如下:

1、2013801,行政运行,预算批复资金539.9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统发工资、公用经费、车辆运行费及公共交通专项经费支出。

2、20138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预算批复资金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开展法规宣传、12365及工业产品许可证业务专项支出。

3、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预算批复资金55.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外退休费、退休公用经费支出。

4、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批复资金72.9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预算批复资金57.5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2210201,住房公积金,预算批复资金43.7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777.20万元,无项目支出),其明细如下:

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批复593.52万元,其中工资奖金津补贴支出417.49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32.26万元,住房公积金43.77万元。

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批复128.12万元,其中办公费23.87万元,水费0.7万元,电费1.65万元,邮电费3.5万元,差旅费17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劳务费11.28万元,工会经费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9万元,其他交通费44.68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44万元。

3、机关资本性支出,预算批复2万元,用于更新老旧电脑。

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批复53.56万元,用于单位统筹外退休费用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台式机购置及印刷品印制),采购预算资金3万元。

七、“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局2019年度“三公”经费预算说明,包括“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增减变化情况。

1、楚财预【2019】8号批复我局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2万元,未批复因公出国(境)费用。

2、2019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批复2万元,2018年财政预算批复(楚财预【2018】8号)数为3.3万元,减少1.3万元,降幅为39.39%。

3、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批复9万元(全部为车辆运行费,未批复购置费),2018年预算批复数9万元(2018年楚财预【2018】8号),2019年批复数与上年一致。

4、2019、2018、2017年财政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八、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等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的有关规定,此次财政批复预算中无政府性购买服务预算。

九、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1万元,比上年(12.30万元)减少1.30万元,降幅为10.57%,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支出9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减少的原因:一是单位进一步规范管理制度;二是单位厉行节约,压缩接待规模及数量。

(二)2019年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基本支出预算777.20万元,比2018年(909.26万元)减少132.06万元。减少主要原因为一是2019年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3人,二是财政压缩部门专项支出。所以经费预算批复较上年减少。

(三)2018、2019年财政均未批复单位项目支出预算。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根据楚财预【2019】8号批复,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128.1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电话费、邮寄费、网络使用费)、差旅费、会议费及车辆运行费等保障单位运行的基本性支出。比上年预算批复支出(楚财预[2019]8号)136.02万元减少7.9万元,降幅为5.81%,主要原因为2019年单位压缩一般性支出,精简会议,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照财政部门关于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编制2019年预算绩效目标,制定了绩效目标体系,提高绩效目标设定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所有项目支出均编制了绩效目标。

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9年3月11日

监督索引号53230001871300111

 

附件: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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