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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职权项目清单

索引号:scjg-/2021-1029007 公文目录:执法清单 发文日期:2019年12月02日 文  号: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职权项目清单

序号

职权类别

职权名称及数量

行政审批

共54项

1

行政审批

内资企业核准登记

2

行政审批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

3

行政审批

广告发布登记

4

行政审批

计量授权考核

5

行政审批

计量标准器具考核

6

行政审批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7

行政审批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检查机构、实验室资质认定)

8

行政审批

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

9

行政审批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

10

行政审批

特种设备设计单位许可-压力管道设

11

行政审批

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许可-锅炉制造

12

行政审批

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许可-安全附件制造单位许可

13

行政审批

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许可-压力容器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单位许可

14

行政审批

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许可-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许可

15

行政审批

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许可-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单位许可

16

行政审批

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许可-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单位许可

17

行政审批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气瓶检验站资格核准

18

行政审批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安全阀校验机构资格核准

19

行政审批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工程工地起重机械检验机构资格核准

20

行政审批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检验机构资格核准

21

行政审批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许可-气瓶充装单位许可

22

行政审批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许可-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许可

23

行政审批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许可-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单位许可

24

行政审批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许可-电梯安装(含修理)单位许可

25

行政审批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许可-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单位许可

26

行政审批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27

行政审批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建筑用钢筋

28

行政审批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轴承钢材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受理

29

行政审批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水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受理

30

行政审批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人民币鉴别仪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受理

31

行政审批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受理

32

行政审批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申请受理

33

行政审批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受理

34

行政审批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摩擦材料及密封制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35

行政审批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公路桥梁支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36

行政审批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防伪技术产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37

行政审批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内燃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38

行政审批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危险化学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39

行政审批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40

行政审批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砂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41

行政审批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钢丝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42

行政审批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材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43

行政审批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预应力混凝土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44

行政审批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45

行政审批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电线电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46

行政审批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耐火材料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47

行政审批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建筑防水卷材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48

行政审批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49

行政审批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汽车制动液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50

行政审批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化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51

行政审批

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批

52

行政审批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审批

53

行政审批

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

54

行政审批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审批

行政处罚

共822项

1

行政处罚

对伪造合同施欺诈行为的处罚

2

行政处罚

对虚构合同主体资格或者盗用、冒用他人名义订立合同实施欺诈行为的处罚

3

行政处罚

对虚构合同标的或者虚构货源、销售渠道诱人订立、履行合同实施欺诈行为的处罚

4

行政处罚

对发布或者利用虚假信息,诱人订立合同实施欺诈行为的处罚

5

行政处罚

对隐瞒重要事实,诱骗对方当事人做出错误的意思表示订立合同,或者诱骗对方当事人履行合同实施欺诈行为的处罚

6

行政处罚

对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实施欺诈行为的处罚

7

行政处罚

对恶意设置事实上不能履行的条款,造成对方当事人无法履行合同实施欺诈行为的处罚

8

行政处罚

对编造虚假理由中止(终止)合同,骗取财物实施欺诈行为的处罚

9

行政处罚

对提供虚假担保实施欺诈行为的处罚

10

行政处罚

对以贿赂、胁迫等手段订立、履行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处罚

11

行政处罚

对以恶意串通手段订立、履行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处罚

12

行政处罚

对非法买卖国家禁止或者限制买卖的财物的处罚

13

行政处罚

对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国家指令性合同义务的处罚

14

行政处罚

对合同违法行为中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在格式条款中免除自己的责任的处罚

15

行政处罚

对合同违法行为中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在格式条款中加重消费者责任的处罚

16

行政处罚

对合同违法行为中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在格式条款中排除消费者权利的处罚

17

行政处罚

对未经许可登记,擅自设立拍卖企业的处罚

18

行政处罚

对拍卖参与人违法从事拍卖活动的处罚

19

行政处罚

对拍卖企业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其他拍卖企业商业信誉行为的处罚

20

行政处罚

对拍卖企业雇佣非拍卖师主持拍卖活动行为的处罚

21

行政处罚

对拍卖企业利用拍卖公告或其他方法,对拍卖标的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处罚

22

行政处罚

对擅自转让、转租摊位、摊位证的处罚

23

行政处罚

对倒卖陈化粮或者不按照规定使用陈化粮行为的处罚

24

行政处罚

对农资交易市场开办者未履行产品质量管理制度责任和义务的处罚

25

行政处罚

对农业机械销售者未依照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立、保存销售记录的处罚

26

行政处罚

对经营假、劣种子行为的处罚

27

行政处罚

对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处罚

28

行政处罚

对伪造、倒卖、转让特许猎捕证、狩猎证、驯养繁殖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准运证或者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处罚

29

行政处罚

对伪造、倒卖、转让采集证、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或者有关批准文件、标签的处罚

30

行政处罚

对经纪人在经纪合同中未附有执行该项经纪合同业务的经纪执业人员的签名的处罚

31

行政处罚

对经纪人未将所聘用的经纪职业人员的姓名、照片、执业的经纪项目、联系电话等在经营场所明示的处罚

32

行政处罚

对经纪人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或在经营场所明示虚假经纪执业人员材料的处罚

33

行政处罚

对经纪人对委托人隐瞒与委托人有关的重要事项的处罚

34

行政处罚

对经纪人伪造、涂改交易文件和凭证的处罚

35

行政处罚

对经纪人利用虚假信息,诱人签订合同,骗取中介费的处罚

36

行政处罚

对经纪人通过诋毁其他经纪人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处罚

37

行政处罚

对生产、销售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处罚

38

行政处罚

对未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从事网络商品交易经营活动的自然人的处罚

39

行政处罚

对经工商登记的网络经营者未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的处罚

40

行政处罚

对网络经营者擅自使用知名网站特有的域名、名称、标识或者使用与知名网站近似的域名、名称、标识,与他人知名网站相混淆,造成消费者误认的处罚

41

行政处罚

对网络经营者擅自使用、伪造政府部门或者社会团体电子标识,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处罚

42

行政处罚

对网络经营者以虚拟物品为奖品进行抽奖式的有奖销售,虚拟物品在网络市场约定金额超过法律法规允许的限额的处罚

43

行政处罚

对网络经营者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等形式,为自己或他人提升商业信誉的处罚

44

行政处罚

对网络经营者以交易达成后违背事实的恶意评价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的处罚

45

行政处罚

对网络经营者非法技术攻击造成竞争对手无法正常经营的处罚

46

行政处罚

对网络经营者未按照规定报送经营统计资料的处罚

47

行政处罚

对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未审查登记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并公开其信息的处罚

48

行政处罚

对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未建立相关管理制度以及未在其网站显示的处罚

49

行政处罚

对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未根据要求采取措施制止平台内违法经营行为的处罚

50

行政处罚

对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未以显著方式对自营业务和他营业务进行区分和标记的处罚

51

行政处罚

对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未按规定记录保存平台内相关信息的处罚

52

行政处罚

对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不协助查处网上违法经营行为的处罚

53

行政处罚

对提供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虚拟空间租用、网站网页设计制作等服务的有关服务经营者未审查、记录、保存申请者相关信息的处罚

54

行政处罚

对提供信用评价服务的有关服务经营者违反中立、公正、客观原则的处罚

55

行政处罚

对提供网络接入、支付结算、物流、快递等服务的有关服务经营者不积极协助查处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

56

行政处罚

对网络经营者不依照法律规定承担无理由退货义务的处罚

57

行政处罚

对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处罚

58

行政处罚

对经营者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处罚

59

行政处罚

对经营者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处罚

60

行政处罚

对经营者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处罚

61

行政处罚

对经营者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处罚

62

行政处罚

对经营者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处罚

63

行政处罚

对经营者拒绝或者拖延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对缺陷商品或者服务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的处罚

64

行政处罚

对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处罚

65

行政处罚

对经营者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处罚

66

行政处罚

对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处罚

67

行政处罚

对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的,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的处罚

68

行政处罚

对销售失效、变质产品的处罚

69

行政处罚

对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处罚

70

行政处罚

对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虚假宣传行为的处罚

71

行政处罚

对产品或者其包装不符合要求的处罚

72

行政处罚

对拒绝接受监督检查的处罚

73

行政处罚

对明知、故意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而为其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处罚

74

行政处罚

对服务业使用违法产品的处罚

75

行政处罚

对隐匿、转移、变卖、损毁被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封、扣押物品的处罚

76

行政处罚

对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产品的处罚

77

行政处罚

对销售者不建立进货查验制度,审查供货资格的处罚

78

行政处罚

对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企业、产品经营柜台出租企业、产品展销会的举办企业不履行审查、检查义务的处罚

79

行政处罚

对产品销售者不履行召回和停止销售等义务的处罚

80

行政处罚

对经营者骗取消费者预付款而不向预付款人提供约定或者承诺的商品、服务的处罚

81

行政处罚

对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违反必须符合标准,有必要的警示标志、技术指导、使用演示或者说明书、保修凭证、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商品检验合格证明,明示有效期限、服务项目、收费价格的处罚

82

行政处罚

对经营者不能提供安全的消费环境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场所或者经营项目,未设置显著的警示标志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的处罚

83

行政处罚

对经营惊险性娱乐项目,不具备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的技术条件、服务设备和必要的救护设施,没有制定应急避险措施和安全检查制度的处罚

84

行政处罚

对医疗机构违反未对患者及时诊治、保障患者知情权以及违规收费的处罚

85

行政处罚

对旅游服务经营者未按合同约定和行业规范提供服务、违反约定擅自增加、减少项目或者提高、降低标准等行为的处罚

86

行政处罚

对从事或者提供寄存服务的经营者,没有在收存时向消费者提供寄存凭证,没有按照约定提供服务,妥善照管的处罚

87

行政处罚

对经营者销售商品房时,未在合同中与消费者约定商品房的准确地址、建筑结构、建筑面积、装饰标准、计价方式、配套设施、产权办理等内容的处罚

88

行政处罚

对经营者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的处罚

89

行政处罚

对经营者将未经竣工验收合格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商品房交付使用的处罚

90

行政处罚

对商品房的计价方式、结构、朝向、楼层、交付时间等违反合同约定的处罚

91

行政处罚

对经营者销售商品房时未在约定时间内提供办理纳税手续、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所需的凭证和资料。或者未在消费者委托办理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办妥以上证件的处罚

92

行政处罚

对经营者销售商品房时小区绿化率、房屋间距、容积率等外部环境以及其他配套设施与承诺(包括售房商业广告)不相符的处罚

93

行政处罚

对经营者销售商品房时房屋主体结构、地基基础等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处罚

94

行政处罚

对在保修期内屋面、地面、墙体等部位发生质量问题,两次修理后经鉴定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处罚

95

行政处罚

对已设定抵押权的商品房在销售时未告知消费者的处罚

96

行政处罚

对商品房未按规定实施保修制度的处罚

97

行政处罚

对没有将商品房维修基金以及计入商品房成本内的实施物业管理所必需的有关设施转移业主委员会及没有向物业管理经营者在物业管理中提供有关设计图纸和档案资料查阅的处罚

98

行政处罚

对从事家政、清洗、洗涤等服务的经营者,没有依法经营,未按约定提供服务的处罚

99

行政处罚

对经营者侵犯消费者选择权的处罚

100

行政处罚

对邮购、电视购物、网上购物经营者未按承担的义务,未按时交割商品,随意扣减退货款的处罚

101

行政处罚

对从事加工、修理的经营者故意损坏或者更换不需要更换的零配件和整件、偷换原材料、零配件或者加工、修理的商品、虚列加工、修理项目或者谎称更换零配件、使用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零配件以及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处罚

102

行政处罚

对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美容、美发、健身等服务违反云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规定的处罚

103

行政处罚

对医疗机构在诊疗向患者搭售与诊疗护理无关的药品及其他商品的处罚

104

行政处罚

对营运车辆未按照云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规定载客的处罚

105

行政处罚

对从事车辆性能检测、维修的单位和个人违反云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规定的处罚

106

行政处罚

对从事中介经纪活动的经营者不具备相应资质,采取欺诈、胁迫、贿赂等手段从事中介经纪活动的处罚

107

行政处罚

对从事摄影、冲印的经营者未按要求根据消费者的要求退还全部费用或者免费重拍、重印以及退还资料、赔偿消费者损失等行为的处罚

108

行政处罚

对从事物业管理的经营者未取得资质或者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处罚

109

行政处罚

对从事住宅装饰、装修工程的经营者,未与消费者签订合同,具体约定装饰、装修工程的项目、数量、标准、质量、价格、施工期限、保修内容及违约责任;未履行返工、重作义务、未履行二年保修义务的处罚

110

行政处罚

对餐饮服务经营者未具备食品卫生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卫生条件,向消费者提供安全卫生食物,已售出不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食物未按消费者的要求退换的处罚

111

行政处罚

对从事供电、供水、供气、有线电视、邮政、电信及网络等公用事业的经营者和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未按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保证商品和服务的质量;限定消费者向其指定的经营者购买商品,强制收取预付款,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包括押金、保证金等)或者提高收费标准的处罚

112

行政处罚

对公用事业经营者经营者违反规定未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使用的计量器具未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检验合格;对消费者有关计量的投诉,未按规定时限查明原因,告知消费者;检修设备影响消费者正常生活的,未提前告知消费者的处罚

113

行政处罚

对经营者收集与消费无关的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消费者本人同意,向第三人披露消费者的个人信息的处罚

114

行政处罚

对不以真实名称和标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处罚

115

行政处罚

对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现场说明和演示的处罚

116

行政处罚

对采用虚构交易、虚标成交量、虚假评论或者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的处罚

117

行政处罚

对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或者服务的处罚

118

行政处罚

对谎称正品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的处罚

119

行政处罚

对夸大或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的处罚

120

行政处罚

对经营者不得向消费者提供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

121

行政处罚

对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消费者无理由退货的处罚

122

行政处罚

对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消费者提出的合理退款要求的处罚

123

行政处罚

对未经消费者同意,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处罚

124

行政处罚

对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所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处罚

125

行政处罚

对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的处罚

126

行政处罚

对经营者免除或者部分免除经营者对其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承担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赔偿损失等责任的处罚

127

行政处罚

对经营者免除或者部分免除经营者对其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承担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赔偿损失等责任的处罚

128

行政处罚

对经营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提出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以及获得违约金和其他合理赔偿的权利的处罚

129

行政处罚

对经营者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依法投诉、举报、提起诉讼的权利的处罚

130

行政处罚

对经营者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和使用其提供的或者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对不接受其不合理条件的消费者拒绝提供相应商品或者服务,或者提高收费标准的处罚

131

行政处罚

对经营者规定经营者有权任意变更或者解除合同,限制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权利的处罚

132

行政处罚

对经营者拒绝接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的处罚

133

行政处罚

对经营者私自拆封、毁损代为保管的备份样品的处罚

134

行政处罚

对经营者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相关产品标准或者提供虚假企业标准以及与抽检商品相关虚假信息的处罚

135

行政处罚

对经营者在规定时限内不将检验不合格结果,通知样品标称的生产者的处罚

136

行政处罚

对洗染企业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处罚

137

行政处罚

对销售已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发生变化,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重新审查手续的商品的处罚

138

行政处罚

对销售已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称发生变化,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商品的处罚

139

行政处罚

对销售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未依照规定在产品、包装或者说明书上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的商品的处罚

140

行政处罚

对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产品的处罚

141

行政处罚

对销售已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出租、出借或者转让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的商品的处罚

142

行政处罚

对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被查封、扣押财物的处罚。

143

行政处罚

对销售伪造、变造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的商品的处罚

144

行政处罚

对无照经营的处罚

145

行政处罚

对发起人、股东抽逃出资行为的处罚

146

行政处罚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或者进行清算时,不依法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以及公司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行为的处罚

147

行政处罚

对清算组不依照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或者报送清算报告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重大遗漏的处罚

148

行政处罚

对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提供虚假材料的处罚

149

行政处罚

对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名义的,或者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名义的处罚

150

行政处罚

对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者未经核准登记注册擅自开业的处罚

151

行政处罚

对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罚

152

行政处罚

对不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处罚

153

行政处罚

对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或者出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处罚

154

行政处罚

对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处罚

155

行政处罚

对拒绝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处罚

156

行政处罚

对在市场销售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却未使用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的处罚

157

行政处罚

对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的行为的处罚

158

行政处罚

对将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作为商标使用的处罚

159

行政处罚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处罚

160

行政处罚

对生产、经营者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的处罚。

161

行政处罚

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法律文件、印章、签名的处罚

162

行政处罚

对以诋毁其他商标代理机构等手段招徕商标代理业务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的处罚

163

行政处罚

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委托人申请注册的商标有违法情形接受其委托的处罚

164

行政处罚

对申请注册其代理服务以外的商标的处罚

165

行政处罚

对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未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责令停止销售,拒不停止销售的处罚

166

行政处罚

对特殊标志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擅自改变特殊标志文字、图形的处罚

167

行政处罚

对许可他人使用特殊标志,未签订使用合同,或者使用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报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或者未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存查的处罚

168

行政处罚

对特殊标志所有人或者使用人超出核准登记的商品或者服务范围使用的处罚

169

行政处罚

对擅自使用与所有人的特殊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的处罚

170

行政处罚

对未经特殊标志所有人许可,擅自制造、销售其特殊标志或者将其特殊标志用于商业活动的处罚

171

行政处罚

对给特殊标志所有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其他行为的处罚

172

行政处罚

对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为商业目的擅自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即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处罚

173

行政处罚

对侵犯世界博览会标志专有权行为的处罚

174

行政处罚

对商标印制单位未对商标印制委托人提供的证明文件和商标图样进行核查的处罚

175

行政处罚

对商标印制委托人未提供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条所规定的证明文件,或者其要求印制的商标标识不符合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商标印制单位承接印制的处罚

176

行政处罚

对商标印制单位承印符合商标印制管理办法规定的商标印制业务,商标印制业务管理人员未按照要求填写《商标印制业务登记表》,载明商标印制委托人所提供的证明文件的主要内容,《商标印制业务登记表》中的图样未由商标印制单位业务主管人员加盖骑缝章的处罚

177

行政处罚

对商标标识印制完毕,商标印制单位未在15天内提取标识样品,连同《商标印制业务登记表》、《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复印件、商标印制授权书复印件等未一并造册存档的处罚

178

行政处罚

对商标印制单位未建立商标标识出入库制度,商标标识出入库未登记台账,或者废次标识未集中进行销毁,流入社会的处罚

179

行政处罚

对商标印制档案及商标标识出入库台账未存档备查或者存查期不满两年的处罚

180

行政处罚

对商标代理组织与第三方串通,损害委托人合法权益的处罚

181

行政处罚

对商标代理组织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从事商标代办活动或者为从事上述活动提供任何便利的行为的处罚

182

行政处罚

对商标代理组织接受同一商标案件中双方当事人的委托的处罚

183

行政处罚

对商标代理组织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他代理组织合法权益的处罚

184

行政处罚

对商标代理组织从事其他非法活动的处罚

185

行政处罚

对商标代理人私自接受委托,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收受委托人财物的处罚

186

行政处罚

对商标代理人隐瞒事实,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诱导他人隐瞒事实,提供虚假证据的处罚

187

行政处罚

对商标代理人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商标代理组织执业的处罚

188

行政处罚

对商标代理人未为委托人保守商业秘密,或者未经委托人同意,把未经公开的代理事项泄露给其他机构和个人的处罚

189

行政处罚

对商标代理人在明知委托人的委托事宜出于恶意或者其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或者具有欺诈性的情况下,仍接受委托的处罚

190

行政处罚

对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人没有对该商标的使用进行有效管理或者控制,致使该商标使用的商品达不到其使用管理规则的要求,对消费者造成损害的处罚

191

行政处罚

对违反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规定的处罚

192

行政处罚

对集体商标注册人的成员发生变化,注册人未向商标局申请变更注册事项的处罚

193

行政处罚

对证明商标注册人准许他人使用其商标,注册人未在一年内报商标局备案的处罚

194

行政处罚

对将集体商标许可非集体成员使用的处罚

195

行政处罚

对在符合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规定条件并且在履行该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规定的手续,可以使用该证明商标的情况下,注册人拒绝办理手续的处罚

196

行政处罚

对证明商标的注册人在自己提供的商品上使用该证明商标的处罚

197

行政处罚

对经许可使用奥林匹克标志而未在使用时标明使用许可备案号的处罚

198

行政处罚

对展会期间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处罚

199

行政处罚

对侵犯亚洲运动会标志权的处罚

200

行政处罚

对发布虚假广告的处罚

201

行政处罚

对广告中使用或变相使用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的处罚

202

行政处罚

对广告中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的处罚

203

行政处罚

对广告中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的处罚

204

行政处罚

对广告中有损害国家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的内容的处罚

205

行政处罚

对广告中有妨碍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的处罚

206

行政处罚

对广告中有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泄露个人隐私的内容的处罚

207

行政处罚

对广告中有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内容的处罚

208

行政处罚

对广告中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的处罚

209

行政处罚

对广告中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的处罚

210

行政处罚

对广告中含有妨碍环境、自然资源或者文化遗产保护的内容的处罚

211

行政处罚

对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身心健康的广告的处罚。

212

行政处罚

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以及戒毒治疗的药品、医疗器械和治疗方法作广告的处罚

213

行政处罚

对允许作广告的处方药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以外的刊物作广告的处罚

214

行政处罚

对发布声称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乳的婴儿乳制品、饮料和其他食品广告的处罚

215

行政处罚

对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的处罚

216

行政处罚

对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的处罚

217

行政处罚

对利用其他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公益广告,宣传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以及类似内容的处罚

218

行政处罚

对烟草制品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发布的迁址、更名、招聘等启事中,含有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以及类似内容的处罚

219

行政处罚

对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和利用广告推销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或者禁止发布广告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处罚

220

行政处罚

对在针对未成年人的大众传播媒介上发布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酒类、美容广告,以及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游戏广告的处罚

221

行政处罚

对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违反规定的处罚

222

行政处罚

对药品广告的内容与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不一致,没有显著标明禁忌、不良反应,处方药广告没有显著标明“本广告仅供医学药学专业人士阅读”,非处方药广告没有显著标明“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的处罚

223

行政处罚

对推荐给个人自用的医疗器械的广告中没有显著标明“请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或者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购买和使用”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明文件中有禁忌内容、注意事项的,广告中没有显著标明“禁忌内容或者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

224

行政处罚

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对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使用医疗用语或者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用语的处罚。

225

行政处罚

对保健食品广告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的处罚

226

行政处罚

对保健食品广告含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处罚

227

行政处罚

对保健食品广告含有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的处罚

228

行政处罚

对保健食品广告含有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的处罚

229

行政处罚

对保健食品广告含有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的处罚

230

行政处罚

对保健食品广告没有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的处罚

231

行政处罚

对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广告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的处罚

232

行政处罚

对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广告含有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技术推广机构、行业协会或者专业人士、用户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的处罚

233

行政处罚

对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广告含有说明有效率的处罚

234

行政处罚

对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广告含有违反安全使用规程的文字、语言或者画面的处罚

235

行政处罚

对酒类广告含有诱导、怂恿饮酒或者宣传无节制饮酒的处罚

236

行政处罚

对酒类广告出现饮酒的动作的处罚

237

行政处罚

对酒类广告含有表现驾驶车、船、飞机等活动的处罚

238

行政处罚

对酒类广告含有明示或者暗示饮酒有消除紧张和焦虑、增加体力等功效的处罚

239

行政处罚

对教育、培训广告含有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的处罚

240

行政处罚

对教育、培训广告含有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的处罚

241

行政处罚

对教育、培训广告含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内容的处罚

242

行政处罚

对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服务的广告没有风险提示,含有对未来收益作出保证新承诺的处罚

243

行政处罚

对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服务的广告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的处罚

244

行政处罚

对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不真实,面积未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的处罚

245

行政处罚

对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不真实,面积未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含有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的处罚

246

行政处罚

对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不真实,面积未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含有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的处罚

247

行政处罚

对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不真实,面积未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含有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的处罚

248

行政处罚

对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种养殖广告中信息表述不真实、清楚、明白,含有科学上无法验证的断言的处罚

249

行政处罚

对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种养殖广告中信息表述不真实、清楚、明白,含有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处罚

250

行政处罚

对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种养殖广告中信息表述不真实、清楚、明白,含有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技术推广机构、行业协会或者专业人士、用户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的处罚

251

行政处罚

对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种养殖广告中信息表述不真实、清楚、明白,含有对经济效益进行分析、预测或者作保证性承诺的处罚

252

行政处罚

对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的处罚

253

行政处罚

对在虚假广告中作代言人被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广告代言人的处罚

254

行政处罚

对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广告活动或者利用与中小学生、幼儿有关的物品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的处罚

255

行政处罚

对针对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含有劝诱其要求家长购买或可能引发其模仿不安全行为的处罚

256

行政处罚

对应当在发布前进行审查确未经审查发布的广告的处罚

257

行政处罚

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有违法行为发布广告的处罚

258

行政处罚

对在商品或者服务、及其附带的赠品的广告中明示的信息不准确、不清楚、不明白的处罚

259

行政处罚

对广告内容涉及的事项与行政许可的内容不相符的处罚

260

行政处罚

对广告引证内容不真实、准确,未明确表示印证试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处罚

261

行政处罚

对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广告中没有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的处罚

262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专利,确在广告中谎称取得专利的处罚

263

行政处罚

对使用未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和已经终止、撤销、无效的专利作广告的处罚

264

行政处罚

对广告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处罚

265

行政处罚

对广告不具有可识别性或没有对广告时长作明显提示的处罚

266

行政处罚

对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处罚

267

行政处罚

对未设有专门从事广告业务的机构,配备必要的人员,不具有与发布广告相适应的场所、设备发布广告的处罚

268

行政处罚

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管理制度的处罚

269

行政处罚

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为内容不符或者证明文件不全的广告提供设计、制作、代理服务的处罚

270

行政处罚

对广告代言人为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作推荐、证明的广告的处罚

271

行政处罚

对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的保健食品广告处罚

272

行政处罚

对广告代言人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的处罚

273

行政处罚

对广告代言人在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处罚

274

行政处罚

对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向其发送广告的处罚

275

行政处罚

对电子信息发送的广告中没有明示发送者真实身份、联系方式或向接收者提供拒绝接受方式的处罚

276

行政处罚

对利用互联网发布广告,未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的处罚

277

行政处罚

对公共场所的管理者和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活动违法不予制止的处罚

278

行政处罚

对伪造、变造或者转让广告审查批准文件的处罚

279

行政处罚

对非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和医疗机构以内部科室名义发布医疗广告的处罚

280

行政处罚

对医疗广告内容超出限定项目的处罚

281

行政处罚

对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含有禁止情形的处罚

282

行政处罚

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明令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医疗器械产品和医疗机构研制的处罚

283

行政处罚

对在医疗机构内部使用的医疗器械发布广告的处罚

284

行政处罚

对医疗器械广告中有关产品内容与批准的产品注册证明文件不一致的处罚

285

行政处罚

对医疗器械广告中未标明经批准的医疗器械名称、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名称、医疗器械注册证号、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的处罚

286

行政处罚

对医疗器械广告中以非医疗器械产品名称代替医疗器械产品名称进行宣传的处罚

287

行政处罚

对医疗器械广告中涉及改善和增强性功能内容与经批准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明文件中的适用范围完不一致或出现表现性器官的内容的处罚

288

行政处罚

对报纸头版、期刊封面发布含涉性内容的医疗器械广告和电视台、广播电台在7:00-22:00发布含有涉性内容的医疗器械广告的处罚

289

行政处罚

对医疗器械广告出现直接或间接怂恿公众购买使用内容的处罚

290

行政处罚

对医疗器械广告含有涉及公共信息、公共事件或其他与公共利益相关联内容的处罚

291

行政处罚

对医疗器械广告中含有医疗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办法、诊疗项目、诊疗方法以及有关义诊、医疗(热线)咨询、开设特约门诊等医疗服务内容处罚

292

行政处罚

对必须在医疗器械广告中出现的内容,其字体和颜色不清晰可见、不易于辨认,出现时间少于5秒的处罚

293

行政处罚

对药品广告中没有标明规定必须标明的内容的处罚

294

行政处罚

对药品广告中涉及改善和增强性功能内容与批准的药品说明书中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不一致的处罚

295

行政处罚

对电视台、广播电台在7:00—22:00发布含有涉性内容的药品广告的处罚

296

行政处罚

对非处方药广告利用公众对于医药学知识的缺乏,使用公众难以理解和容易引起混淆的医学、药学术语,造成公众对药品功效与安全性的误解的处罚

297

行政处罚

对药品广告直接或者间接怂恿任意、过量地购买和使用药品或者含有违禁内容的处罚

298

行政处罚

对药品广告含有涉及公共信息、公共事件或其他与公共利益相关联内容的处罚

299

行政处罚

对药品广告含有医疗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办法、诊疗项目、诊疗方法以及有关义诊、医疗(热线)咨询、开设特约门诊等医疗服务内容的处罚

300

行政处罚

对药品广告中出现的内容,其字体和颜色不清晰可见、不易于辨认。上述内容在电视、电影、互联网、显示屏等媒体发布时,出现时间少于5秒的处罚

301

行政处罚

对使用医疗机构、医生的名义或者形象或利用专家、消费者的名义或者形象做证明的食品广告的处罚

302

行政处罚

对与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说明书和标签不符或扩大范围的保健食品广告的处罚

303

行政处罚

对在保健食品、新资源食品、特殊营养食品广告中不发布批准文号的处罚

304

行政处罚

对在普通食品、新资源食品、特殊营养食品广告中宣传保健功能的处罚

305

行政处罚

对普通食品广告宣传含有新资源食品中的成分或者特殊营养成分的处罚

306

行政处罚

对禁止情况下发布房地产广告的处罚

307

行政处罚

对不具有或不能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发布房地产广告的处罚

308

行政处罚

对房地产预售、销售广告内容中未载明有关事项的处罚

309

行政处罚

对房地产广告中涉及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所有或者使用的基本单位不是有实际意义的完整的生产、生活空间的处罚

310

行政处罚

对房地产广告中不清楚表示实际销售价格或不清楚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的处罚

311

行政处罚

对不真实、准确反映内部结构、装修装饰的房地产广告或预售、预租商品房广告涉及装修装饰内容的处罚

312

行政处罚

对利用其他项目的形象、环境作为本项目效果的房地产广告的处罚

313

行政处罚

对使用建筑设计效果图或者模型照片的,未在广告中注明的房地产广告的处罚

314

行政处罚

对涉及贷款服务的确未载明提供贷款的银行名称及贷款额度、年期的房地产广告的处罚

315

行政处罚

对房地产广告中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承诺的处罚

316

行政处罚

对涉及物业管理内容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涉及尚未实现的物业管理内容,未在广告中注明的房地产广告的处罚

317

行政处罚

对房地产广告中涉及资产评估的,未表明评估单位、估价师和评估时间或使用其他数据、统计资料、文摘、引用语的,未真实、准确,表明出处的处罚

318

行政处罚

对广告中单独使用汉语拼音,不正确规范使用汉语拼音,不与规范汉字同时使用汉语拼音的处罚

319

行政处罚

对广告中数字、标点符号的用法和计量单位等不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的处罚

320

行政处罚

对广告中单独使用外国语文字的处罚

321

行政处罚

对广告用语用字出现禁止情况的处罚

322

行政处罚

对非法设立或者变相设立期货公司行为的处罚

323

行政处罚

对擅自设立音像制品出版、制作、复制、进口、批发、零售、出租、放映单位名称行为的处罚

324

行政处罚

对擅自设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单位名称行为的处罚

325

行政处罚

对擅自设立电影片的制片、发行、放映单位名称行为的处罚

326

行政处罚

对擅自设立文物商店、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行为的处罚

327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行为的处罚

328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为的处罚

329

行政处罚

对擅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或者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行为的处罚

330

行政处罚

对擅自设立印刷企业或者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行为的处罚

331

行政处罚

对单位名称内部设立的印刷厂(所)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行为的处罚

332

行政处罚

对擅自设立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名称或者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行为的处罚

333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擅自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行为的处罚

334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经营快递业务,或者邮政企业以外的单位名称或者个人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或者寄递国家机关公文的处罚

335

行政处罚

对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的处罚

336

行政处罚

对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处罚

337

行政处罚

对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行为的处罚

338

行政处罚

对销售明知或者应知是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商品行为的处罚

339

行政处罚

对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行为的处罚

340

行政处罚

对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在药品购销中暗中给予、收受回扣或者其他利益行为的处罚

341

行政处罚

对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或者其代理人给予使用其药品的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等有关人员以财物或者其他利益行为的处罚

342

行政处罚

对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行为的处罚

343

行政处罚

对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行为的处罚

344

行政处罚

对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行为的处罚

345

行政处罚

对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行为的处罚

346

行政处罚

对第三人恶意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商业秘密行为的处罚

347

行政处罚

对欺骗性有奖销售行为的处罚

348

行政处罚

对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行为的处罚

349

行政处罚

对经营者举办有奖销售,未向购买者明示所设奖的种类、中奖概率、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种类、兑奖时间、方式等事项行为的处罚

350

行政处罚

对属于非现场即时开奖的抽奖式有奖销售,告知事项未包括开奖的时间、地点、方式和通知中奖者的时间、方式行为的处罚

351

行政处罚

对经营者变更已经向公众明示的有关有奖销售事项行为的处罚

352

行政处罚

对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行为的处罚

353

行政处罚

对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的处罚

354

行政处罚

对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行为的处罚

355

行政处罚

对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行为的处罚

356

行政处罚

对零售商供应商不公平交易行为的处罚

357

行政处罚

对零售商不规范促销行为的处罚

358

行政处罚

对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产品行为的处罚

359

行政处罚

对销售者销售产品标识不符合规定产品行为的处罚

360

行政处罚

对销售者拒绝接受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行为的处罚

361

行政处罚

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产品质量法》规定禁止销售的产品而为其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行为的处罚

362

行政处罚

对服务业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使用的产品属于《产品质量法》规定禁止销售的产品,仍然用于经营性服务行为的处罚

363

行政处罚

对农产品销售企业以及农产品批发市场中销售的农产品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行为的处罚

364

行政处罚

对农产品销售企业以及农产品批发市场中销售的农产品,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行为的处罚

365

行政处罚

对农产品销售企业以及农产品批发市场中销售的农产品,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行为的处罚

366

行政处罚

对农产品销售企业以及农产品批发市场中销售的农产品,有其他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行为的处罚

367

行政处罚

对生产、经销掺假产品、冒牌产品,以“处理品”冒充合格品行为的处罚

368

行政处罚

对生产、经销隐匿厂名、厂址的产品的处罚

369

行政处罚

对生产、经销没有产品检验合格证的产品行为的处罚

370

行政处罚

对生产、经销国家已明令淘汰的产品行为的处罚

371

行政处罚

对生产、经销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而到期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行为的处罚

372

行政处罚

对生产、经销用不合格原材料、零部件生产或组装的产品行为的处罚

373

行政处罚

对生产、经销违反国家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计量等法规要求的产品行为的处罚

374

行政处罚

对经销过期失效产品行为的处罚

375

行政处罚

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直销活动行为的处罚

376

行政处罚

对申请人通过欺骗、贿赂等手段取得直销经营许可或者直销业务分支机构许可行为的处罚

377

行政处罚

对超出直销产品范围从事直销经营活动行为的处罚

378

行政处罚

对直销企业及其直销员有欺骗、误导等宣传和推销行为的处罚

379

行政处罚

对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违反规定招募直销员行为的处罚

380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直销员证从事直销活动行为的处罚

381

行政处罚

对直销企业进行直销员业务培训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罚

382

行政处罚

对直销企业以外的单位名称和个人组织直销员业务培训行为的处罚

383

行政处罚

对直销员向消费者推销产品未出示直销员证和推销合同行为的处罚

384

行政处罚

对直销员向消费者推销产品,未经消费者同意,进入消费者住所强行推销产品行为的处罚

385

行政处罚

对直销员向消费者推销产品,成交前未向消费者详细介绍本企业退货制度行为的处罚

386

行政处罚

对直销员向消费者推销产品,成交后未向消费者提供发票和由直销企业出具的含有退货制度、直销企业当地服务网点地址和电话号码等内容售货凭证行为的处罚

387

行政处罚

对直销企业未在直销产品上标明产品价格,或者该价格与服务网点展示的产品价格不一致行为的处罚

388

行政处罚

对直销企业支付给直销员的报酬,超过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的30%行为的处罚

389

行政处罚

对未开封的直销产品,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地服务网点和推销产品的直销员,拒绝消费者换货、退货,或者自消费者提出换货或者退货要求之日起7日内,未予换货、退货行为的处罚

390

行政处罚

对不属于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消费者、直销员要求换货、退货的,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地服务网点和直销员,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办理换货和退货行为的处罚

391

行政处罚

对直销企业未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报备和披露的行为的处罚

392

行政处罚

对直销企业保证金存缴、使用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罚

393

行政处罚

对组织、策划传销行为的处罚

394

行政处罚

对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行为的处罚

395

行政处罚

对参予传销活动行为的处罚

396

行政处罚

对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行为的处罚

397

行政处罚

对辞职或退休的公务员在限定的时间内,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逾期不改正行为的处罚

398

行政处罚

对出售不能继续使用的报废汽车零配件或者出售的报废汽车零配件未标明“报废汽车回用件”行为的处罚

399

行政处罚

对利用报废汽车“五大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拼装汽车或者出售报废汽车整车、“五大总成”、拼装车行为的处罚

400

行政处罚

对擅自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行为的处罚

401

行政处罚

对销售拼装的机动车或者销售擅自改装的机动车行为的处罚

402

行政处罚

对采用不正当手段垄断种苗市场,或者哄抬种苗价格行为的处罚

403

行政处罚

对销售、供应未经检验合格的种苗或者未附具标签、质量检验合格证、检疫合格证的种苗的处罚

404

行政处罚

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行为的处罚

405

行政处罚

对供应商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处罚

406

行政处罚

对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处罚

407

行政处罚

对供应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处罚

408

行政处罚

对供应商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处罚

409

行政处罚

对供应商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处罚

410

行政处罚

对非法收购和销售国家统一收购的矿产品行为的处罚

411

行政处罚

对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殡葬设备行为的处罚

412

行政处罚

对销售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药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行为的处罚

413

行政处罚

对影剧院、录像厅等各类演播场所,放映或者演出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节目行为的处罚

414

行政处罚

对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或者没有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行为的处罚

415

行政处罚

对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行为的处罚

416

行政处罚

对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的,使用伪造的节能产品认证标志或者冒用节能产品认证标志的处罚

417

行政处罚

对销售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用能产品、设备的处罚

418

行政处罚

对未按规定标注能源效率标识,未办理能源效率标识备案,或者使用的能源效率标识不符合规定的,伪造、冒用能源效率标识或者利用能源效率标识进行虚假宣传的处罚

419

行政处罚

对制造、销售仿真枪行为的处罚

420

行政处罚

对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行为的处罚

421

行政处罚

对未经指定,擅自生产商用密码产品,或者商用密码产品指定生产单位名称超过批准范围生产商用密码产品行为的处罚

422

行政处罚

对未经许可,擅自销售商用密码产品行为的处罚

423

行政处罚

对经许可销售商用密码产品的单位名称未按照规定销售商用密码产品行为的处罚

424

行政处罚

对特许人在推广、宣传活动中,有欺骗、误导行为,其发布的广告中含有宣传被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收益内容行为的处罚

425

行政处罚

对零售商品未使用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其最大允许误差小于所销售商品负偏差行为的处罚

426

行政处罚

对零售商品经核称超出规定的负偏差,给消费者造成损失行为的处罚

427

行政处罚

对未经批准,擅自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行为的处罚

428

行政处罚

对向未持有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证明的单位名称和个人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行为的处罚

429

行政处罚

对销售利用残次零配件或者报废农业机械的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车架等部件拼装的农业机械的处罚

430

行政处罚

对非法生产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的处罚

431

行政处罚

对买卖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的处罚

432

行政处罚

对生产、销售军服仿制品的处罚

433

行政处罚

对转让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生产合同或者生产技术规范,或者委托其他企业生产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的处罚

434

行政处罚

对销售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未经改制、染色等处理的军服、军服专用材料残次品的处罚

435

行政处罚

对未将军服生产中剩余的军服专用材料妥善保管、移交的处罚

436

行政处罚

对使用军服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曾经装备的制式服装从事经营活动,或者以“军需”、“军服”、“军品”等用语招揽顾客的处罚

437

行政处罚

对在煤炭产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的处罚

438

行政处罚

对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商品行为的处罚

439

行政处罚

对进口不符合强制性标准产品行为的处罚

440

行政处罚

对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和伪造数据,给国家和销费者造成损失行为的处罚

441

行政处罚

对经营销售残次计量器具零配件行为的处罚

442

行政处罚

对暂扣责令整顿的煤矿企业营业执照

443

行政处罚

对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业务行为的处罚

444

行政处罚

对擅自出版法规汇编行为的处罚

445

行政处罚

对文物商店从事文物拍卖经营活动行为的处罚

446

行政处罚

对文物拍卖企业从事文物购销经营活动行为的处罚

447

行政处罚

对销售或者拍卖的文物,未经审核行为的处罚

448

行政处罚

对文物收藏单位名称从事文物商业经营活动行为的处罚

449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逾期不改正的处罚

450

行政处罚

对将验收不合格的房屋交付使用行为的处罚

451

行政处罚

对擅自收购、销售、交换和留用金银行为的处罚

452

行政处罚

对私自熔化、销毁、占有出土无主金银行为的处罚

453

行政处罚

对未经审批,擅自经营(包括加工、销售)金银制品、含金银化工产品行为的处罚

454

行政处罚

对未经审批,擅自从含金银的废渣、废液、废料中回收金银行为的处罚

455

行政处罚

对擅自改变金银业务经营范围行为的处罚

456

行政处罚

对套购、挪用、克扣金银行为的处罚

457

行政处罚

对金银计价使用、私相买卖、借贷抵押行为的处罚

458

行政处罚

对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研制、仿制、引进、销售、购买和使用印制人民币所特有的防伪材料、防伪技术、防伪工艺和专用设备行为的处罚

459

行政处罚

对非法买卖流通人民币,或者违反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买卖纪念币行为的处罚

460

行政处罚

对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装帧流通人民币和经营流通人民币行为的处罚

461

行政处罚

对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或者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损害人民币行为的处罚

462

行政处罚

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行为的处罚

463

行政处罚

对除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商品行为的处罚

464

行政处罚

对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行为的处罚

465

行政处罚

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行为的处罚

466

行政处罚

对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行为的处罚

467

行政处罚

对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销售、收购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行为的处罚

468

行政处罚

对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行为的处罚

469

行政处罚

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向未经许可违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的处罚

470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相应的旅行业务经营许可,经营国内旅游、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行为的处罚

471

行政处罚

对旅行社分社的经营范围超出设立分社的旅行社的经营范围的行为的处罚

472

行政处罚

对旅行社服务网点从事招徕、咨询以外的活动的行为的处罚

473

行政处罚

对受让或者租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

474

行政处罚

对旅行社拒不履行旅游合同约定的义务行为的处罚

475

行政处罚

对旅行社非因不可抗力改变旅游合同安排的行程的行为的处罚

476

行政处罚

对旅行社欺骗、胁迫旅游购物或者参加需要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行为的处罚

477

行政处罚

对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行为的处罚

478

行政处罚

对生产、销售没有注册商标的卷烟、雪茄烟、有包装的烟丝的处罚

479

行政处罚

对生产、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烟草制品的处罚

480

行政处罚

对非法印制烟草制品商标标识的处罚

481

行政处罚

对倒卖烟草专卖品行为的处罚

482

行政处罚

对在棉花经营活动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行为的处罚

483

行政处罚

对伪造、变造、冒用棉花质量凭证、标识、公证检验证书、公证检验标志,情节严重行为的处罚

484

行政处罚

对未经资格认证,擅自从事棉花加工经营活动行为的处罚

485

行政处罚

对棉花加工企业通过挂靠、联营等手段为无《资格证书》的企业从事棉花加工活动提供便利、从中牟利行为的处罚

486

行政处罚

对未经核准登记,擅自从事皮棉经营业务行为的处罚

487

行政处罚

对无照或者超越经营范围经营棉花行为的处罚

488

行政处罚

对棉花收购者提供虚假信息或误导性宣传行为的处罚

489

行政处罚

对棉花收购者与交售者有收购合同或协议而拒收或限收棉花行为的处罚

490

行政处罚

对棉花销售企业签订棉花销售合同后,不按合同规定履约行为的处罚

491

行政处罚

对棉花销售企业购买、销售非法加工的棉花,拒不改正或屡查屡犯行为的处罚

492

行政处罚

对棉花交易市场及开办者未履行法定义务行为的处罚

493

行政处罚

对在棉花收购和销售活动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行为的处罚

494

行政处罚

对隐匿、转移、变卖、损毁被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查封、扣押物品行为的处罚

495

行政处罚

对非法出售、收购、运输、携带、邮寄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行为的处罚

496

行政处罚

对出售、收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行为的处罚

497

行政处罚

对未经省级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批准,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行为的处罚

498

行政处罚

对伪造、倒卖、转让采集证、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或者有关批准文件、标签行为的处罚

499

行政处罚

对擅自经营、出口一级保护野生药材行为的处罚

500

行政处罚

对擅自经营、收购国家计划管理的二、三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行为的处罚

501

行政处罚

对非产地县药材公司或其委托单位名称,擅自收购二、三级保护野生药材以外的野生药材行为的处罚

502

行政处罚

对销售种畜禽以其他畜禽品种、配套系冒充所销售的种畜禽品种、配套系行为的处罚

503

行政处罚

对销售种畜禽以低代别种畜禽冒充高代别种畜禽行为的处罚

504

行政处罚

对销售种畜禽以不符合种用标准的畜禽冒充种畜禽行为的处罚

505

行政处罚

对销售未经批准进口的种畜禽行为的处罚

506

行政处罚

对销售的种畜禽未附具种畜禽合格证明、检疫合格证明、家畜系谱行为的处罚

507

行政处罚

对销售、收购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应当加施标识而没有标识的畜禽,或者重复使用畜禽标识行为的处罚

508

行政处罚

对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畜禽行为的处罚

509

行政处罚

对鲜茧收购经营者在资格认定申请中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行为的处罚

510

行政处罚

对鲜茧收购经营者超越《鲜茧收购资格证书》核准区域从事收购活动行为的处罚

511

行政处罚

对鲜茧收购经营者租借、转让《鲜茧收购资格证书》或者使用过期、伪造、变造《鲜茧收购资格证书》行为的处罚

512

行政处罚

对鲜茧收购经营者有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扰乱鲜茧收购秩序行为的处罚

513

行政处罚

对提交虚假材料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处罚

514

行政处罚

对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罚

515

行政处罚

对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公司登记的处罚

516

行政处罚

对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517

行政处罚

对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处罚

518

行政处罚

对公司未将营业执照置于住所或者营业场所醒目位置的,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罚

519

行政处罚

对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未办理广告发布登记,擅自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处罚

520

行政处罚

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广告发布登记的处罚

521

行政处罚

对广告发布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广告发布单位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处罚

522

行政处罚

对广告发布单位不按规定报送《广告业统计报表》的处罚

523

行政处罚

对制造、销售未经考核合格的计量器具新产品的处罚

524

行政处罚

对制造、修理、销售的计量器具不合格的处罚

525

行政处罚

对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未按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的处罚

526

行政处罚

对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处罚

527

行政处罚

对制造、销售、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 的计量器具的处罚

528

行政处罚

对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出版物的处罚

529

行政处罚

对制造、销售和进口国务院规定废除的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和国务院禁止使用的其他计量器具的处罚

530

行政处罚

对最高计量标准未经考核合格而开展计量检定的处罚

531

行政处罚

对经营销售残次计量器具零配件的处罚

532

行政处罚

对个体工商户制造、修理国家规定范围以外的计量器具或者不按照规定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罚

533

行政处罚

对检验机构未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处罚

534

行政处罚

对伪造、盗用倒卖检定印、证的处罚

535

行政处罚

对生产、销售、进口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的处罚

536

行政处罚

对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处罚

537

行政处罚

对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处罚

538

行政处罚

对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的处罚

539

行政处罚

对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的处罚

540

行政处罚

对伪造产品产地,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处罚

541

行政处罚

对限期使用的产品包装上没有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的处罚

542

行政处罚

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没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的处罚

543

行政处罚

对拒绝接受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检查的处罚

544

行政处罚

对产品质检机构、认证机构伪造检验结果或出具虚假证明的处罚

545

行政处罚

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本法规定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而为其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为以假充真的产品提供制假生产技术的处罚

546

行政处罚

对服务业的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使用的产品属于产品质量法规定禁止销售的产品用于经营性服务的处罚

547

行政处罚

对隐匿、转移、变卖、损毁被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查封、扣押的物品的处罚

548

行政处罚

对监制产品的质量不符合《产品质量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处罚

549

行政处罚

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未经省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考评合格,向社会出具产品质量检验数据的处罚

550

行政处罚

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不按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抽取样品或者退还样品的处罚

551

行政处罚

对生产的大型机电设备、机动运输工具等产品的主体构件上注明材料成分的标准牌号、成分或者不如实标注的处罚

552

行政处罚

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物质超过国家标准的建筑和装修材料的处罚

553

行政处罚

对机动车生产企业出厂销售质量不合格的机动车的处罚

554

行政处罚

对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列入目录的产品的处罚

555

行政处罚

对取证后生产条件、检验手段、企业名称等发生变化未办理变更手续的处罚

556

行政处罚

对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未在产品、包装或说明书上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的处罚

557

行政处罚

对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产品的处罚

558

行政处罚

对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出租、出借或转让许可证书、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的处罚

559

行政处罚

对伪造、变造许可证书、生产许可证编号和标志的处罚

560

行政处罚

对企业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处罚

561

行政处罚

对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未定期向省级工业产品许可证主管部门提交报告的处罚

562

行政处罚

对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经国家监督抽查或省级监督抽查不合格的处罚

563

行政处罚

对未依法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生产的处罚

564

行政处罚

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生产企业销售未经检验或者经检验不合格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处罚

565

行政处罚

对列入认证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处罚

566

行政处罚

对未经许可从事特种设备生产活动的处罚

567

行政处罚

对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未经鉴定,擅自用于制造的处罚

568

行政处罚

对特种设备产品、部件或者试制的特种设备新产品、新部件以及特种设备采用的新材料,未进行型式试验的处罚

569

行政处罚

对特种设备出厂时,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随附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的处罚

570

行政处罚

对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未书面告知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即行施工的处罚

571

行政处罚

对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改造、重大修理以及锅炉清洗过程,未经监督检验的处罚

572

行政处罚

对电梯制造单位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电梯进行校验、调试的处罚

573

行政处罚

对电梯制造单位发现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未及时报告的处罚

574

行政处罚

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不再具备生产条件、生产许可证已经过期或者超出许可范围生产的行为的处罚

575

行政处罚

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明知特种设备存在同一性缺陷,未立即停止生产并召回的行为的处罚

576

行政处罚

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生产、销售、交付国家明令淘汰的特种设备的处罚

577

行政处罚

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生产许可证的处罚

578

行政处罚

对特种设备经营单位销售、出租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处罚

579

行政处罚

对特种设备经营单位销售、出租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或者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维护保养的特种设备的处罚

580

行政处罚

对特种设备销售单位未建立检查验收和销售记录制度,或者进口特种设备未履行提前告知义务的处罚

581

行政处罚

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销售、交付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处罚

582

行政处罚

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特种设备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的处罚

583

行政处罚

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未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或者安全技术档案不符合规定要求,或者未依法设置使用登记标志、定期检验标志的

处罚

584

行政处罚

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未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或者未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的处罚

585

行政处罚

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申报并接受检验的处罚

586

行政处罚

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锅炉水(介)质处理的处罚

587

行政处罚

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未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的处罚

588

行政处罚

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处罚

589

行政处罚

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未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继续使用的处罚

590

行政处罚

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的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未依法履行报废义务,并办理使用登记证书注销手续的处罚

591

行政处罚

对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的处罚

592

行政处罚

对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进行充装的处罚

593

行政处罚

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气瓶充装活动的处罚

594

行政处罚

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未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处罚

595

行政处罚

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检测和作业的处罚

596

行政处罚

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未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的处罚

597

行政处罚

对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单位未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的处罚

598

行政处罚

对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每日投入使用前,未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未对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确认的处罚

599

行政处罚

对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单位未将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使用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的处罚

600

行政处罚

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电梯维护保养的处罚

601

行政处罚

对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处罚

602

行政处罚

对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处罚

603

行政处罚

对特种设备事故迟报、谎报或者瞒报的处罚

604

行政处罚

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的处罚

605

行政处罚

对事故发生负责任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的处罚

606

行政处罚

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不履行岗位职责,违反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处罚

607

行政处罚

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未经核准或者超出核准范围、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检验、检测的处罚

608

行政处罚

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检验、检测的处罚

609

行政处罚

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出具虚假的检验、检测结果和鉴定结论或者检验、检测结果和鉴定结论严重失实的处罚

610

行政处罚

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发现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未及时告知相关单位,并立即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的处罚

611

行政处罚

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泄露检验、检测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的处罚

612

行政处罚

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从事有关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处罚

613

行政处罚

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推荐或者监制、监销特种设备的处罚

614

行政处罚

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利用检验工作故意刁难相关单位的处罚

615

行政处罚

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同时在两个以上检验检测机构执业的处罚

616

行政处罚

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或者检验、检测机构拒不接受监督检查的处罚

617

行政处罚

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被查封、扣押的特种设备或者其主要部件的处罚

618

行政处罚

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压力容器设计的处罚

619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处罚

620

行政处罚

对明知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或者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处罚

621

行政处罚

对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经营上述食品的处罚

622

行政处罚

对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处罚

623

行政处罚

对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其制品的处罚

624

行政处罚

对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的处罚

625

行政处罚

对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的处罚

626

行政处罚

对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的处罚

627

行政处罚

对明知从事《食品安全法》第123条前款规定的6种违法行为之一,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处罚

628

行政处罚

对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处罚

629

行政处罚

对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处罚

630

行政处罚

对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处罚

631

行政处罚

对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处罚

632

行政处罚

对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处罚

633

行政处罚

对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未按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的处罚

634

行政处罚

对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同一企业以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处罚

635

行政处罚

对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的处罚

636

行政处罚

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的处罚

637

行政处罚

对生产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处罚

638

行政处罚

对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处罚

639

行政处罚

对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未按规定进行标示的处罚

640

行政处罚

对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处罚

641

行政处罚

对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者未按规定对采购的食品原料和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进行检验的处罚

642

行政处罚

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规定配备、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处罚

643

行政处罚

对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的处罚

644

行政处罚

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的处罚

645

行政处罚

对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的处罚

646

行政处罚

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或者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处罚

647

行政处罚

对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的处罚

648

行政处罚

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未按规定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者未按备案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的处罚

649

行政处罚

对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未将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标签等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处罚

650

行政处罚

对特殊食品生产企业未按规定建立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或者未定期提交自查报告的处罚

651

行政处罚

对食品生产经营者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或者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的处罚

652

行政处罚

对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未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的处罚

653

行政处罚

对食品生产企业、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处罚

654

行政处罚

对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违反《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处罚

655

行政处罚

对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允许未依法取得许可的食品经营者进入市场销售食品,或者未履行检查、报告等义务的处罚

656

行政处罚

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或者未履行报告、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义务的处罚

657

行政处罚

对未按要求进行食品储存、运输和装卸的处罚

658

行政处罚

对事故单位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的处罚

659

行政处罚

对拒绝、阻挠、干涉有关部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事故调查处理、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的处罚

660

行政处罚

对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的处罚

661

行政处罚

对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处罚

662

行政处罚

对销售者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未建立产品进货台账的处罚

663

行政处罚

对从事产品批发业务的销售企业未建立产品销售台账的处罚

664

行政处罚

对发现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但未履行停止生产销售、召回、告知和报告义务的处罚

665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的处罚

666

行政处罚

对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假药的处罚

667

行政处罚

对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劣药的处罚

668

行政处罚

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假劣药品而为其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处罚

669

行政处罚

对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未按照规定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处罚

670

行政处罚

对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处罚

671

行政处罚

对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者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处罚

672

行政处罚

对擅自使用其他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的处罚

673

行政处罚

对药品经营企业未建立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未按规定销售调配药品的处罚

674

行政处罚

对药品零售企业标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处罚(假药、劣药除外)

675

行政处罚

对个人设置的门诊部、诊所等医疗机构向患者提供的药品超出规定的范围和品种的处罚

676

行政处罚

对未经批准,擅自在城乡集市贸易市场设点销售药品或者销售的药品超出批准经营的药品范围的处罚

677

行政处罚

对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擅自进行临床试验的处罚

678

行政处罚

对药品经营企业变更药品经营许可事项,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而未办理的处罚

679

行政处罚

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企业未依照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年度种植计划进行种植的处罚

680

行政处罚

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企业未依照规定储存麻醉药品的处罚

681

行政处罚

对麻醉药品定点生产企业未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年度生产计划安排生产的处罚

682

行政处罚

对麻醉药品定点生产企业未依照规定储存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或者未依照规定建立、保存专用账册的处罚

683

行政处罚

对麻醉药品定点生产企业未依照规定销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处罚

684

行政处罚

对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企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储存、销售或者销毁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处罚

685

行政处罚

对药品生产企业、非药品生产企业和科研、教学单位违反规定购买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罚

686

行政处罚

对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企业违反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规定运输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处罚

687

行政处罚

对骗取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资格的处罚

688

行政处罚

对药品研究单位在普通药品的实验研究和研制过程中,产生本条例规定管制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报告的处罚

689

行政处罚

对发生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被盗、被抢、丢失案件的单位,违反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规定未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或者未依照规定报告的处罚

690

行政处罚

对取得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资格的单位,倒卖、转让、出租、出借、涂改其精神药品许可证明文件的处罚

691

行政处罚

对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的处罚

692

行政处罚

对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单位将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转借他人使用的处罚

693

行政处罚

对生产、经营、购买单位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交易情况、不按规定保存交易记录或者不如实、不及时向公安机关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销售情况的处罚

694

行政处罚

对易制毒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后未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罚

695

行政处罚

对除个人合法购买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品制剂以及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外,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易制毒化学品交易的处罚

696

行政处罚

对易制毒化学品的产品包装和使用说明书不符合本条例规定要求的处罚

697

行政处罚

对生产、经营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不如实或者不按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年度生产、经销和库存等情况的处罚

698

行政处罚

对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连续停产1年以上未按规定报告的,或者未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现场检查即恢复生产的处罚

699

行政处罚

对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未按规定渠道购销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处罚

700

行政处罚

对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购用单位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发生退货,购用单位、供货单位未按规定备案、报告的处罚

701

行政处罚

对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使用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药品生产企业和教学科研单位,拒不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处罚

702

行政处罚

对未经批准使用药包材产品目录中的药包材的处罚

703

行政处罚

对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使用不合格药包材的处罚

704

行政处罚

对销售未获得《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的生物制品的处罚

705

行政处罚

对药品生产企业未按照规定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或者无专门机构、专职人员负责本单位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的处罚

706

行政处罚

对药品生产企业未按照要求开展药品不良反应或者群体不良事件报告、调查、评价和处理的处罚

707

行政处罚

对药品生产企业未按照要求提交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的

708

行政处罚

对药品生产企业不配合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或者群体不良事件相关调查工作的处罚

709

行政处罚

对药品经营企业无专职或者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处罚

710

行政处罚

对药品经营企业未按照要求开展药品不良反应或者群体不良事件报告、调查、评价和处理的处罚

711

行政处罚

对药品经营企业不配合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或者群体不良事件相关调查工作的处罚

712

行政处罚

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未对其购销人员进行药品相关知识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的处罚

713

行政处罚

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未按照规定留存有关资料、销售凭证的处罚

714

行政处罚

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未对药品销售人员、销售行为作出具体规定的处罚。

715

行政处罚

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地址以外的场所现货销售药品的处罚

716

行政处罚

对药品生产企业销售委托生产的或者他人生产的药品的处罚

717

行政处罚

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以展示会、博览会、交易会、订货会、产品宣传会等方式现货销售药品的处罚

718

行政处罚

对未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药品经营企业改变经营方式的处罚

719

行政处罚

对有《药品经营许可证》但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地址以外的场所储存药品的处罚

720

行政处罚

对药品零售企业销售药品时未开具销售凭证的处罚

721

行政处罚

对药品零售企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从事无证生产、经营药品行为而为其提供药品的处罚

722

行政处罚

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为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经营药品提供场所;资质证明文件;票据等便利条件的处罚

723

行政处罚

对药品经营企业购进和销售医疗机构配制制剂的处罚

724

行政处罚

对药品零售企业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处罚

725

行政处罚

对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时销售处方药的处罚

726

行政处罚

对药品生产、批发企业未在药品说明书规定的低温、冷藏条件下运输和储存药品的处罚

727

行政处罚

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以搭售、买药品赠药品、买商品赠药品等方式向公众赠送处方药或者甲类非处方药的处罚

728

行政处罚

对医疗机构设置的药房,未具备与所使用药品相适应的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和卫生环境和药学技术人员,未建立药品保管制度的处罚

729

行政处罚

对医疗机构购进药品时,未索取、查验、保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票据的处罚

730

行政处罚

对医疗机构购进药品,未建有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的处罚

731

行政处罚

对医疗机构储存药品,未制订和执行有关药品保管、养护的制度,未采取必要的冷藏、防冻、防潮、避光、通风、防火、防虫、防鼠等措施,保证药品质量的处罚

732

行政处罚

对医疗机构未将药品与非药品分开存放;中药材、中药饮片、化学药品、中成药未分别储存、分类存放的处罚

733

行政处罚

对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未经诊疗直接向患者提供药品的处罚

734

行政处罚

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采用邮售、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处罚

735

行政处罚

对医疗机构采用邮售、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的处罚

736

行政处罚

对非法收购药品的处罚

737

行政处罚

对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未依照规定建立并保存疫苗销售或者购销记录的处罚

738

行政处罚

对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批发企业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第二类疫苗的处罚

739

行政处罚

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未在规定的冷藏条件下储存、运输疫苗的处罚

740

行政处罚

对不具有疫苗经营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经营疫苗的处罚

741

行政处罚

对违反《反兴奋剂条例》规定,药品生产、批发企业擅自生产、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或者未按照本条例规定渠道供应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药品零售企业擅自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处罚

742

行政处罚

体育健身活动经营单位向体育健身活动参加者提供含有禁用物质的药品、食品的处罚

743

行政处罚

对药品生产企业发现药品存在安全隐患而不主动召回药品的处罚

744

行政处罚

对药品生产企业拒绝召回药品的处罚

745

行政处罚

对药品生产企业未按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召回药品的处罚

746

行政处罚

对药品生产企业对召回药品的处理未做有详细的记录的处罚

747

行政处罚

对药品生产企业拒绝协助药监部门开展调查的处罚

748

行政处罚

对药品生产企业未提交药品召回的调查评估报告和召回计划和召回进展情况总结的处罚

749

行政处罚

对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发现其经营、使用的药品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立即停止销售或者使用该药品,通知药品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的处罚

750

行政处罚

对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拒绝配合药品生产企业或者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有关药品安全隐患调查、拒绝协助药品生产企业召回药品的处罚

751

行政处罚

对经营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处罚

752

行政处罚

对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处罚

753

行政处罚

对提供虚假资料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医疗器械许可证件和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相关医疗器械许可证件的处罚

754

行政处罚

对未依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备案和备案时提供虚假资料的处罚。

755

行政处罚

对生产、经营、使用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符合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的

756

行政处罚

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未按照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组织生产,或者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保持有效运行的处罚

757

行政处罚

对经营、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或者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的处罚

758

行政处罚

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依照本条例规定实施召回或者停止经营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医疗器械的处罚

759

行政处罚

对委托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企业生产医疗器械,或者未对受托方的生产行为进行管理的

处罚

760

行政处罚

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生产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未依照本条例规定整改、停止生产、报告的处罚

761

行政处罚

对生产、经营说明书、标签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医疗器械的处罚

762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标示要求运输、贮存医疗器械的处罚

763

行政处罚

对转让过期、失效、淘汰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在用医疗器械的处罚

764

行政处罚

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未按照要求提交质量管理体系自查报告的处罚

765

行政处罚

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处罚

766

行政处罚

对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业务以及第三类医疗器械零售业务的经营企业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建立并执行销售记录制度的处罚

767

行政处罚

对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未按照消毒和管理规定进行处理的处罚

768

行政处罚

对医疗器械使用单位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或者未按照规定销毁使用过的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的处罚

769

行政处罚

对需要定期检查、检验、校准、保养、维护的医疗器械,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未按照产品说明书要求检查、检验、校准、保养、维护并予以记录,及时进行分析、评估,确保医疗器械处于良好状态的处罚

770

行政处罚

对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未妥善保存购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原始资料,或者未按照规定将大型医疗器械以及植入和介入类医疗器械的信息记载到病历等相关记录中的处罚

771

行政处罚

对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发现使用的医疗器械存在安全隐患未立即停止使用、通知检修,或者继续使用经检修仍不能达到使用安全标准的医疗器械的处罚

772

行政处罚

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未按照要求报告不良事件,或者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技术机构、食药监部门开展的不良事件调查不予配合的处罚

773

行政处罚

对出厂医疗器械未按照规定进行检验的处罚

774

行政处罚

对出厂医疗器械未按照规定附有合格证明文件的处罚

775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规定办理委托生产备案手续的处罚

776

行政处罚

对医疗器械产品连续停产一年以上且无同类产品在产,未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查符合要求即恢复生产的处罚

777

行政处罚

对向监督检查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的真实资料的处罚

778

行政处罚

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未依照本办法规定办理登记事项变更的处罚

779

行政处罚

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派出销售人员销售医疗器械,未按照本办法要求提供授权书的处罚

780

行政处罚

对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未在每年年底前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年度自查报告的处罚

781

行政处罚

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未按照规定进行整改的处罚

782

行政处罚

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擅自变更经营场所或者库房地址、扩大经营范围或者擅自设立库房的处罚

783

行政处罚

对从事医疗器械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销售给不具有资质的经营企业或者使用单位的处罚

784

行政处罚

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从不具有资质的生产、经营企业购进医疗器械的处罚

785

行政处罚

对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处罚

786

行政处罚

对造成上市医疗器械存在缺陷的处罚

787

行政处罚

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违反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发现医疗器械存在缺陷而没有主动召回医疗器械的处罚

788

行政处罚

对拒绝召回医疗器械的处罚

789

行政处罚

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将召回医疗器械的决定通知到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或者告知使用者的处罚

790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求采取改正措施或者重新召回医疗器械的处罚

791

行政处罚

对未对召回医疗器械的处理做详细记录或者未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的处罚

792

行政处罚

对未按本办法规定建立医疗器械召回制度的处罚

793

行政处罚

对拒绝协助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调查的处罚

794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交《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调查评估报告和召回计划、医疗器械召回计划实施情况和总结报告的处罚

795

行政处罚

对变更召回计划,未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处罚

796

行政处罚

对发现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存在缺陷,未立即暂停销售或者使用该医疗器械,并通知及报告相关部门的处罚

797

行政处罚

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拒绝配合有关医疗器械缺陷调查、拒绝协助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召回医疗器械的处罚

798

行政处罚

违反规定开展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处罚

799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擅自生产化妆品的处罚

800

行政处罚

对进口(销售)未经批准(检验)的进口化妆品的处罚

801

行政处罚

对生产或者销售不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的处罚

802

行政处罚

对违反《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条例》其他有关规定的处罚

803

行政处罚

对涂改《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进口化妆品卫生审查批件或者批准文号、拒绝卫生监督的处罚

804

行政处罚

对经营单位转让、伪造、倒卖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的处罚

805

行政处罚

对转让、伪造、倒卖进口化妆品生产审查批件或批准文号者的处罚

806

行政处罚

对假冒专利行为的处罚

807

行政处罚

对专利标识标注不当,构成假冒专利行为的处罚

808

行政处罚

对故意为假冒专利的行为提供帮助或者便利条件的处罚

809

行政处罚

对擅自启封、转移、处理被查封、扣押的假冒专利产品的处罚

810

行政处罚

对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处罚

811

行政处罚

对经营者低价倾销,扰乱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处罚

812

行政处罚

对经营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处罚

813

行政处罚

对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处罚

814

行政处罚

对经营者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的处罚

815

行政处罚

对经营者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的处罚

816

行政处罚

对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的处罚

817

行政处罚

对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处罚

818

行政处罚

对经营者不执行法定的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处罚

819

行政处罚

对拒绝提供价格监督检查所需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处罚

820

行政处罚

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违反收费管理规定的处罚

821

行政处罚

对经营者责令暂停相关营业而不停止的,或者转移、隐匿、销毁依法登记保存的财物的处罚

822

行政处罚

对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处罚

行政强制

共28项

1

行政强制

查封或者扣押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有其他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以及直接用于生产、销售该项产品的原辅材料、包装物、生产工具

2

行政强制

查封、扣押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违法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以及查封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及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场所

3

行政强制

查封、扣押与无照经营行为有关的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资料、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活动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以及查封有证据表明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无照经营场所

4

行政强制

对有证据证明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物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5

行政强制

对有证据证明侵犯世界博览会标志专有权的物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6

行政强制

对有证据证明是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物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7

行政强制

查封、扣押与涉嫌违法广告直接相关的广告物品、经营工具、设备等财物

8

行政强制

查封、扣押涉嫌传销的有关合同、票据、账簿等资料、涉嫌专门用于传销的产品(商品)、工具、设备、原材料等财物以及查封涉嫌传销的经营场所

9

行政强制

查封、扣押相关企业与直销活动有关的材料和非法财物

10

行政强制

扣押易制毒化学品相关的证据材料和违法物品以及临时查封易制毒化学品有关场所

11

行政强制

查封或者扣押有证据表明属于违反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列入目录产品

12

行政强制

查封、取缔未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擅自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的企业

13

行政强制

查封其从事互联网网上服务违法经营活动的场所、扣押从事互联网网上服务违法经营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以及没收违法所得

14

行政强制

查封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场所、扣押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化学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使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原材料、设备、运输工具

15

行政强制

查封、扣押涉嫌非法生产、销售军服或者军服仿制品的物品

16

行政强制

查封、扣押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资料、查封、扣押专门用于从事违法行为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

17

行政强制

对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留的措施

18

行政强制

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有其他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以及直接用于生产、销售该项产品的原辅材料、包装物、生产工具,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19

行政强制

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场所查封,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化学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使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原材料、设备、运输工具扣押

20

行政强制

对有证据表明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或者存在严重事故隐患、能耗严重超标以及流入市场的达到报废条件或者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实施查封、扣押

21

行政强制

对有证据表明属于违反本条例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列入目录产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22

行政强制

对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行为有关的场所、款项、设备、材料、工具等封存或者扣留;对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行为有关的合同、发票、帐册、文件和其他资料查阅、复制、扣留、封存

23

行政强制

对需要进一步查验的产品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或者扣押

24

行政强制

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及其有关材料

25

行政强制

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存在安全隐患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查封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

26

行政强制

查封、扣押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医疗器械,违法使用的零配件、原材料以及用于违法生产医疗器械的工具、设备;查封违反本条例规定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查阅、复制、查封、扣押有关合同、账簿以及其他有关材料

27

行政强制

查封扣押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违法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查阅、复制、扣押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查封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场所

28

行政强制

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相关产品

行政征收

共0项

……

行政给付

共0项

……

行政检查

共64项

1

行政检查

对企业年报行为的监督检查

2

行政检查

对企业信息公示情况的监督检查

3

行政检查

对农资经营行为、农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4

行政检查

对进入市场的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行政监督检查

5

行政检查

对经纪人的行政监督检查

6

行政检查

对粮食经营活动中扰乱市场秩序和违法违规交易行为的行政监督检查

7

行政检查

对废汽车回收的行政监督检查

8

行政检查

对拍卖企业及拍卖活动的监督检查

9

行政检查

对旅游市场的行政监督

10

行政检查

对商品交易市场的监督检查

11

行政检查

对合同违法行为的监督管理

12

行政检查

对品牌汽车销售的监督管理

13

行政检查

对二手车流通的行政监督检查

14

行政检查

对涉嫌违法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进行查处时的检查

15

行政检查

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

16

行政检查

对涉嫌无照经营行为的检查

17

行政检查

对企业登记等行为的监督检查

18

行政检查

对当事人涉嫌从事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检查

19

行政检查

对当事人涉嫌侵犯世界博览会标志专有权行为的检查

20

行政检查

对涉嫌侵犯特殊标志权行为检查

21

行政检查

对涉嫌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行为的检查

22

行政检查

对涉嫌从事违法广告行为的检查

23

行政检查

对涉嫌违反产品质量规定行为的检查

24

行政检查

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检查

25

行政检查

对农业机械产品市场监督检查

26

行政检查

对互联网信息内容实施监督检查

27

行政检查

对旅行社进行监督检查

28

行政检查

对危险化学品监督检查

29

行政检查

对烟花爆竹安全检查

30

行政检查

对易制毒化学品监督检查

31

行政检查

对印刷业监督检查

32

行政检查

对鲜茧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

33

行政检查

对人才市场监督检查

34

行政检查

对活禽经营市场监督检查

35

行政检查

对洗染业监督检查

36

行政检查

对再生资源回收监督检查

37

行政检查

对涉嫌传销行为进行检查

38

行政检查

对涉嫌违反《直销管理条例》的行为进行检查

39

行政检查

对合作社、个体户登记 行为的监督检查

40

行政检查

对个体户信息公示情况的检查

41

行政检查

对合作社信息公示情况的检查

42

行政检查

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监督检查

43

行政检查

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44

行政检查

标准实施的监督

45

行政检查

对设备监理的监督检查

46

行政检查

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及其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7

行政检查

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48

行政检查

对食品检验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49

行政检查

对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监督检查

50

行政检查

对强制性认证产品生产监督检查

51

行政检查

对认证机构认证活动监督检查

52

行政检查

对有机产品认证活动监督检查

53

行政检查

对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监督检查

54

行政检查

对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使用监督检查

55

行政检查

对体育服务认证活动监督检查

56

行政检查

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57

行政检查

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

58

行政检查

食品流通监督检查

59

行政检查

对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随机进行监督抽查

60

行政检查

医疗器械广告监测检查

61

行政检查

医疗机构制剂委托配制检查

62

行政检查

药品广告监测检查

63

行政检查

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监督检查

64

行政检查

价格活动监督检查

行政确认

共1项

1

行政确认

共1项动产抵押登记

行政奖励

共8项

1

行政奖励

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投诉举报,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奖励

2

行政奖励

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违法生产的举报,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3

行政奖励

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在研制、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经查证属实并依法作出处理后,根据举报人的申请,予以相应物质及精神奖励的行为

4

行政奖励

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举报奖励

5

行政奖励

特种设备违法行为举报奖励

6

行政奖励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奖励

7

行政奖励

州政府质量奖

8

行政奖励

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奖励

行政裁决

共2项

1

行政裁决

企业名称争议裁决

2

行政裁决

计量仲裁检定

其他行政职权

共54项

1

其他行政职权

企业联络员备案

2

其他行政职权

公司备案登记

3

其他行政职权

非公司企业法人备案登记

4

其他行政职权

外资企业备案登记

5

其他行政职权

外商(含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备案登记

6

其他行政职权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备案登记

7

其他行政职权

公司股权出质登记

8

其他行政职权

外商(含港、澳、台商)投资企业股权出质登记

9

其他行政职权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备案登记

10

其他行政职权

内资企业法人(非公司)及营业单位营业执照补办、换发、增加副本

11

其他行政职权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列入和移出

12

其他行政职权

对违反《广告法》的相关违法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公示

13

其他行政职权

网络经营者电子标识的审核、发放

14

其他行政职权

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异常名录列入、移出

15

其他行政职权

个体工商户标注、恢复经营异常状态

16

其他行政职权

特种设备事故调查

17

其他行政职权

特种设备开工告知

18

其他行政职权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证明核发

19

其他行政职权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核发

20

其他行政职权

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和生产备案

21

其他行政职权

药品经营(零售连锁)许可证遗失补发

22

其他行政职权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管理

23

其他行政职权

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测移送

24

其他行政职权

医疗机构违规购进、储存药品的处理

25

其他行政职权

对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的依法予以取缔

26

其他行政职权

缴销许可证

27

其他行政职权

宣布逾期不补办药品经营许可事项变更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无效

28

其他行政职权

责令定点批发企业中止销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29

其他行政职权

责令生产企业召回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销售者停止销售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

30

其他行政职权

公布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行为的情况

31

其他行政职权

对医疗机构设置的药房,不具有与所使用药品相适应的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和卫生环境,未配备相应的药学技术人员,未设立药品质量管理机构或者配备质量管理人员或者未建立药品保管制度给予通报

32

其他行政职权

对医疗机构购进药品时,未索取、查验、保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票据给予通报

33

其他行政职权

对医疗机构购进药品,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并建有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药品购进记录未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生产厂商(中药材标明产地)、剂型、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批准文号、供货单位、数量、价格、购进日期给予通报

34

其他行政职权

对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管理工作

35

其他行政职权

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生产、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的抽查检验

36

其他行政职权

对人体造成伤害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医疗器械,可以采取暂停生产、进口、经营、使用的紧急控制措施

37

其他行政职权

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开展调查

38

其他行政职权

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生产经营加强监督管理

39

其他行政职权

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随机进行监督抽查考核并公布考核情况

40

其他行政职权

对未按规定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41

其他行政职权

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并公布检验结果

42

其他行政职权

对国内市场上销售的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实施监督管理

43

其他行政职权

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上报对食品安全事故

44

其他行政职权

对食品安全事故报告进行调查处理,并封存有关食品及相关原料与产品

45

其他行政职权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事故责任调查处理报告

46

其他行政职权

实施食品风险分级管理

47

其他行政职权

可以采用国家规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对食品进行抽查检测

48

其他行政职权

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49

其他行政职权

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

50

其他行政职权

按照职责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

51

其他行政职权

发现可能误导消费者和社会舆论的食品安全信息,组织核实、分析,并及时公布结果

52

其他行政职权

实施停止药品品种在发布地的广告发布活动

53

其他行政职权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54

其他行政职权

对拒绝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的可以宣布停止该单位拒绝抽检的药品上市销售和使用

十一

内部审批

共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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