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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度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2017-12

索引号:cxzzjj-/2018-0615009 公文目录: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发文日期:2018年01月02日 文  号:

质量技术监督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单位: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编号:2017-12

被处罚单位名称:楚雄鹿诚电线电缆制造有限公司

被处罚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唐庆云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楚州)质监罚字〔2017〕24号

案由:楚雄鹿诚电线电缆制造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聚氯乙烯绝缘无护套电线未通过国家强制认证审查且检验不合格案

违法事实:2017年06月15日,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楚雄鹿诚电线电缆制造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检查发现该厂生产的聚氯乙烯绝缘无护套电线未通过国家强制认证审查,现场对该公司生产的规格1.5mm2和2.5mm2铜芯BVR导线进行产品质量抽样检查。产品经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检验,产品实物质量综合判定为不合格。

行政处罚决定的种类:财产罚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主动履行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2017年0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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