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关于对楚雄州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1040047号提案的答复
曾昭熹委员:
关于加强楚雄州零售药店执业药师管理工作的提案(11040047 号)已经交由我单位主办, 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会办,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纳入全年重点监管内容 ”的建议
建议已经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楚雄州市场监管局历年来将药品零售药店执行药师管理工作作为工作重点,通过不断地整治,截至2025年3月30日,执业药师空缺约195家,主要分布在乡镇及村委会,通过远程审核来提供药学服务。针对提出的建议,一是在制订的《2025年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年度检查计划》中,明确执业药师在职在岗、违规销售处方药等违法违规行为作为工作重点,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二是计划开展260家药品零售企业的飞行检查,在检查中,将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严肃查出执业药师挂证、先药后方等违规行为;三是工作中,积极与各县市市场监管局、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沟通对接,及时发现违规行为。
二、关于“开展专项整治”的建议
建议已经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一是在2025年的监督检查中,要求日常监管机构以药品质量安全为中心,围绕药品零售企业制度执行、人员管理、设施设备、药品购销存管理、计算机管理系统等方面,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二是在县市开展的合规性检查中,每年要求完成三分之一,三年实现全覆盖,重点检查执业药师挂证、未及时备案(变更)执业药师、未经执业药师审核销售处方药等违法行为;三是在药品零售企业飞行检查中,以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为重点,通过县市执法人员交叉等方式,督促企业合规经营;四是配合省药监开展好全省范围的药品零售企业检查。
三、关于“积极探索智慧化监管”的建议
建议已经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楚雄州积极推进药品零售企业智慧化监管,已将意见建议反馈至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药监局将在现有的“日常监管系统”基础上,逐步开发,最终实现运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打通掌上监管、掌上药店、监管PC“三端”,开发药品储存、处方药销售、特殊药品销售、涉疫药品价格和供应监测等“多种应用场景”,破解传统监管“人海战术”和“信息孤岛”难题,进一步推动药品零售企业更好地履行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实现对零售药店监管人员健康档案信息、供货商索证信息、药品采购、验收、养护、库存、销售以及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等特殊管理药品销售记录、处方药品销售记录、执业药师实时定位打卡等多方面的监管。
四、关于“广泛加强宣传引导”的建议
建议已经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一是多渠道宣传推广。
将利用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发布药品安全科普视频、图文解读及用药警示案例,增强公众认知。二是重点人群精准教育。针对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群体,开展针对性宣传,进一步加强合理用药指导。三是强化行业与社会参与。组织药店从业人员培训,要求其主动向消费者提示用药风险。联合媒体曝光典型案例,完善举报机制,鼓励公众监督虚假药品广告和非法销售行为。三是常态化宣传机制。在安全用药宣传周等活动,集中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形成长效宣传效应。通过以上措施,构建全覆盖、精准化的宣传网络,提升全民药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感谢你对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楚雄彝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 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