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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行政执法证据规定》解读

索引号:11532300MB19781070-/2025-0106001 公文目录:政策解读 发文日期:2025年01月06日 文  号:

《商标行政执法证据规定》解读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加强商标行政执法指导,规范证据的收集、审查和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商标行政执法证据规定》,并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一、制定《证据规定》必要性

(一)《证据规定》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需要。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要求“建立统一协调的执法标准、证据规则和案例指导制度”。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要求“严格规范证据标准”“规范司法、行政执法、仲裁、调解等不同渠道的证据标准”。《证据规定》进一步完善商标行政执法证据要求,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举措。

(二)《证据规定》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需要。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围绕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提出“要持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立知识产权侵权和行政非诉执行快速处理机制”。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要求“健全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件,依法加快办理进度”。《证据规定》进一步明晰商标行政执法中证据的种类和要求、证据的收集、证据的审查与认定等方面内容,明确商标行政执法规则要求,保障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是进一步激发经营主体活力,营造良好的营商和创新环境,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措。

(三)《证据规定》是加强商标行政执法工作指导的需要。一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对证据的规定较为原则,需要进一步细化;另一方面,商标行政执法中尚未制定专门的证据规定,缺少对负责商标执法的部门统一的执法指引。《证据规定》作为商标行政执法标准的重要方面,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操作性和有效性,填补了商标行政执法领域对证据规则的空缺,完善了商标行政执法的证据内容和要求,增强了商标行政执法的办案效力,确保行政执法案件做到证据充分、定性准确、处理高效。《证据规定》的制定出台,是加强商标行政执法工作指导,贯彻有关法律规定,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有力举措。

二、主要内容

《证据规定》共二十四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明确制定目的和法律依据、适用主体和案件范围、证据的概念等内容。(二)明确证据种类,主要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电子数据笔录、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现场笔录、勘验笔录以及域外证据等。针对每种证据明确了取证要求。(三)明确直接认定的证据、其他部门证据的采纳、一方认可的证据效力、不同情形的证明力、辨认意见的审查、当事人的陈述前后矛盾的处理等内容。(四)明确执法部门、解释单位、施行时间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