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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市场监管局2023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

索引号:11532300MB19781070-/2024-0117001 公文目录:信用体系建设信息公开 发文日期:2023年12月29日 文  号:

 

2023年以来,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楚雄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门联席会议的工作安排部署,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职责,切实加大信用监管力度,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一、加大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力度

(一)持续强化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完善涉企信息定期通报机制,每季度向州级各相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通报一次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情况,提高涉企信息归集公示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截至2023年1-12月,全州共归集各类信息328879条(其中:行政许可198642条,行政处罚7097条,抽查检查121202条,联合惩戒95条,小微企业扶持1843条),2023年新增79773条,增幅达32%,为近几年来最高增幅。其中,抽查检查新增60405条,占新增数的75.7%。

(二)认真组织开展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积极推进年报制度改革,推行年报精细化管理,提高年报工作质效,督促、指导各类市场主体落实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时申报公示上年度年报的义务,全州企业年报率达96.13%,农业专业合作社年报率达96.50%,个体工商户年报率达97.91%,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企业年报率在全省排名第4位,相关做法得到总局、省局的书面肯定。

二、强化信用监管,推进联合惩戒。

(一)实施信用承诺,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信用承诺,树立守信意识。推动落实企业信用承诺,印发《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对涉及市场监管部门的34 项政务服务事项,在全州市场监管部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和守法经营承诺制,引导和鼓励市场主体守信经营共同参与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来。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抓好承诺信息记录公示、守诺情况核查、不实承诺处理、失信惩戒、信用修复等工作落实。在登记注册、行政审批、信用修复、专项整治等环节,全州共121147户市场主体落实信用承诺。

(二)实施守信激励,强化失信惩戒。一是在信用核查中,对连续三年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及未收到行政处罚的市场主体,给予优先申报或优先通过。2023年共为守信企业优先办理扶持资金、先进评定、荣誉获得等共350多户(含个人)。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中对守信市场主体降低抽查比例,减少抽查检查频次。楚雄州市场监管部门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检查中,检查各类市场主体5620户次(含个体工商户),实施信用风险分类企业1056户。其中:A类481户,占A类企业总数的1.5%;B类346户,占B类企业总数的1%;C类35户,占C类企业总数的1.9%;D类194户,占D类企业总数的5%。通过检查,A类企业中发现问题54户,问题发现率为11.2%;B类企业中发现问题33户,问题发现率为9.5%;C类企业中发现问题3户,问题发现率为8.5%;D类企业中发现问题41户,问题发现率为21.1%。A、B类企业中发现问题占比为10.5%;C、D类企业中发现问题占比为19.2%,发现问题比率明显高于A、B类企业。二是2023年,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2023年,全州市场监管部门共认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市场主体3742户,标记经营异常状态个体工商户3717户。

(三)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全面、及时归集市场监管系统企业相关信息,协助构建分类指标体系,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A、B、C、D四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对A类企业,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根据实际情况可不主动实施现场检查,实现“无事不扰”;对B类企业,按常规比例和频次开展抽查;对C类企业,实行重点关注,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对D类企业,实行严格监管,有针对性地大幅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截至年末,全州共实现企业信用分类管理77996户,其中A类13545户、B类41688户、C类19656户、D类3107户。

三、强化信用修复,扩大社会宣传

(一)强化信用修复。认真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及国家发改委、省、州下发的信用修复相关文件,积极推动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工作,推行便利举措,积极实行网上申报。2023年,全州市场监管部门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企业2122户,个体工商户1203户,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累计修复行政处罚信息105条。对失信企业在市场准入、任职资格、资金扶持等方面予以限制,在联合惩戒信用审查中,对3户企业实施一票否决。

(二)开展诚信经营宣传。2023年楚雄州市场监管局《楚雄州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3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在全系统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工作。一是利用“3.15国际消费者宣传日”,与州发改委联合开展“诚信护航,聚力315”宣传活动,宣传活动紧扣主题,紧紧围绕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向企业和群众广泛宣传信用好的将在办理适用信用承诺的行政许可事项时先行受理、加快进度,并在日常监管中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减少打扰企业。对信用不好的将影响到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等活动,并在企业融资、贷款等方面受到限制。宣传过程中,还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彩页,向消费者介绍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方法和途径。二是积极组织开展信用提升行动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微信、微信公众号、市场监管局工作网站等,开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等涉及信用监管的法规规章文件宣传,加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知识普及力度,提高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和参与信用建设意识。三是组织开展《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宣传培训。2023年,州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专题学习和培训会议,对全局业务骨干进行了培训。四是开展“诚信五进”宣传活动。结合市场主体年报、“三进市场主体”活动,定期不定期主动向市场主体普及信用监管的规范要求,对市场主体按时年报、依法公示信息、遵守住所或经营场所登记规定等进行指导和提示,不断增强市场主体诚实守信意识。全州共开展教育培训11场次,培训市场主体768户,开展宣传活动22场次,参与户数3852户。五是开展诚信典型培树活动的,结合市场监管部门职能职责,积极开展诚信经营户、餐饮市场主体“红版”等活动,积极宣传、培树守信市场主体。

四、强化制度创新,完善信用监管体系

强化重点领域信用监管。促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加强食品行业监督管理,引导食品生产和经营者依法诚信从业,切实保障食品安全,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出台了《楚雄州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制度》《楚雄州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工作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力度,积极构建职责明确、指挥统一、联合联动、运转高效的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工作机制,实现监管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有效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形成监管合力,为持续推动楚雄州食品行业高质量发展和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打牢基础。

五、强化政务诚信,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持续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表率作用,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切实履行市场监管法定职责,按照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要求,做到依法决策、依法执行和依法监督,全年无政务失信行为,通过登录中国执行信息网查询验证,未被列入失信政府机构名单。一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审批依据,相关服务项目,工作流程和时限,抽查检查结果等政务信息。二是规范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能,对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为服务对象提供透明、便捷、高效的服务。三是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以“一网通办”提供便利,全面落实“证照分离”。健全质量标准,实现标准化管理。严防严管严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让群众吃得放心、安全。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四是严格执行执法程序,优化市场监管执法方式,持续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主的监管体制,对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等重要领域实施全程监管,对新兴产业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努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五是不断优化完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加快推进政府部门间涉企信息的互联共享工作,严格执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积极建设协同监管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动市场主体自觉诚实守信,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氛围。六是将公平正义作为政务诚信的基本准则,工作人员要遵守党风廉政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做到清正廉洁,恪尽职守,敢于担当,忠实履行各项法定义务,为社会作出表率。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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