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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市场监管局2023年上半年楚雄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

索引号:11532300MB19781070-/2023-1007003 公文目录:信用体系建设信息公开 发文日期:2023年07月10日 文  号:

 

2023年以来,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楚雄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门联席会议的工作安排部署,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职责,切实加大信用监管力度,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一、加大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力度

(一)持续强化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完善涉企信息定期通报机制,每季度向州级各相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通报一次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情况,提高涉企信息归集公示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截至2023年1-6月,全州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归集并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等涉企信息共计51184条(其中:行政许可15089条,行政处罚609条,抽查检查35485条,联合惩戒1条)。

(二)认真组织开展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督促、指导各类市场主体落实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时申报公示上年度年报的义务,截至6月30日,楚雄州全州应年报企业52210户,已报50092户,企业年报率为95.94%;农业专业合作应年报5348户,已报5161户,年报率为96.50%;个体工商户应报194141户,已报190080户,年报率为97.91%;圆满完成市场主体年报任务目标。

二、强化信用监管,推进联合惩戒。

(一)实施信用承诺,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信用承诺,树立守信意识。推动落实企业信用承诺,印发《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对涉及市场监管部门的34 项政务服务事项,在全州市场监管部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和守法经营承诺制,引导和鼓励市场主体守信经营共同参与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来。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抓好承诺信息记录公示、守诺情况核查、不实承诺处理、失信惩戒、信用修复等工作落实。在登记注册、行政审批、信用修复、专项整治等环节,全州共17288户市场主体落实信用承诺。

(二)实施守信激励,强化失信惩戒。一是在信用核查中,对连续三年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及未收到行政处罚的市场主体,给予优先申报或优先通过。2023年上半年共为守信企业优先办理扶持资金、先进评定、荣誉获得等共140户(含个人)。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中对守信市场主体降低抽查比例,减少抽查检查频次。2023年上半年,全州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1079户,其中A类企业126户。二是2023年上半年,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全州市场监管部门共认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市场主体7户;在联合惩戒信用审查中,对3户企业实施一票否决。

(三)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全面、及时归集市场监管系统企业相关信息,协助构建分类指标体系,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A、B、C、D四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对A类企业,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根据实际情况可不主动实施现场检查,实现“无事不扰”;对B类企业,按常规比例和频次开展抽查;对C类企业,实行重点关注,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对D类企业,实行严格监管,有针对性地大幅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截至目前,全州共实现风险分类结果评定59043户,其中A类企业41206户、B类13586户、C类584户、D类3667户,目前已实现在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抽查中运用。

三、强化信用修复,扩大社会宣传

(一)强化信用修复。认真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及国家发改委、省、州下发的信用修复相关文件,积极推动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工作,推行便利举措,积极实行网上申报。2023年上半年共移出经营异常名录773户、986条;移除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45户。同时,根据州信用中心工作部署和要求,下发《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信用中国”平台行政处罚信用修复的通知》,对行政处罚信用修复进行安排部署,对符合修复条件的进行全部修复。

(二)开展诚信经营宣传。组织开展诚信典型评选活动,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围绕“3·15”消费者权益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质量月”等重要节点开展丰富多彩、各具特色的诚信教育活动,让诚信理念深入人心。在商场超市、市场设立12315消费投诉站(台),依法打击制售假劣、短斤缺两等经营失信违法行为。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积极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平台等媒介,结合市场主体年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工作,深入企业、社区,多措并举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各界尤其是各类企业对信用监管及信用修复制度的知晓度,使企业认识到失信的后果、信用修复的途径及权利救济的手段等。市场主体守法经营理念、诚信经营责任得到强化,诚信经营氛围进一步形成。全州共开展教育培训9场次,培训市场主体768户,开展宣传活动11场次,参与户数1649户。开展诚信典型培树活动的,结合市场监管部门职能职责,积极开展诚信经营户、餐饮市场主体“红版”等活动,积极宣传、培树守信市场主体。

四、强化制度创新,完善信用监管体系

强化重点领域信用监管。促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加强食品行业监督管理,引导食品生产和经营者依法诚信从业,切实保障食品安全,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出台了《楚雄州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制度》《楚雄州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工作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力度,积极构建职责明确、指挥统一、联合联动、运转高效的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工作机制,实现监管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有效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形成监管合力,为持续推动楚雄州食品行业高质量发展和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打牢基础。

五、强化政务诚信,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持续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表率作用,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切实履行市场监管法定职责,按照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要求,做到依法决策、依法执行和依法监督,全年无政务失信行为,通过登录中国执行信息网查询验证,未被列入失信政府机构名单。一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审批依据,相关服务项目,工作流程和时限,抽查检查结果等政务信息。二是规范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能,对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为服务对象提供透明、便捷、高效的服务。三是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以“一网通办”提供便利,全面落实“证照分离”。健全质量标准,实现标准化管理。严防严管严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让群众吃得放心、安全。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四是严格执行执法程序,优化市场监管执法方式,持续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主的监管体制,对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等重要领域实施全程监管,对新兴产业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努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五是不断优化完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加快推进政府部门间涉企信息的互联共享工作,严格执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积极建设协同监管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动市场主体自觉诚实守信,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氛围。六是将公平正义作为政务诚信的基本准则,工作人员要遵守党风廉政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做到清正廉洁,恪尽职守,敢于担当,忠实履行各项法定义务,为社会作出表率。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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