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索引号:11532300MB19781070-/2023-0920001 公文目录:财政预决算 发文日期:2023年09月20日 文  号:

 

监督索引号53230000178201000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彝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是楚雄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楚雄彝族自治州知识产权局牌子。

主要职责是: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4.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

6.负责综合质量管理。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

1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

14.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

15.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工作。

16.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17.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负责全州市场监督管理行业人才队伍的培养、建设工作。

18.负责指导县(市、高新区)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19.完成州委和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0.职能转变。

(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全州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提高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州建设。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加快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促进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放宽知识产权服务业准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3)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加强对知识产权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的信用监管。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5)提高服务水平。加快整合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推进市场主体从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楚雄州市场监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市场监管领域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党委、政府关于市场监管工作具体要求,聚焦民生领域,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服务经济发展为主线,以提升监管效能为抓手,以守牢安全底线为己任,锐意进取,奋勇争先,担当实干,在推动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中较好履行了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彰显了市场监管部门的担当。

一年来,州市场监管局紧紧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这一主题,亮剑市场顽疾,直击消费乱象,坚守安全底线,依法监管执法,履职尽责,践行奋发有为的理念更加鲜明,赶超跨越,争创一流的工作成效更加显著,市场监管工作亮点纷呈。

1.市场主体增速居全省前列

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着力优化营商环境,通过减流程、降时限、减跑腿、优服务、一网办、打通“最后一公里”,不断为企业“松绑”,为群众“解绊”,为市场“腾位”,切实满足人民群众期盼,楚雄州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至年末,全州市场主体总数达26.37万户,同比增长20.58%,其中:企业57188户,同比增长25.29%;个体工商户201037户,同比增长19.57%;农民专业合作社5488户,同比增长11.43%。全州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109.12户,比年初提高18.62个百分点;每千人拥有企业23.66户,比年初提高4.77个百分点。

2.监管模式实现首创突破

在新经济、新业态等领域建立包容审慎监管、柔性执法新模式,做到了两个率先。一是率先制定出台包容审慎信用监管16条措施。16条措施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从自由裁量权入手,重点围绕市场主体在即时信息公示、注册资金到位情况公示、歇业备案等方面存在若干违法违规行为,可能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情况,给予市场主体纠正、改错的机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转变生、冷、硬的传统监管方式,树立人性化执法、监管与服务并重的监管理念,切实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促进全州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二是率先出台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五张清单。在全州行政执法领域先行先试,制定出台包容审慎监管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和不予行政强制事项五张清单,有效促进全州市场监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改进行政执法理念,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让执法的温度和处罚的力度并重,提升市场监管执法效能,为市场主体成长和发展营造健康宽松的法治环境。

3.助企纾困解难更加有力

坚持“政府围着企业转,企业有事马上办”,把开展“三进市场主体”活动作为稳住经济、助企纾困的具体举措。开展政策宣传解读1007场(次),覆盖市场主体19.6万户,编印汇集市场监管领域各方面、各类宣传折页、宣传单23万份,帮助各类市场主体负责人知晓政策、吃透政策,切实将政策宣传解读送进门。遴选建立重点帮扶对象清单,面对面个性化服务,将跟踪帮扶服务送进门。为中小企业提供“质量诊断”“技术诊疗” ,共走访服务中小企业366家,收集企业服务需求416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391件,培训人员409人次。及时兑现质量发展扶持资金150万元,兑现州级财政知识产权补助资金110万元。积极组织开展“贷免扶补”创业担保小额贷款工作,扶持企业贷款金额600万元,有效缓解了企业资金困难。免收计量检定费用150万元,切实将政策落实兑现送进门。帮扶市场主体工作2022年被州委、州政府表彰为全州工商联工作优秀集体。

4.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显著提升

全州3项地理标志成功注册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牟定腐乳”被列为全省首个进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筹建名单的地理标志,入选第一批国家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重点联系指导目录。楚雄高新区被列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园区,牟定县被列为楚雄州首个省级知识产权强县试点县。拥有国家和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数量居全省第二位,地理标志数量居全省第四位。

5.大市场监管格局构建更加清晰

积极构建新型监管机制,形成覆盖各县市、各部门、各类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一张网”,全覆盖常态化监管。健全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信用监管有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计量、认证、检验机构监管等领域广泛应用,监管效能大幅提升。加大综合执法案件查办,维护权益更有力。开展了电动自行车源头治理、长江禁渔、涉企收费检查及“铁拳”“双打”“网剑”等专项行动。至10月末共查办各类违法案件1478件,人均万人案件总数排名全省第三,切实维护了公平竞争秩序,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有力有序推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科、人事科、财务科、法规科、行政审批科、执法稽查科、登记注册科、信用监督管理科、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科、价格监督检查科、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消费环境建设指导科、广告管理科、质量发展科、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科、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督管理科、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产品安全抽检监测科、计量科、标准化科、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战略发展科、知识产权保护科、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3人。其中:行政编制1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8人(离休0人,退休78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决算报表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我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故两张报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36,726,805.7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726,805.73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经营收入0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152,771.20元,下降3.0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152,771.20元,下降3.04%;上级补助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经营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项目收入比2021年减少1218527.12元,是由于2021年州财政统配信创产品,2022年没有该项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36,726,805.73元。其中:基本支出33,292,711.98元,占总支出的90.65%;项目支出3,434,093.75元,占总支出的9.35%;上缴上级支出0元;经营支出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152,771.20元,下降3.0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5,755.92元,增长0.2%;项目支出减少1,218,527.12元,下降26.19%;上缴上级支出0元;经营支出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基本支出增加的原因是:人员正常增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等;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项目支出比2021年减少1218527.12元,主要是由于2021年州财政统配信创产品,2022年没有该项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292,711.9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0,407,285.38元,占基本支出的91.3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2,885,426.60元,占基本支出的8.6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434,093.7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175,193.75元,主要用于州级食品药品及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和工作;食品安全监管支出653,900.00元,主要用于省级食品抽检及监督检查工作;其他市场监管事务支出1,590,000.00元,主要用于中央补助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工作;就业补助1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代免扶补工作的开展;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工作经费5,000.00元,用于代免扶补工作的开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726,805.7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1,152,771.20元,下降3.0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项目支出比2021年减少1218527.12元,是由于2021年州财政统配信创产品,2022年没有该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213,914.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82%。主要用于州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698,793.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7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支出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991,759.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822,33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6%,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28,184.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2,068.6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9.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6,116.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0.3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6,11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28,184.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2,068.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11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0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7,605.07元,下降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721.07元,下降3.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884.00元,下降12.9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增强行政成本意识,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强化制度建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开展日常公用、检验检测、监督抽查、风险预警、市场巡查、消费维权、打击传销、行政执法、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等市场监管工作产生的车辆燃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1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完成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局调研、指导工作;其他地州市场监管系统人员到我局交流学习;各县局人员来楚汇报工作及报送材料等所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85,426.60元,比上年减少147,281.27元,下降4.86%,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和中央八项规定,降低机关运行成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12,199,387.64元,其中,流动资产132,596.84元,固定资产11,989,830.8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76,96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494,256.4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013,835.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508.88平方米,账面原值4,267,439.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26,9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86,9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30000178201111

附件: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决算公开表.xls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