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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州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1020304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00MB19781070-/2023-0919004 公文目录:建议提案 发文日期:2023年07月31日 文  号:楚市监字〔2023〕2号


牛虹芸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全州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州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中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21年11月,国务院食安办将楚雄州列入第四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推荐城市。自启动创建以来,全州各级各部门在州委、州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全力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一、落实党政同责,高位推进抓创建。一是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将创建工作纳入州委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开创新时代楚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重要内容,纳入楚雄州政府工作报告和州人大常委会2023年专项监督计划。州委刘勇书记亲自主持召开工作推进会,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听取汇报、专题部署、督导推动。二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由州委书记、州长任“双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为创建工作提供坚实保障。设立专班办公室及6个专业工作组,制定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全面抓好各项创建工作任务的落实。县、乡两级党委政府作为辖区创建工作责任主体,均成立创建工作领导机构,细化创建方案,统筹推进辖区内创建工作;楚雄、禄丰、双柏、姚安、大姚、永仁6个县市同步开展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创建,合力助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三是压实创建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及创建任务纳入“大比拼”综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印发《楚雄州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以“清单制+责任制”方式细化任务、推动落实。以推进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为重要抓手,州、县、乡、村6596名党政领导干部与2.94万户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建立包保关系和责任清单,不断夯实和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为示范城市创建增添新动力。四是加强督导检查。将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和“两个责任”落实纳入州委2023年度安全生产大检查重要内容,由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亲自率队,每个季度对各县市开展督查检查,实行清单销号、闭环整改和“回头看”管理,坚持问题导向,推进任务落实。

二、加强统筹协调,压实责任抓创建。一是认真履行州政府食品安全办及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积极构建“领导小组牵头抓总,各级各部门上下联动、左右协同、条块结合”的创建工作体系,全面推进各项创建任务的落实落细。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职责及任务分工,建立领导及各工作组分片挂包督导和定期调度推进的工作机制,全面抓好各项创建工作任务的落实。二是制定年度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和考核评议细则,将示范创建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指挥棒”作用,倒逼责任落实。三是紧紧围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中的5个否决项、36个评价要点、94个评价项,按照创建方案明确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按期组织完成创建自查及社会公示,有序组织开展台账资料收集、迎检点位打造、创建氛围营造、示范引领项目建设等相关迎检工作。四是加强条线指导,适时组织召开业务培训会、工作推进会、现场会、调度会,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对具体有关要求进行再强调、再压实、再推动。

三、加强监管整治,协作联动抓创建。一是持续加强重点食品和高风险食品治理,实行食品安全风险分级动态管理,严把食品“入市”关和“入口”关;严格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水果监管,坚决守住不发生“由物传人”的底线;加大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力度,有力净化农村食品市场;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虚假广告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深入推进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工作,持续推进爱国卫生“净餐馆”和健康县城建设“食安心”专项行动,组织开展网络订餐整治,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组织开展春秋季开学、中高考期间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全面开展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排除,及时消除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做好农村自办宴席管理和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始终保持“零事故”;聚焦重点环节,盯紧“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抽检食品25857批次,完成年均4批次/千人任务指标,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二是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铁拳”、散装白酒和米线质量安全提升、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等专项行动,加强部门协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案件线索通报、案件移送和重大案件联合督办、食品抽检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2021年至2023年6月末,共查办食品安全违法案件3070件、罚没款777.5万元,落实“处罚到人”2人,切实形成有效震慑。三是抓实野生菌、毒性中药材等食物中毒防控工作,强化应急处置、宣传教育和跟踪督办,及时发布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信息788条,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38场次,2023年上半年与2022年同期相比,全州食物中毒事件起数下降58.33%、发病人数下降76.88%。全州没有发生过重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总体形势持续保持稳中向好态势。四是在全省率先推行“云智溯”食品安全追溯系统,着力实现重点食品“源头可溯、去向可追、风险可控、责任可究、公众可查、社会共治”目标,提升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水平。五是印发《楚雄州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制度(试行)》《楚雄州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工作协作机制》,不断创新构建食品安全信用监管新机制,加强食品安全信用管理,提高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效能,促进全州食品行业健康发展。

四、加强服务管理,建强建优抓创建。一是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和“放管服”改革,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围绕市场主体倍增目标,不断优化审批服务效能,实现了政务服务快捷便民、高效利企。实施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经营场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营业范围规范化登记和预包装食品销售备案,市场主体准入门槛持续降低。二是调整下放粮食加工品等24类食品生产许可权限,提升全程网上办理和全程电子化登记水平,加强审批与监管环节衔接,严格现场核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三是积极推进45家食品生产企业和1家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实施HACCP、ISO22000等先进质量管理体系,推动食品产业转型升级。四是主动引导和指导州内重点食品工业企业加强诚信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压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企业诚信保障能力和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打造诚信企业,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加强指导服务,择优分类打造“小作坊”示范店127家,覆盖全州105个乡镇,以点带面,推进辖区食品小作坊规范提升。

五、加强宣传引导,共建共治抓创建。一是印发《楚雄州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工作方案》,以推进社会共治为导向,依托主流媒体、政务网站、微信抖音等平台全面加强创建氛围营造。在学校、商超、公园广场、农贸市场、宾馆酒店、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通过张贴悬挂展示标语横幅、宣传海报、公益广告等形式大力开展宣传;通过应急广播、“村村响”调频广播等载体加大农村地区宣传力度;联合中国移动、中国电信、美团、饿了么等平台投放公益广告;发动外卖骑手充当义务宣传员,积极开展“食安创建”宣传。二是每年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等主题活动,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资源优势,多渠道多形式持续开展进村组、进社区、进学校、进景区、进市场、进餐馆、进工地、进家庭宣传活动,坚持进村入户一对一、面对面全覆盖宣传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小手拉大手”、乡贤引导、党员带头,让群众潜移默化地认识到食用有毒野生菌和毒性中药材将导致的严重后果,群众辨识能力和风险意识逐年增强。三是畅通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和处置投诉举报信息;大力开展“你点我检”“你送我捡”等便民利民活动,积极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始终坚持“四个最严”要求,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按照创建验收的总体标准要求,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扎实推进落实党中央、省、州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各项部署,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治理措施,针对此次自查自评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补短板、强弱项,列出问题清单,扎实攻坚、全面整改,不断推进全州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楚雄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楚雄州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关注,欢迎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或建议,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提高工作质量,更好地为保障全州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作出更大的贡献。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5日

(联系人及电话:陶建东 18687855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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