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省、州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议精神,认真贯彻《楚雄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站在新起点,实现新突破,促进我州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全面提速向纵深推进,推动实现“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不继提升我州市场监管法治化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主要开展情况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楚雄州市场监管局党组充分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市场监管法治建设的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场监管走深走实。一是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不断深化市场监管法治建设。结合市场监管职能,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规制资本无序扩张、规范平台经济发展、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等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把它贯彻落实到执法监督和普法实践中,围绕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法治政府、法治市场建设一体化推进的总体要求,贯彻落实法治市场监管建设纲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法治楚雄、法治社会、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分工,推动实现“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楚雄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通知》,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活动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州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更好转化为推进法治楚雄、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生动实践,进一步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认真贯彻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州的制度机制,强化州局党组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完善法治建设与依规治党统筹推进,在市场监管认真贯彻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坚决维护党内法规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定不移的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建设和市场监管的全过程。及时调整充实了州市场监管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2022年局党组三次会议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做为专题学习。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推进会》《楚雄州法治政府建设现场会议》精神,传达学习《中共楚雄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州委依法治州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听取市场监管法治工作相关情况汇报,研究我局法治建设相关工作,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州党委法治建设的决策和部署,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进一步促进我州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全面提速向纵深推进,认真发挥市场监管职能,创一流的市场监管队伍,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
(二)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要求,自觉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做到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引领带动作用,切实履行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加强领导法治政府建设,全力保障法治发展。局党组充分发挥在市场监管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及时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领导班子带头学习,撰写心得体会,开展集中研讨,组织宣讲会,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充分利用好“主题党日”,开展民法典学习、宪法学习等法律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全年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三次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贯彻法治建设相关工作,对重大行政执法、行政许可、行政决策等事项亲自参与研究,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分解任务、细化举措,围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完善市场监管职责体系,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完善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体系,围绕共建共治共享完善更好服务人民群众的制度机制,扎实推进市场监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是强化行政执法责任,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推动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行政,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制度,依法、规范、文明地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完善本局依法治州、法治政府建设和普法工作领导机制,制定了全局法制工作计划,明确了法制工作制度,投入了工作经费。三是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强化普法责任落实。自觉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四是纳入考核体系,推动责任落实。制定领导干部会前学法计划,在党组中心组学习安排定期开展会前学法,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职责列入局领导班子成员年终述职内容。促进全局各单位履行好法治建设责任,将“法制观念强、严格依法行政”作为年度工作总结的重要内容。
(三)围绕中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发挥市场监管职能,健全法治楚雄建设统筹推进机制,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州要求,推动《法治楚雄建设规划(2021-2025年)》《楚雄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制定了《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进落实法治楚雄建设规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楚雄州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等工作措施,全面推进我局法治社会建设目标。
1.认真落实州人大、州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关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发挥市场监管职能积极配合做好地方性法规和政府部门规章的制定工作,积极参与《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彝医药条例(修正草案)》《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管理条例(修正草案)》等的修正工作。持续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认真清理我州市场监督管理领域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各项工作制度规章。对不适应发展需要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议事机构及时进行修改、调整完善。加强对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认真探索建立和完善我局适应新型市场监管体制要求的制度体系,保障依法全面履行市场监管职能职责。
2.依法履行职能,深化市场监管改革。坚持把深化“放管服”改革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工作着力点,让改革为企业减负添能,真正“轻起来”“活起来”。一是简政放权降门槛。全面推动“非禁即入”,截至12月末,全州市场主体总数达26.37万户,年增长率达20.58%,其中:企业5.71万户,占市场主体总量的21.69%;个体工商户20.1着力“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跑腿”,实现“零距离、零收费、零门槛、零差评”。全州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网络芯片备案印章和发放电子印章,行政审批证照快递寄送“政府买单”,营业执照自助打印。一般性经营企业开办压减为3个环节4小时办结,个体工商户登记 实现“秒办”,市场主体增速居全省前列,已提前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二是证照分离减审批。深化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改革实施以来,向35个部门推送数据(双告知)41035条,市场监管系统按4种改革方式办件34012次,其中直接取消审批1504次,准入不准营”问题得到逐步解决。三是深化改革优服务。设置企业开办“综合窗口”,实现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同步发放;实施歇业备案制度,允许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适度“休眠”。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年内全州办理企业简易注销1341件,占企业注销3435件的39.03%。四是包容审慎强监管。以市场主体信用为基础,以事中事后监管为保障,通过“互联网+监管”实现信息化监管、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实现公平监管、通过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实现智慧监管。监管从“严进宽管”向“宽进严管”转变,做到“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市场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更加活跃。五是公平竞争环境持续优化。开展商业秘密保护示范企业创建,确定拟创建商业秘密保护示范企业4户。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的宣传培训、合规指导165次,营造公平竞争的认知氛围。认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开展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规定和实际情况自查清理,梳理有效政策措施437件,发现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其他政策措施1件、案例1件。抽查2022年以来出台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具体政策措施50件,从源头上防止政策制定机关出台妨碍、限制公平竞争的文件、政策和具体措施。持续保持对传销的高压态势,严厉防范打击传销违法行为。开展了粮食购销领域垄断线索排查和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行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
3.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州市场监管局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依法规范、科学指导、持续稳控、决战决胜,结合市场监督管理职能职责,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市场监管工作。主要开展以下工作:强化冷链食品管理;强化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做好集中隔离安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强化农贸市场监管强;强化药械经营、使用单位监管;加强对新冠病毒疫苗监管;持续加强市场监管,做好保供稳价;快速处置涉疫投诉举报等工作。
4.推动市场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州市场监管局近年举办了五期全州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培训和其实行政执法培训,重点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进行宣贯。同时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的实施,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定了《楚雄州市场监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和法制审核办法(试行)》《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复杂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办法》在人力紧张的情况下坚持保障法规科人员3名编制。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举办了2022年度全州市场监管系统行政执法证申领、到期换证网上考试考前培训班,做好执法证的申领补换证工作,并对全局执法人员主体资格信息在网上公示。三是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认真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了《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并落实制定了《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四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云南省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云南省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版)》。组织开展了2022年全州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对州局和各县市局2021年至2022年受理或办结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行政强制、行政确认和其他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评查州局行政许可案件30件,评查十县市局行政处罚案卷1184件,其中,评出优秀223件,合格961件。从总体情况看,各县(市)局在案件办理上质量比往年有较大提高,没有出现不合格案件,基本能做到执法主体适格,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今年来州市场监管局不存在有不依法行政,行私舞弊的情况发生。
5.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022年州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的意见》,在新经济、新业态等领域建立包容审慎监管、柔性执法新模式,做到了两个率先。一是率先制定出台包容审慎信用监管16条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州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加快培育市场主体,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有效助力企业纾困解难。16条措施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从自由裁量权入手,重点围绕市场主体在即时信息公示、注册资金到位情况公示、歇业备案等方面存在若干违法违规行为,可能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情况,给予市场主体纠正、改错的机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转变生、冷、硬的传统监管方式,树立人性化执法、监管与服务并重的监管理念,切实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促进全州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二是率先出台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五张清单。在全州行政执法领域先行先试,制定出台包容审慎监管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和不予行政强制事项五张清单,有效促进全州市场监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改进行政执法理念,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让执法的温度和处罚的力度并重,提升市场监管执法效能,为市场主体成长和发展营造健康宽松的法治环境,同时对全州市场监管系统推行包容审慎监管首违不罚和不予处罚典型案例在社会上进行公布。率先出台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五张清单等五项工作得到了州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
(四)全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2022年州市场监管局认真落实《楚雄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八五”普法规划,推动市场监管部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提高市场监管治理化水平。一是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完善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制度落实。制定了《投诉举报中心工作规范》,绘制投诉举报处置流程图,从投诉举报的接收、登记、分流、反馈等环节进行了规范,保障投诉举报渠道畅通,处置有力。通过对12315平台数据的汇总分析,对存在聚集风险的隐患进行研判,发出工作提醒,及时采取必要措施,避免发生更大危害。截至2022年12月30日,12315中心共接到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18381件,已经办结18235件,办结率达到99.2%(其中:投诉4816件,办结4716件;举报1023件,办结977件;咨询12542件,全部办结),帮助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72.32万元。同时,州中心共对112件投诉办结案件进行了回访,消费者满意率超过94%。目前全州共有ODR(消费纠纷在线解决机制)企业48家,2022年通过ODR解决投诉183件,达成调解协议或自行和解116件。二是充分发挥行政调解的引领、推动、保障作用,推动构建多元主体参与、多种渠道疏导、多样方式施治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格局,结合市场监管职责,制定了《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任务清单》和《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裁决事项清单》并在网上公示重点做好专利侵权纠纷和补偿争议、企业名称争议解决、政府采购活动争议等方面的行政裁决工作,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三是推动市场监管普法更加生动深入。按照全省全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要求,认真落实楚雄州“八五”普法规划,制定《楚雄州市场监管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制定了楚雄州市场监管局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以宣传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及市场监管法律法规为重点,强化“谁执法谁普法”,坚持“谁主管谁负责”,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全年州局组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为主要内容的法规法规和业务培训8期,参加培训人员600余人次。结合市场监管实际,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以“共促消费公平”年主题,多形式开展“3·15”消费者权益系列活动;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开展国家安全观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认真落实州委宣传部、州司法局、州普法办《关于探索建立普法责任清单、重点普法节点提示单、履行普法责任评价书“三单一书”制度体系实施意见》,聚焦市场监管干部、市场主体、消费者三个维度推进普法工作,切实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市场监管干部的自觉行动和必备素养。今年3月推出“楚雄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加强对市场主体普法,加强市场准入类、质量安全监管类、市场竞争类法律法规宣传,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食品浪费法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营造全社会关注、重视、支持市场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法治意识和能力有待增强。二是落实全省市场监管“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工作要求还有差距。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推动发展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执法队伍素质有待提升。新形势对市场监管提出新的要求,市场监管任务较为繁重,监管压力大幅增大,执法力量薄弱,现有执法力量不能适应工作需要,执法干部的知识和执法能力还难以适应新形势对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
三、2023年工作打算
(一)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议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落实《法治楚雄建设规划(2021-2025年)》《楚雄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楚雄州法治社会建设实规划(2021-2025年)》,按照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抓好涉及市场监管部门工作落实。
(二)健全完善市场监管部门法治建设考评督查制度,真正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抓紧抓好抓落实。
(三)认真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防范和化解市场监管法律风险。全面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继续探索完善新区包容审慎监管,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开展执法监督和“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
(四)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等关键领域的抽检监测和专项整治,保障疫苗接种环节质量安全。持续开展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强化网络教育、房地产中介广告等重点领域执法和监管。持续优化消费环境,创新举措打通消费堵点,积极推进放心消费创建,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扩容升级。
(五)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发挥市场监管普法优势,创新普法模式,提高普法实效。加强新颁布和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通过系统地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治理念、原则、精神和逻辑,对行政执法中的疑难困惑进行分析、思考,务求法治意识内化于心,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队伍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联系人及电话:张跃强,13987846103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