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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市场监管局2022年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

索引号:11532300MB19781070-/2023-0106001 公文目录:信用体系建设信息公开 发文日期:2022年12月27日 文  号: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任务清单的通知》《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楚雄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市场监管职能职责,现将我州市场监管部门2022年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工作机制建设

楚雄州市场监管局作为楚雄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始终坚持把强化信用监管作为市场监管的基础性工作来抓,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任务清单的通知》。一是明确工作职责。根据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定方案,职责之一即建设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设置信用监管科,履行以下职责:组织指导企业信用分类管理,依法组织开展企业信息公示、抽查工作;承担建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承担楚雄州企业信息公示和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指导系统内有关企业信息公开及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设置社会信用体系工作联络员,联络员为信用监管科科长。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规定,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制定了《楚雄州事中事后监管行动方案》、《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信用监管工作要点》,从推进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三是认真履行事中事后监管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二、加大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力度

(一)持续加大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力度,做到“应归尽归、应公示尽公示”。建立涉企信息定期通报机制,每季度向州级各相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通报一次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情况,提高涉企信息归集公示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截至12月25日,全州各级各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归集并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等涉企信息共计254555条(其中:行政许可185590条,行政处罚5513条,抽查检查61592条,联合惩戒78条,小微企业扶持1782条)。

(二)开展市场主体年报公示,提升市场主体履行公示义务主动性、自觉性。督促、指导各类市场主体落实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时申报公示上年度年报的义务,发布公告1期,下发工作通报9期,截至6月30日24时,全州企业年报率为96.17%;农业专业合作社年报率为96.43%%;个体工商户年报率为98.02%。分别比上年增长0.91、0.18、1.67个百分点。企业年报公示率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因成绩突出,全州年报工作在全省推进会议上作了交流发言并被省市场监管局书面通报表扬。

(三)强化信息公示,提升信息服务功能。楚雄州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云南)”为载体,在信息互联互通上下功夫,在信息归集的基础上,及时推送市场主体相关信息,社会公众及政府部门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市场主体设立登记、变更登记、行政许可取得、抽查检查、行政处罚信息、是否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企业年报信息、企业自主公示信息等信用信息,政府部门、社会公众、市场主体通过互联网足不出户即可完成网上查询、网上填报等工作,便捷、高效、全面服务社会公众。

三、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稳步推进

(一)制定监管计划。指导、协调州级22个部门,统筹制定了《2022年度楚雄州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2022年度楚雄州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共完成制定2022年度部门抽查计划139项,制定部门联合抽查计划45项,在此基础上,完成上报备案及对外公示公开工作。指导制定县市级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714项、县市级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297项;抽查计划实现了市场监管领域部门100%覆盖、监管事项100%覆盖。

(二)加强“一单两库”建设。对抽查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2022年州级22个市场监管领域单位统筹调整制定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146类228项,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41类76项。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一步完善各级各部门的“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建设,对“两库”实施动态管理。全州市场监管领域部门通过省级平台共建立市场检查对象名录主库344412条,附加库1969条。健全完善执法检查人员库。按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从事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等人员类型及市场监管、公安、发改、自然资源等执法类型进行标注并进行动态管理,全州入库人员占取得执法资格人员比例达100%,全州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行政执法类公务员3803人,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2293人,从事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111人,专家及其他1人。

(三)组织实施抽查检查。2022年,全州共制定双随机抽查计划方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1325个,已完成1325个,抽查检查对象14304户,任务完成率达110.9%,公示率达100%。

四、强化信用监管,推进联合惩戒。

加强风险预警。依托一体化系统,建立风险预警及锁定模块,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享受政府资金扶持、许可证到期、股权冻结、年报催报等信息及时进行预警并锁定相关操作,提示监管人员注意并采取对应措施加强监管。

(二)严格失信认定。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2022年1月1日至11月30日,全州市场监管部门共认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市场主体2665户,2668条记录;认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局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市场主体1853户。

(二)强化联合惩戒。积极推进运用协同监管信息归集公示共享平台,建立跨部门、跨行业的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资质审核、获得荣誉等方面州级对239家企业进行了“信用”资格审查核查。

(三)建立完善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度,强化市场主体责任。推动落实企业信用承诺,印发《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对涉及市场监管部门的34项政务服务事项,在全州市场监管部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和守法经营承诺制,引导和鼓励市场主体守信经营共同参与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来。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主动公示性承诺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在四个环节落实信用承诺制度。

五、积极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

楚雄州市场监管局下发了《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效能的通知》(楚市监办发〔2022〕28号),积极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融合,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科学制定双随机监管抽查计划,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对A类企业,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根据实际情况可不主动实施现场检查,实现“无事不扰”;对B类企业,按常规比例和频次开展抽查;对C类企业,实行重点关注,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对D类企业,实行严格监管,有针对性地大幅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截至2022年11月30日,全州共实现风险分类结果评定53218户,其中A类企业36467户,B类12687户,C类554户,D类3510户。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时,参考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根据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分类确定抽查比例和抽查频次,实现分级分类监管。在2022年全州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中,实施信用风险分类抽查的监管对象共326户,其中A类167户,占全部A类企业的0.4%;B类117户,占全部B类企业的0.9%;C类26户,占全部C类企业的4.6%;D类16户,全部D类企业的0.4%。在检查结果发现问题企业中,A类企业发现问题29户,占抽查A类企业数的17.3%;B类企业发现问题8户,占抽查B类企业数的6.8%;C类企业发现问题3户,占抽查C类企业数的11.5%;D类企业发现问题5户,占抽查D类企业数的31.2%.

六、强化信用修复,实施包容审慎监管

(一)强化信用修复。推动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工作,推行便利举措,积极实行网上申报。全州市场监管部门移出经营异常名录2082户、2173条,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修复行政处罚信息37条。

(二)探索包容审慎监管。积极探索创新,在全省首家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包容审慎信用监管措施(试行)的通知》(楚市监办发〔2022〕33号),重点围绕市场主体在即时信息公示、注册资金到位情况公示、股东出资信息公示、经营地址变更、通过实地核查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企业经营状况公示、歇业备案等方面存在若干违法违规行为,可能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情况,本着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给予市场主体纠正、改错,重新上车的机会,不轻易将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尽量避免市场主体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导致企业在银行贷款、招投标、合同签订、评先评优等方面受阻,引导和激发市场主体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意识,主动纠正违法违规行为,重树信心,激发活力。自该措施7月份实施以来,全州共有418户市场主体受益。其中:市场监管部门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过程中,受理年报数据修改申请38户,办理注销21户,歇业备案346户,变更经营场所13户。

七、加强政务诚信建设

持续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表率作用,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切实履行市场监管法定职责,按照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要求,做到依法决策、依法执行和依法监督,全年无政务失信行为,通过登录中国执行信息网查询验证,未被列入失信政府机构名单。一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审批依据,相关服务项目,工作流程和时限,抽查检查结果等政务信息。二是规范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能,对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为服务对象提供透明、便捷、高效的服务。三是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以“一网通办”提供便利,全面落实“证照分离”。健全质量标准,实现标准化管理。严防严管严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让群众吃得放心、安全。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四是严格执行执法程序,优化市场监管执法方式,持续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主的监管体制,对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等重要领域实施全程监管,对新兴产业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努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五是不断优化完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加快推进政府部门间涉企信息的互联共享工作,严格执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积极建设协同监管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动市场主体自觉诚实守信,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氛围。六是将公平正义作为政务诚信的基本准则,工作人员要遵守党风廉政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做到清正廉洁,恪尽职守,敢于担当,忠实履行各项法定义务,为社会作出表率。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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