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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11532300MB19781070-/2022-0930001 公文目录:财政预决算 发文日期:2022年09月28日 文  号:

 

监督索引号53230000178901000

 

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1年度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质量技术监督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进行量值传递,保障量值统一;在授权范围内开展计量器具强制检定、仲裁检定、测试与校准;依法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仲裁检验、定期检验和委托检验;在核准范围内开展特种设备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委托检验及特种设备事故的鉴定、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开展标准化研究和标准咨询;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人员培训;开展标准化、计量、检验检测科学技术研究。

(1) 特种设备检验所

负责楚雄州境内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设备、厂(场)内机动车定期质量检验和安装修理监督检验,对以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特种设备检验所附设楚雄州焊工考试委员会,负责对楚雄州境内持证焊工进行技术培训、考核。特种设备检验所附设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云南第85所,主要对电焊工、气焊工、锅炉运行值班员、水处理运行值班员、锅炉本体修理工、长度量具(仪)计量检定工、温度计量检定工、压力计量检定工、天平、法码计量检定工、衡器操作工、测力计量检定工、容器计量检定工、光子计量检定工、电离辐射计量检定工、化学计量检定工、眼镜验光工、眼镜定配工、化学检验工、食品检验工、材料成分检验工、产品安全性能检验工(介电强度、绝缘电阻及漏电电流等)组织纤维分类分级检验工、组织纤维物理性能检验工、建筑材料检验工等25个工种,进行技术等级考核鉴定。

(2)计量检定所

负责对楚雄州境内企事业单位、集贸市场、医院等所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检定和校准。主要检定范围:二等活塞压力计标准装置、二等金属量具标准装置、五等量块标准装置、酸度计、可见分光光度计检定、医用超声源、超声诊断仪、医用诊断X射线辐射源、心电图机、精密血压表、天平、轴垂仪、材料试验机、对城乡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环境监测等计量器具进行强强制检定和定期检定;对企事业单位计量检定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

(3)产品质量检验所

负责对楚雄州城乡范围内生产、销售的125个品种(类)产(商)品质量检验。主要食品类:酱油、食醋、食用植物油、饮用水、乳制品、糖果糕点、酒、蜜饯、罐头、酱菜、食用盐、淀粉、茶、饮料、化工产品类、车用油、眼镜、洗涤用品、染发济、洗面奶、洗发液、润肤液、化肥、饲料、建材类、装饰板材、花岗岩、天然饰面石材、水泥、钢材、建筑用砖、木地板、水泥制品、石棉瓦、五金电器类:低压电器安全性能、插头、插座、电线、电缆、手机电池、金银手饰;对企业质检人员进行业务技术培训、考核。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以来,楚雄州检测中心以保安全,促发展,服务彝州经济发展为工作目标,不断增强检验检测能力和综合服务意识,不断强化特种设备、计量器具、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的科学、客观、公正、准确性,深入开展中小企业检验检测技术上门服务;发挥中心检验检测技术优势,在维护辖区特种设备安全、食品质量安全、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中发挥技术支撑和保障作用。2021年中心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检验检测收入1799万元(实际检验收入1224万元),其中非税收入628万元,经营收入596万,与2020年相比,检验业务收入增加6%。按政策免征575万元,其中强制检定计量器具费用285万元,特种设备检验费减免290万元。2021年中心顺利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复评审和变更(扩项)的现场评审。目前,中心涉及特种设备、计量器具、产(商)品检验检测业务,均取得相应资质和授权证书。计量建立并开展社会公用计量标准63项,涵盖力学、热工、长度、理化、电磁、光学、交通、医疗等领域;通过法定机构考核计量检定项目91项,校准项目104项,商品量检测项目5项。特种设备检验核准资质22项,涉及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设备、厂(场)内机动车辆等6大类特种设备,其中特种设备定期检验11项,监督检验10项目,安全阀校验1项;共通过实验室资质认证食品产品214个(食品参数429项),化工产品60个(参数 项),建材产品58个(建材参数9项,),轻工产品13个(参数 项),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2(参数 项),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罐体1类(参数 项)。进一步拓展了我中心的业务范围,提升了检验检测覆盖面,基本满足了楚雄州经济发展需要。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1个。

内设机构7个,分别是办公室、财务部、特检所、计量所、质检所、业务部、总工办。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2人。事业编制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

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8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544.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43.07万元,占总收入的61.07%;经营收入601.18万元,占总收入的38.93%;与上年对比减少27.4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受疫情影响经营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505.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3.82万元,占总支出的53.38%;项目支出139.25万元,占总支出的9.25%;经营支出562.68万元,占总支出的37.37%。与上年对比减少362.2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项目费用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03.8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75.0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工资,津贴补贴增加,办公设备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04.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5.1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9.5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4.8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9.2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69.7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项目成本费用和补助减少。(2021年具体项目开支情况:计量标准器溯源及维护费26万元,人员差旅费11.8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20万元,外聘人员劳务费12.35万元,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费69.1万元,合计139.25万元。2021年完成强制检定计量器具12538台,其中:贸易结算7510台,安全防护3840台,医疗卫生1118台,环境监测22台,计量标准器48台,减免费用230.61万元,本年度无财政补助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3.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2.63%。与上年对比增加105.5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工资,办公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52.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77%。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013802)113万元,食品安全监管支出(2013816)26.25万元,事业运行支出(2013850)61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4.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单位退离休支出(2080502)39.3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45.36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66.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02)54.7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101103)12.11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39.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6%。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2210201)39.2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4万元,支出决算为17.27万元,完成预算的84.6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00万元,完成预算的73.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7万元,完成预算的11.1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13万元。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13.82万元,增长400.5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1.55万元,增长334.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27万元,增长65.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开展经营业务活动较上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00万元,占86.86%;公务接待费支出2.27万元,占13.14%。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检验检测(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公务接待费支出2.2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2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3批次,接待人次288人。主要用于检验检测(相关工作范围)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一年相比无增减变化,本部门属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部门资产总额6,425.4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6.08万元,固定资产6,281.11万元,无形资产8.2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0.5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5.18万元。本年无资产处置情况。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425.41

136.08

6281.11

2274.81

99.61

419.69

3487

8.22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四)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2022年9月28日

监督索引号53230000178901111

附件: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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