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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11532300MB19781070-/2022-0927001 公文目录:财政预决算 发文日期:2022年09月27日 文  号:

 

监督索引号53230000178201000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彝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是楚雄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楚雄彝族自治州知识产权局牌子。

主要职责是: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4.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

6.负责综合质量管理。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

1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

14.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

15.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工作。

16.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17.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负责全州市场监督管理行业人才队伍的培养、建设工作。

18.负责指导县(市、高新区)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19.完成州委和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0.职能转变。

(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全州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提高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州建设。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加快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促进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放宽知识产权服务业准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3)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加强对知识产权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的信用监管。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5)提高服务水平。加快整合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推进市场主体从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楚雄州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关于市场监管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紧扣省委省政府楚雄现场办公会、州第十次党代会和全国、全省市场监管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按照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立足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着力推进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庆祝建党100周年、促进全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和实现全州“十四五”市场监管工作良好开局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和贡献。

加强党的建设,提升市场监管能力。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求真务实作风将中央和省州党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扎实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六个年”工作和“十个一”警示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明确标兵标杆目标和担当履职目标,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压紧压实责任,确保大比拼工作取得实效。2021年前三个季度大比拼监测结果均为优良。

认真履职,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加强新冠病毒疫苗监管,强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检查,对疑似新冠疫苗接种严重不良反应所涉及的新冠病毒疫苗的运输、储存中的质量控制及属地监管部门的监管情况开展现场核查。督促市场主体履行防控责任,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大力发展市场主体。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市场监管领域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全州市场主体持续快速增长。2021年全州增市场主体2.47万户,圆满完成年初市场主体培育目标任务。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深入推进爱国卫生“净餐馆”“管集市”专项行动。建立完善“净餐馆”“管集市”专项行动“四级包保”责任制,层层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开展农贸市场星级评定,全州评定五星级4个,四星级12个,三星级9个;在全省率先推行“净餐馆”红黑榜制度,楚雄州“净餐馆”专项行动位居全省第一,被省市场监管局通报表扬。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围绕“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县市全覆盖”目标,持续推进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认定和知识产权园区试点示范工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创新发展取得新成果,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不断提高。2021年,全州专利授权量1279件,同比增长43.70%,有效发明专利量382件,高价值发明专利98件,全州高价值发明专利占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的25.65%;新增注册商标2847件,商标有效注册量13956件,同比分别增长39.9%、23.36%。全州17户企业被省市场监管局确定楚雄州2021年云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牟定腐乳”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筹建,系全省“首家”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

严守“四大”安全底线。牢固树立“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理念,坚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加强对食品、药品、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和特种设备监管,全力守护好全州市场监管领域安全底线,全州市场监管领域未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市场监管动力。省政府食安办委托第三方调查机构对全省2021年上半年全省城乡居民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楚雄州城乡居民食品安全综合满意度达85.79分,继续位居全省第一。

2021年,楚雄州市场监管局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表彰为全国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成绩突出单位,被省人社厅和省市场监管局表彰为先进集体,一名干部职工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表彰为“小个专”党建工作表现突出个人;楚雄州消费者协会被中国消费者表彰为2020-2021年度消费维权先进集体。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内设机构32个,分别是办公室、综合科、人事科、财务科、法规科、行政审批科、执法稽查科、登记注册科、信用监督管理科、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科、价格监督检查科、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消费环境建设指导科、广告管理科、质量发展科、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科、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督管理科、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产品安全抽检监测科、计量科、标准化科、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战略发展科、知识产权保护科、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3人。其中:行政编制133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4人,事业人员0.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9人。

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度决算报表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我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故两张报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3,787.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87.9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2021年收入比2020年增加198.14万元,增长5.52%,主要原因是2021年因工作任务增加,政府加大产品质量抽检项目投入,新增制式服装和标志采购项目等专项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3,787.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22.70万元,占总支出的87.72%;项目支出465.26万元,占总支出的12.2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2021年收入比2020年增加198.14万元,增长5.52%,主要原因是2021年因工作任务增加,政府加大产品质量抽检项目投入,新增制式服装和标志采购项目等专项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22.70万元。与2020年的3362.92万元对比减少40.23万元,减少1.2%。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降低机关运行成本等降低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019.4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8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03.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65.26万元。以上年对比,2020年项目经费229.96万元,增加235.3万元,增幅102.32%。主要原因是政府加大对抽检项目、设备的经费投入及追加执法人员执法服装购置经费。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97.21万元,主要用于州级食品药品及工业产品监督抽检和设备配备工作;市场秩序执法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打私、打传、价格检查等稽查工作;食品安全监管支出79.34万元,主要用于省级食品抽检工作;其他市场监管事务支出80.71万元,主要用于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工作;就业补助1.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代免扶补工作的开展;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工作经费2.5万元,用于代免扶补工作的开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87.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以上年对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89.82万元,增加198.14万元,增长5.52%,增长的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976.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57%。主要用于州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0.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9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支出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94.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主要用于我局开展‘贷免扶补’扶持创业工作。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63.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2%。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6万元,支出决算为13.58万元,完成预算的52.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58万元,完成预算的50.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预算的6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疫情影响,控制因公出国(境);二是我局认真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与预算相比,节约幅度较大。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2.38万元,下降14.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支出数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40万元,下降18.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1万元,增长0.4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增强行政成本意识,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强化制度建设。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58万元,占77.91%;公务接待费支出3.00万元,占22.0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5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5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开展日常公用、检验检测、监督抽查、风险预警、市场巡查、消费维权、打击传销、行政执法、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等市场监管工作产生的车辆燃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5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完成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局调研、检查、指导、培训工作;其他地州市场监管系统人员到我局交流学习;各县局人员来楚汇报工作及报送材料等所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3.2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3.83万元,下降15.07%。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和中央八项规定,降低机关运行成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1769.3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98万元,固定资产1600.3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57.0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1.3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1.3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汽车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769.37

11.98

1600.37

631.47

259.95

708.95

0

0

157.02

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2.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5.7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无形资产:指无形资产净值,等于无形资产原值-累计摊销。该科目主要核算与工作相关的业务软件。

2.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的非独立核算的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4.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5.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26日

监督索引号53230000178201111

附件: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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