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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州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002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00MB19781070-/2022-0924005 公文目录:建议提案 发文日期:2022年08月29日 文  号:楚市监字〔2022〕12号


尊敬的张玉萍委员、黄明昌委员和张勇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州个体私营经济协会“脱钩不脱管”工作力度,引导我州个私企业健康发展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楚雄州加快发展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和楚雄州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一,承担着支持帮助民营经济培育发展,维护个体私营企业合法权益,开展“小个专”党建工作,指导推进个私协会党建、业务工作的职能职责。

多年来,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州人大、州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监督下,全州市场监管部门始终把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培育发展,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加强指导“小个专”党建工作,推动个私协会政治建会政治引领作用,作为重点工作任务,深入个体私营企业开展调研指导,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加强个私协会党建业务指导,助力全州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一、针对在提案中提出的“真正构建双重的“亲”“清”型政商关系”的意见。

州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和省州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要求,建立畅通有效的沟通机制,结合开展“一维护”“两帮扶”“三进市场主体”活动部署安排,“聚焦三个方面”采取有效方式,全力推进政策宣传进市场主体、政策服务进市场主体、政策兑现进市场主体,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听取市场主体,特别是广大个体私营企业的反映和诉求,了解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依法帮助其解决,搭建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链条,当好广大个体私营企业“娘家人”。

(一)聚焦市场主体“疑点”问题,政策宣传解读送进门。全州市场监管部门大力践行一线工作法,局领导带头,以上率下,深入各类市场主体、广大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开展调研、走访、座谈,答疑解惑。一是强化“小个专”党建引领,局机关支部与企业党支部联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联合共建等多种形式,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让各类市场主体负责人知晓政策、吃透政策。二是充分运用市场监管工具箱,将市场监管法律法规、便企利企、扶企服业政策措施宣传到位、解读到位。编印《“三进市场主体”政策汇编》《企业注册登记指南》《知识产权服务手册》《电梯安全小知识》《野生菌中毒防范小知识》宣传折页、宣传单,通过设立宣传咨询服务点、召开宣讲会、专题座谈会等形式,宣传解读政策。1月以来,全州市场监管部门1060人(次)干部参与政策宣传解读,覆盖广大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将各项支持帮扶中小企业纾困解难、惠企利企的政策措施直接送达各类市场主体,努力当好个体私营企业健康发展的“领航员”。

(二)聚焦市场主体“难点”问题,跟踪帮扶服务送进门。按需分类施策,“一对一”送政策上门,“面对面”个性化服务。一是结合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动、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企业标准“领跑者”创建行动、安全生产进企业等活动,扎实推进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为广大个体私营企业提供质量管理、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知识产权和特种设备等9个方面服务内容,走访153家中小企业,遴选建立重点帮扶对象清单,跟踪帮扶解决质量管理问题35个,以质量基础提升解决增效难、创新难。二是优化企业开办服务,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设立企业开办综合窗口,企业登记注册、公章刻制、税务申办“一窗受理、并行综合办理”,企业开办更加便捷、高效,实行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网络芯片备案印章和发放电子印章,行政审批证照快递寄送“政府买单”,营业执照自助打印,认真落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歇业制度,降低企业维持成本等,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破解市场主体降本难。

(三)聚焦市场主体“堵点”问题,政策落实兑现送进门。一是出台包容审慎信用监管15条措施,兑现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措施。二是兑现质量激励措施,推行“典型引路法”,在全州新媒体上6期宣传获奖企业先进质量管理经验。三是兑现州级财政知识产权补助资金。四是积极组织开展“贷免扶补”创业担保小额贷款工作。上半年,全州市场监管部门累计帮助兑现支持复工复产、惠企稳企各项政策措施2360件,免收计量检定费用157.7万元。1月以来,全州市场监管部门帮助各类市场主体解决“六难”问题57个、党建难题4个、其它难题277个,涉及个体私营企业3780户,“一对一”“手把手”年报公示指导服务13.5万件/次,努力做好为个体私营企业及中小微企业排忧解难、创新创业的“指导员”。

二、针对在提案中提出的“加大我州个体私营企业及小微企业“脱钩不脱管”工作力度”的意见。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今年3月印发《关于新形势下发挥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作用助推个体私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调了个体私营经济的重要性,个私协会作为桥梁纽带的作用,明确了政治建会和服务兴会的宗旨,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个私协会的指导,加强政治引领,推进党的建设,指导支持协会发挥服务发展作用和提升协同治理能力。

州市场监管局的“小个专”党委办公室设在州局登记注册科,加挂“中共楚雄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委员会办公室”,党委书记由分管业务的州局王健副局长兼任,负责指导推进“小个专”党建工作。州局以“党建工作任务清单”为引领,以“两个覆盖”提升为抓手,结合市场监管职能职责,将“小个专”党建工作与指导个私协会党组织和支持帮扶个体私营企业培育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一)加强统筹谋划。印发《2022年“小个专”党建工作要点》,清单式管理推进“小个专”党建工作。对全州103个市场监管所建立“小个专”党建工作指导站情况进行摸排调研。按市场主体类型分批导出登记数据提供州委组织部,做好两新组织和新业态新就业群体摸排准备。

(二)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召开局党委(党组)会议23次专题研究“小个专”党建工作,组织“小个专”党员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120次、1214人次,党委(党总支)书记到党建联系点宣讲、邀请宣讲团成员宣讲26次,支部书记讲党课74次,为市场主体、群众解决困难问题办实事107件。

(三)开展“小个专”“两个覆盖”提升行动。认真落实“两新”党建“466工作法”“三联系三帮带”工作模式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任务派单制,重点巩固和提升新设立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两个覆盖”工作,突出专业市场党建重点。目前,全州市场监管部门共建立、管理“小个专”党组织137个,有党员798名。建立8个“小个专”党建工作指导站,选派党建指导员145名,覆盖私营企业382户。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78个。

(四)抓好典型示范带动。结合开展党员“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活动,持续开展共产党员示范户(店)命名表彰,培育“小个专”党建示范点,打造一批“小个专”党建品牌。目前,州“小个专”党委命名表彰“共产党员示范户(店)”荣誉称号63户,全州累计授牌共产党员经营户337户,创建共产党员示范店(岗)192户。培育打造示范点17个,其中:省级非公党建示范点2个,建设党群活动服务中心9个。

(五)加强工作协作和业务指导。与个私协会脱钩后,州局一直同州个私协会保持良好工作沟通协作和业务指导,多次邀请参加会议座谈,共同学习贯彻上级关于加强个体私营企业和民营经济扶持发展系列政策精神,听取协会情况,加强沟通交流,协调解决问题,及时制定实施支持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纾困解难帮扶发展政策措施。今年州局登记注册科参加了州个私协会组织举办的“银企共建 携手发展”银企座谈会,与州内5家银行和担保公司,进行沟通商讨,提出合理建议意见,共同帮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搭建融资平台,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

三、针对在提案中提出的协会“履职尽责,当好政府和部门工作助手”,“希望相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对我州个体私营企业及小微企业加强管理、扶持和引导”的建议。

全州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贯彻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工作部署,严格落实州委州政府的工作安排,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结合职能抓好对个私协会的业务指导,支持帮助个体私营企业更好发展,制定实施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创新发展,严守安全底线,维护市场秩序,保护个体私营企业合法权益,促进我州民营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一)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准入、准营和退出门槛。今年全州市场监管、公安、税务和政务服务管理四部门联合设立企业开办综合窗口,推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流程,在一个窗口提交和接收所有材料,一次领取营业执照、公章、发票和税控设备,实现“一个窗口”提供企业开办综合服务。持续压减企业开办时间为0.5个工作日,个体工商户登记实行无人智能化审批,实现“秒办”。推行“证照分离”改革,349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在我州实现全覆盖,企业申办许可事项流程更简、办事更快、服务更优。深化市场主体简易注销改革,全州通过简易程序办理企业简易注销764件,实现企业注销便利化。

(二)实施“两大战略”,服务和引导民营经济发展。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全州累计拥有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39户,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5户,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拥有量居全省第2位。“牟定腐乳”列为全省唯一进入2021年国家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重点联系指导目录。实施质量强州战略,提升标准化水平、计量服务能力和夯实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基础,鼓励引导企业争创标准“领跑者”,参与制定更多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推行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为广大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提供计量咨询和免费检定服务,免收计量检定费用157.7万元。云南爱尔发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雨生红球藻和天然虾青素产品获得国家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认定,获得楚雄州首届政府质量奖等多项荣誉。云南摩尔农庄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是“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同时荣获“楚雄州人民政府质量管理奖”和“云南省人民政府质量管理奖”提名奖,他们是我州众多优秀民营企业的突出代表。在市场监管部门的指导帮扶和精心培育下,更多的等民营企业获得多项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证书,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和质量强州战略对全州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创新驱动发展支撑促进作用明显。

(三)信用监管与包容审慎并举,营造创业创新发展环境。

一是强化反垄断执法、公平竞争审查、价格监管和信用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不放松;二是健全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免予行政强制“四张清单”,兑现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措施,建立市场主体容错机制,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州局印发了《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包容审慎信用监管若干措施》制定了包容审慎信用监管15条措施,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确保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新经济包容审慎监管改革任务落到实处。1至7月,全州累计新设立市场主体36624户,同比增长84.16%,其中:新设企业6689户,同比增长82.61%,新设私营企业6429户;新设个体工商户29483户,同比增长84.62%。“优”的营商环境,激发了“活”的市场主体,促进了大量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快“生”、多“生”。

四、针对在提案中提出的“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的通知》,精准扶持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的意见。

个体私营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巨大且重要的作用。我国个体工商户总量已超1亿户,占总量的67%,承载着近3亿人的就业和创业,是党和国家最宝贵、最可靠、最持久的依靠力量和稳就业、稳经济、稳发展最坚实的基础和支撑。

去年底《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30号)(以下简称《规划》)下发,对推进我国市场监管现代化建设作出全面部署,其中对精准扶持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做出了具体部署。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始终把加快民营经济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2021年9月印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意见》(云政发[2021]21号)《云南省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促进农业市场主体倍增等8个培育计划的通知》,楚雄州认真贯彻落实,及时制定了《实施方案》和《8个培育计划》,对我州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倍增工作,统一了思想、明确了目标、细化了措施、分解了任务、压实了责任,方案中明确了到2025年,全州企业数量实现倍增,达到79750家、年均增长14.5%,每千人拥有企业数量达到33家,企业占市场主体总数的25%;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州GDP比例超过50%;中小企业达到74736家、年均增长15.2%,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800家,形成中小企业“铺天盖地”、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枝繁叶茂”的良好局面。

州委州政府对我州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度重视,今年制定了《楚雄州优化营商环境10条》《加快民营经济发展10条》等4个10条措施,实施《楚雄州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十大行动”》,从措施上着力强化、政策上倾斜支持、保障上坚强有力、环境上持续优化,高位推动,从政策措施上着力破解了一批制约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今年州局制定实施了《助企纾困稳市场主体若干措施》22条等一缆子政策措施,主动进门服务,帮助纾困解难,提振发展信心,全州民营经济呈现企稳回升、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实施《楚雄州促进个体工商户市场主体倍增培育计划》,明确目标,细化措施,推动个体工商户培育发展,拟订了《楚雄州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12家州级部门联合定期研究推进实施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统筹协调重大事项,解决难点问题,建立健全监测分析机制,强化日常调度,指导督促抓好扶持任务落实,共同推动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

截至今年7月,全州市场主体总量达247502户,同比增长21.11%,实有私营经济市场主体243294户,占比98.3%,其中:实有企业49895户,同比增长15.41%,实有私营企业45407户,占企业总量的91%;实有个体工商户192312户,同比增长23.05%,占市场主体总量的77.7%,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占市场主体的绝大部分,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中稳就业、稳经济、稳市场主体的坚实基础和重要力量。全州众多个体私营企业健康发展,为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五、存在问题不足

(一)“亲”“清”政商关系仍需加强。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政商关系成为一个敏感话题,部分领导干部对民营企业家采取不主动不积极的态度,加之日常工作忙没时间,只是按照相关规定和工作联系制度要求,定期对挂点联系的民营企业进行了走访、调研,不能更好更多地了解掌握广大个体私营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堵点”和关切需求。

(二)对个私协会党建工作的指导有待加强。2020年,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与个私协会按照要求进行脱钩,实现机构分离、职能分离、资产财务分离、人员管理分离和党建、外事等事项分离,厘清行政机关与个私协会的职能边界。脱钩后州局对个私协会的业务指导有所减弱,对个私协会的党建工作指导有待加强。

(三)精准扶持个体私营企业发展的能力有待提高。贯彻落实《规划》中要求精准扶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的能力有待提升,支持市场主体发展政策服务平台还有待健全,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还未建立,研究制定实施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还需完善。

四、下步工作计划

(一)建立新发展阶段“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是推动“十四五”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指出,着力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亲清政商关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全州市场监管部门要增强敬商爱商亲商扶商的意识,坚持以“亲”密切政商关系,以“清”规范政商关系,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在感情认知里面见“亲”,在平等交往中见“清”,在主动服务中见“亲”,既防止“勾肩搭背”亲而不清,又防止“谈商色变”清而不为,加强与个体私营企业的沟通交流和纾困解难的频次和力度,推动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政商关系。

(二)加强对个私协会党建和业务工作的指导。“小个专”党委将按照州委“两新”工委工作部署重点抓好党建工作。1.深化党建责任意识。加大对各县市“小个专”党委和个私协会的督促指导力度,结合市场监管主责主业,加强统筹谋划和分类指导,抓好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推动全州“小个专”党建工作和个私协会高质量发展。2.加强对党务干部的培养和培训。一是各级“小个专”党委党建工作人员相对固定,一段时间内不予调换,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抓好党员与生产经营骨干、经营管理人才的相互培养。二是各级“小个专”党委要加强“小个专”和个私协会党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抓党建的能力和水平。3.创新“小个专”党建工作思路。努力实现“小个专”、个私协会党建工作与市场监管工作的深度融合,作为市场监管的一项重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加强与个私协会党组织的指导和结对互建、党员活动互动,推进“小个专”和个私协会党组织聚焦企业经营发展、党员立足本职岗位,为助力发展做贡献、聚人心、解难题。

(三)充分发挥个私协会作用助推个体私营经营高质量发展。州市场监管局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把加快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一要加强对个私协会的工作指导,适时交流沟通,掌握最新情况,引导扶持协会发展,做好关心支持个体私营企业发展的“娘家人”。二要结合“三进市场主体”活动多听个体私营企业的意见和建议,构建“清”“亲”政商关系,掌握生产经营中的“难点”“堵点”问题,结合职能职责,制定有效有用的涉企纾困解难政策措施,依法解决困难,助推健康发展,做好个体私营企业创新创业、排忧解难的“指导员”;三要充分使用政策措施“工具箱”,发挥政策最大惠及力,千方百计帮助私营经济做大做强,做好个体私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护航员”。

(四)贯彻落实“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要求。认真贯彻《规划》精神,落实《云南省扶持个体工商户纾难解困工作方案》要求,精准扶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楚雄州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相关文件已报州政府审定后下发实施,届时我州支持个体私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服务平台将发挥更大作用,研究制定实施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政策措施将更加完善有效,更大程度激发私营经济活力,更好精准扶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总局、省州党委、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的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职,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合法权益,激发市场活力,强化“小个专”党建工作,加强个私协会党建、业务工作指导,突出个私协会政治建会、政治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引导和助推广大个体私营企业健康发展,为彝州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最后,再次衷心感谢你们对全州个私协会工作和个体私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关心支持以及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欢迎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或建议,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措施,提高工作水平,更好地为促进全州个私协会工作和个体私营企业健康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24日

联系人及电话:林鹏 0878—3129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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