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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118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00MB19781070-/2022-0924002 公文目录:建议提案 发文日期:2022年09月01日 文  号:楚市监字〔2022〕11号


李燕红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食品安全宣传的问题

全州市场监管部门始终把农村食品安全治理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安排部署,持续组织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切实维护全州农村市场秩序和食品安全。在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中,全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结合农村食品消费特点,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互联网、乡村农民图书室、广播站、文化站、乡村中小学等渠道,通过发布食品安全风险提示、公布典型案例、印发食品安全宣传册或挂画等方式,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假冒伪劣食品鉴别、消费维权等方面的知识,倡导安全、理性、科学消费观念,引导农村消费者综合考虑食品价格、质量、安全等因素,理性消费,引导广大农村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鼓励其成为食品安全的志愿监督员、信息员,自觉抵制、举报假冒伪劣食品,不断打压假冒伪劣食品在农村的生存空间。一是州政府食品安全办及时发布食品安全预警公告、工作动态、消费提示等信息,在各类新闻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广泛转载宣传。通过农村公益电影平台播放预防野生菌中毒公益宣传,覆盖全州所有农村地区。通过楚雄州电视台每天4次滚动播放食物中毒防控知识公益宣传片。二是州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积极推进食物中毒防控知识进学校、进农村、进工地、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餐馆、进市场。卫生健康部门持续深入开展食物中毒预防控制宣传教育与应急救治培训,有效降低中毒患者病死率。三是各县市充分运用宣传画、小折页、宣传栏、橱窗、板报、大广播、小喇叭、电视、报刊、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融媒体中心等形式,多渠道多途径进村入户开展宣传教育,力争全覆盖。共组织各类食品安全培训300余场次、3万余人次,开展各类宣传活动400余场次,发布消费提醒8600余条,发布宣传教育片61个,粘贴海报15万余份,入户宣传14万余户次。

二、关于健全基层执法力量的问题

2020年12月,中共楚雄州委、州人民政府印发《楚雄州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贯彻落实“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及其在乡镇(街道)的派出机构,要以食品安全为首要职责,农业综合执法要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重点任务”的要求,夯实基层食品(农产品)监管力量,按编配齐基层一线执法人员。充实乡镇食品安全协管力量,按照不少于常住人口1人/万人的比例,成立专职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截至目前,全州10县市的103个乡镇均设立市场监管所,加挂县市(乡镇)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全州共有县市、乡镇市场监管在职在岗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597人,其中,乡镇监管执法人员356人、占比59.63%,聘用专职乡镇食品安全协管员53人,在1105个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聘任了1240名食品安全信息员,并按每人每月100元—150元落实了工作报酬;有县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136人,103个乡镇农技推广中心加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站”的牌子,配备兼职工作人员328人。组建楚雄州公安局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10县市成立打击食品犯罪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力量得到进一步夯实。各县市局在基层执法工作中,严格落实和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监管责任,突出整治有责,整治负责、整治尽责的要求,层层落实责任的整治工作格局。同时,严明工作纪律,加强对专项整治的检查、督查,对不认真履职、走过场、监管不力等行为的有关责任人追究责任。各市场监管所根据辖区农村食品经营者分布情况、经营户数的多少,合理调配执法人员,采取集中检查、分片检查、片区包干等形式对“责任田”内的食品经营户进行整治规范,确保不留死角和盲区。

三、关于加大食品违法行为监管力量的问题

全州市场监管系统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高度重视打击食品违法违规案件查办工作,针对重点对象、重点品种、重点地区开展专项整治,把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专项行动作为市场监管执法品牌“铁拳”行动重要内容安排部署。2021年把农村市场“山寨”酒水饮料、节令食品案件查处纳入行动方案,开展专项整治;2022年把食用油掺杂掺假和面向未成年人开展“无底线营销”食品纳入专项行动,全面强化执法检查和食品违法案件查办联动,严厉打击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加大食品违法违规行为案件查办力度。2021年在省对州考核中楚雄食品案件查办排名第5名,食品人均案件数全省排在第1名。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公安局、州商务局、州供销合作社于2021年3月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楚雄州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楚市监办发〔2021〕13号),楚雄州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侵权假冒行为专项整治及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工作督导检查的方案》(楚双打办〔2021〕1号),开展专项检查。州农业农村局制定印发《楚雄州2022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楚雄州检察院、州公安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农业农村局制定了《关于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楚州检会〔2022〕3号),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联合执法检查。2022年5月20日,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公安局、州商务局、州供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专项行动检查督导的通知》(楚市监办发〔2022〕32号),组成5个工作组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确保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专项行动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在工作中突出集中检查、日常监督管理打击假冒伪劣食品、仿冒知名食品特有名称食品、“山寨食品”、“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查处食品经营户未认真落实进货查验、进货查验记录等自律制度的违法违规行为。2021年以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772人次,检查食品经营主体33170户次,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397个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50户次;组织开展宣传活动388次,培训食品生产经营者15637人次、食品安全协管员528人次,开展食品安全放心超市自我承诺活动商超66个,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40份,发放食品消费预警、提示等宣传资料7000多份。组织监督抽检4197批次,处置不合格101批次。查办案件714件(含简易处罚),查处假冒伪劣食品货值45.41万元,收缴假冒伪劣食品13701.2公斤,假冒伪劣食品罚没金额180.18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3件。

下步工作,我们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盯紧关键环节,抓好防控措施落实,巩固工作成效,采取措施加大对食品监管执法人员的培训,不断提升监管执法能力水平,继续加强与农业、商务、供销、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和协作配合,开展多形式的宣传教育引导活动,不断提高农村食品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改变不良习惯,引导科学理性消费,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购买、不食用不安全和不卫生的食品。同时,继续加大对农村食品市场检查监管力度,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强化社会共治,查处食品经营违法行为,督促食品经营者加强管理,落实食品经营的制度规定,倡导诚信经营,为农村消费者营造良好的食品消费环境。

最后,再次衷心感谢感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关注,欢迎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或建议,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水平,更好地为保障全州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作出更大的贡献。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23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绍锋 0878-3025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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