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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

索引号:11532300MB19781070-/2022-0725009 公文目录:政策解读 发文日期:2022年04月25日 文  号:

 

解读《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

 

2022年4月,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便于全省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认真落实《实施意见》,现解读如下。

一、《实施意见》编制背景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提出知识产权工作的“五大关系”“两个转变”和“六项重点”。2021年,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以下简称《纲要》),国务院印发《“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和《规划》共同描绘了未来一个时期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宏伟蓝图。为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的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加快推动创新型社会建设,结合云南实际,制定出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是云南省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大局的具体举措,是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激励创新作用,支撑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路线图,是全面推进云南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行动指南。

二、《实施意见》主要目标

《实施意见》设定了云南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中期目标和面向2035年的远景目标,分别是:到2025年,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取得较大进展,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5%,版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5%,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59件,有效注册商标拥有量超过60万件,注册和登记的地理标志超过510件。

到2035年,全省知识产权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初步构建高价值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标准保护、高水平管理、高质量服务的知识产权治理体系,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创业蓬勃发展,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明显增强,知识产权辐射南亚东南亚的作用逐步显现,具有云南特色的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三、《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一)着力完善支撑高质量发展的知识产权制度体系。提出构建科学规范、结构合理的知识产权法规政策体系,构建权责清晰、服务高效的管理体制等2项重点任务。明确制修订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及工作规范,调整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机制等具体工作。

(二)着力建设支撑一流营商环境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提出构建公正权威的司法保护机制、严格高效的行政保护体系、统一领导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格局3项重点任务。明确优化审判机构布局,建立健全公安机关专业侦查队伍,加强案件检察监督机制建设,实施地理标志保护工程等具体工作。

(三)着力构建激励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市场运行机制。提出强化以企业为主体的创造机制、健全高效顺畅的运用机制和构建规范有序的运营机制3项重点任务。明确实施知识产权强企、强县及专利导航、植物新品种创新、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版权创新发展和版权运营体系建设等工程,加快建设昆明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等具体工作。

(四)着力打造便民高效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提出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络、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和提升信息利用效能3项重点任务。明确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力争实现州(市)级公共服务网点全覆盖,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开放共享等具体工作。

(五)着力营造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人文社会环境。提出厚植知识产权文化理念、构建全方位宣传格局、优化知识产权人才发展环境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4项重点任务。明确培养知识产权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定期发布云南省知识产权发展报告,实施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工程和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程等具体工作。

(六)着力推动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提出加强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交流合作以及加强对知识产权海外工作的服务和支持2项重点任务。明确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对外交流合作,引导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产品和品牌“走出去”等具体工作。

(七)组织保障。提出加强组织领导、支持保障和考核评价3项重点任务。明确全面加强党对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形成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新格局。健全完善经费保障和工作激励机制,严格督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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