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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十三五”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取得显著成效

索引号:11532300MB19781070-/2021-1213011 公文目录:知识产权信息公开 发文日期:2021年01月25日 文  号:

 

一是专利商标和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数量质量稳步提升。全州专利年申请量保持在千件以上,累计申请专利5739件是“十二五”增长2.7倍,专利授权3692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27件较“十二五”末0.63件实现增长翻番,排名居全省第四;全州申请商标12395件较“十二五”增长3.0倍,注册商标7636件,全州有效注册商标突破万件达11313件,有地理标志保护产品5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集体证明商标23个,驰名商标4件,“永仁松露”“武定壮鸡”“禄丰香醋”“黑井石榴”地理标志申请取得进展。

二是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成效明显。把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创建、知识产权强县试点作为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的主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资金扶持,全州58户企业被列为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对象、17户企业通过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15户企业被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摩尔农庄被列为我州“首家”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14户企业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工作。楚雄市、禄丰县、元谋县3个县市先后通过省级知识产权强县试点验收;楚雄高新区被列为全省第一个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大姚县、禄丰县、南华县等3个工业园区被确定为云南省知识产权示范园区,我州企业的2项发明专利获十八届、十九届中国专利奖,有9项发明专利获云南省专利奖。

三是地理标志促进运用取得突破。认真落实州人民政府《关于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地理标志以奖代补办法》,对地理标志数量增长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州内“南华松茸”“楚雄牛肝菌”等分别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抓住国家推进地理标志“放管服”改革的契机,加大地理标志推广使用的指导、培训,首批5户企业被核准使用“大姚核桃”“南华松茸”地理标志,争取到省级地理标志促进运用项目2项,通过企业使用、节庆展会、平台销售等方式提升州内地理标志产品的影响力;“牟定腐乳”地理标志参加中国品牌价值评价,品牌价值获评2.35亿元,地理标志在助力“一县一业”特色产业发展和脱贫攻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是知识产权保护深入开展。认真组织开展知识产权领域的“铁拳”“护航”“蓝天”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并入12315投诉举报中心受理,专利商标地理标志行政执法统一纳入市场监管部门,扎实推进“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监管和信用监管,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充分发挥“双打”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办公室监督检查作用,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双打”专项行动方案,通过抓机制、多方联动,抓协调、理顺关系,联合公安、司法、农业、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形成了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强大合力,有力地推动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持续开展。“十三五”以来,共出动执法及检查人员12262人次,共检查商场、超市、各类商品经营户及企业4025家,办理专利案件66件,查处商标侵权案件373件,其他行政案件1288起,查获各类侵权货品价值2017.97万元,在全社会形成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态势,激励创新保护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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