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楚雄高新区管委会:
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云南省人民政府有关印发云南省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21〕1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开展“证照分离”改革,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对于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大意义。全州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加强统筹,层层压实责任,确保积极稳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同时,为更好推进我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由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负责统筹领导,州政务服务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司法局牵头负责具体协调,做好推进改革的调查研究、政策解读、协调指导、督促落实、法治保障、总结评估等工作。证照分离改革涉及的州级部门要主动对标对表,围绕《楚雄州承接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全州版)》(附件二)、《楚雄州承接云南省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版)》(附件三),主动认领改革任务,逐项细化改革举措和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具体措施,并及时督促指导下级实施机关调整业务规则、完善办事指南、落实监管责任等。各县市人民政府对本地区改革工作负总责,明确牵头部门,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并积极探索推出更大力度的改革措施。
二、明确任务,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涉及面广,改革任务艰巨,为更好推进工作,推动各事项按照新的改革方式和举措落地、事中事后监管跟进到位,明确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涉及的州级部门,要及时同上级主管部门对接,对照两个清单,出台部门涉及改革事项方案文件、改革任务清单,细化改革措施和工作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召开工作推进会和协调会,部署改革任务。及时调整优化业务流程、修订完善工作规则,制定出台准确完备、简明易懂的办事指南、告知承诺范本、备案表等改革配套资料,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加大改革力度,营造改革良好氛围。在改革过程中,要及时梳理和提炼工作推进过程中好的经验做法,并持续抓好改革巩固提升。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本领域改革落实情况的跟踪和督促,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而影响改革工作成效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协同,形成合力。此次我州“证照分离”改革涉及的州级部门要进一步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加强协调配合,密切分工协作,抓好改革工作的配合。州政务服务局要按照“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时间节点要求,督促指导各部门、各县市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争各项改革举措走在全省前列;州市场监管局要牵头抓好改革的具体实施,做好全州任务清单汇总、政策解读、业务指导等工作;州司法局要做好地方规章立改废等工作,确保改革于法有据。云南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等平台使用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数据互联互通和推送反馈机制,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外的企业登记注册、经营许可、备案、执法检查、行政处罚、企业履行承诺情况等信息及时归集至有关平台。州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对上要主动做好与省级对口部门的工作汇报、争取更多的改革工作支持,对下要切实加强业务指导,确保改革到位。要帮助县市加强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对涉及改革内容的法律法规、主要内容、文书规范、系统操作、信息传输等开展专门培训。
四、健全制度,常态 开展。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改革事项和工作实际,建立健全“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常态推进机制、改革评估机制等有助于工作推进常态化和长效性机制,形成工作推进、评价、反馈、整改、监督的闭环管理,切实做到用改革的方法破解市场机制运行中的“堵点”、“痛点”。同时,要坚持放管结合、放管并重,把事前审批转移到事中事后监管上来,杜绝“不批不管”、“以批代管”现象,切实做到“放得下,接得住”、“放得开,管得好”,最终把改革成效体现在提升企业登记服务水平、释放市场活力、支持就业增长、优化产业结构、激发创业创新和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不断提升企业获得感。
“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涉及的州级部门、各县市要结合实际,将贯彻落实的工作措施,以及负责此项工作的一名分管领导、一名具体业务工作人员名单、联系电话于2021年8月15日前报送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子版发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晓云,3129209;邮箱:715860704@qq.com。
附件:1.楚雄州承接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全州版)
2.楚雄州承接云南省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版)
3.楚雄州承接中央层面设定和云南省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涉及部门
2021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