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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州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266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00MB19781070-/2021-0716007 公文目录:建议提案 发文日期:2021年07月15日 文  号:楚市监字〔2021〕6号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州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266号提案的答复

 

农工党楚雄州委:

首先感谢您委对全州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委在州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过期食品安全管理》的提案,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承担着食品经营许可准入、畅通食品消费投诉、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和查处食品经营违法行为的职责。多年来,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州人大、州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监督下,全州市场监管部门把食品安全监管作为重点工作任务,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加大监管力度,深入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切实维护我州食品安全。

一、强化宣传培训,提高经营者守法意识

流通环节是食品消费的终端环节,消费量大,食品种类繁多、数量大,既是食品消费的主要环节,也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点和难点。流通环节经营条件具有准入门槛低、经营规模小、分布散等特点,小商店星罗棋布,遍地开花,全州共有18000多家的食品经营单位,其中85%为小型食品经营户,且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户人员流动频繁,文化素质普遍偏低,安全意识淡薄,诚信度不高,守法意识不强等问题,使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隐患始终存在。根据我州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出现的形势变化,全州市场监管部门把培训的重点向食品经营者延伸。一是分期分批组织辖区食品经营者学习培训《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其应承担的法定责任和义务,要求食品经营者严把食品进货、销售和退市关,对来源不明的食品不进、不销、不存,绷紧食品安全弦,加强自我约束,做良心食品,诚信经营。通过学习培训、宣传咨询、维权执法等系列活动的开展,引导、推动、督促食品经营者切实依法经营,诚信自律。二是以食品安全宣传周、消费者权益保护、315宣传日等系列活动为契机,通过广播、电视、散发宣传材料、组织食品经营户悬挂布标、召开食品经营户座谈会、食品经营户公开承诺等多种形式开展大规模的宣传、咨询、维权和执法活动。三是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社区、进超市、进农村、进校园活动。通过发放食品安全宣传材料,发布消费警示,粘贴宣传材料,宣传讲解食品安全知识等形式,提高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四是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要求食品经营者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备案)并亮证经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依法对从业人员实施卫生健康管理和培训,严格执行食品贮存及问题食品处置制度等。2021年已有43家超市完成公开自我承诺活动。五是向广大消费者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和强化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调动广大群众关注、关心、参与食品安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将食品安全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下,积极构建群防群治食品安全网。 2020年,全州市场监管部门进社区74个次、进乡村561个次,进校园112个次、进网络(平台)12个次、进商场超市427个次,开展宣传活动培训14场次,培训经营人员2430人,发放宣传资料46604份。

二、强化监督检查,认真开展临期和过期食品专项整治

商场超市中食品种类繁多、数量大,不同类别食品的保存期限和保存条件千差万别,有效规范临期、过期食品经营需要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全州市场监管部门在日常巡查中,强化监督检查:一是突出重点区域部位。以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城郊结合部、社区、农村、车站、医院周边、背街小巷等为重点区域,以农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食杂店等为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排查整治。二是突出重点食品种类。重点检查面包、奶制品、方便面、肉制品、饮料、瓶(桶)装饮用水、糕点等保质期短、易发霉变质、时令性强的食品,以及豆制品、乳制品、“五毛食品”等群众关注度高的食品。三是突出重点检查项目。重点检查经营单位经营主体是否合格、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食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标准、仓库“三防”措施是否到位、食品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销售“三无”食品和过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督促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导经营单位按照“先进先出”原则加强食品进出库管理,要求严格做好临期食品销售管理和过期食品处置,对上架食品是否过期、变质进行自查自纠,定期对存货进行清查,及时对临期食品进行清理。对检查中发现的过期食品,执法人员依法查封,并立案查处。2020年,全州共有食品经营户17093户。全州市场监管部门出动执法人员26986人次,执法车辆325辆次,检查商场1450个次、超市451个次、农贸市场765个次、冷库373个、猪肉经营户12356个次、食品经营户35109户次、督促经营者建立健全台账399户,签订责任书3749份,发出整改通知书392份,销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1169.5公斤,退运、销毁165.24公斤冻南美白虾,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9900.2公斤。

三、创新监管方式,切实维护流通环节食品消费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虽然明确禁止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但对过期食品的监管,我国目前暂时还没有完整、具体的法律法规来规定。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如何进行清理、如何建立回收食品销毁制度,谁来销毁、谁来监管等未做明确规定。因此,全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履职尽责、严格监管的基础上,着力督促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以源头食品批发经营环节为枢纽,食品批发经营户、商场、超市为重点对象,建立正向追溯机制。同时要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方式,引导食品经营主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一是由食品批发经营户在其销售网络范围内,商场、超市在其经营场所范围内建立起食品临过期提示通知、到期食品清理制度;二是指导食品批发经营户和商场、超市订立过期预警机制,以电子台账管理为抓手,依靠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管理效能;三是督促、指导食品批发经营户和商场、超市建立临过期食品规范管理制度,建立临过期食品分架销售或设置专区(专柜)销售,销售凭证上要特别标注“临过期食品”,并指定专人或兼职人员对专区(专柜)内的临过期食品进行每日检查,及时下架未售出的到期食品;四是指导食品批发经营企业和商场、超市规范保质期到期食品的下架、退货与销毁制度,对保质期到期食品尽可能采取由食品批发经营户和商场、超市统一销毁方式,销毁时邀请无利害关系见证人现场监督并做好销毁记录;五是对退回生产单位或上级供货商销毁的,要求食品批发经营企业和商场、超市留存退货记录和货物发运凭证,以备监督检查;六是市场监管部门建立临过期食品属地监管责任制,把临过期食品作为食品安全日常巡查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临过期食品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和保质期到期食品的退市与销毁情况,发现超过保质期食品未下架的,依法严厉查处。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中华民族未来。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在州委和州政府的领导下,在州人大、州政协的支持监督指导下,在有关部门和社会务各界的密切配合下,继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全面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用创新的理念来解决目前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用扎实的工作来回报政协委员的期望,切实维护彝州食品市场秩序,为消费者创造良好的食品消费环境。

最后,再次衷心感谢感您委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关注,欢迎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或建议,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水平,更好地为保障全州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作出更大的贡献。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15日

联系人及电话:黄跃 0878-3025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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