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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州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264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00MB19781070-/2021-0706001 公文目录:建议提案 发文日期:2021年06月22日 文  号:楚市监字〔2021〕5号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州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264号提案的答复

 

李亚宁委员:

您好,您在州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提高农贸市场和超市自检能力、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主办。收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结合全州正在开展的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管集市专项行动规范和标准,迅速部署安排全州市场监管部门对10县市及高新区建成区农贸市场及超市自检能力的完善和提升,进一步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云南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部门规章的要求,楚雄州现有登记注册经营的县市建成区农贸市场41个,全州共创建公示挂牌“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超市(店)91家,放心消费示范街区1个。共有登记注册企业超市121家,其中经营农副产品超市44家,个体超市1728家,经营农副产品23家。

二、工作推进

为加快落实州政府8项民生工程,落实10件惠民实事,切实加强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后的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市场销售环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州市场监管部门结合实际,加快推进全州10县市城区41个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农残快检工作,在当地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的指导帮助下,按照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及国家卫生县城(城市)要求,进一步强化市场开发办者(管理者)主体责任落实,已建立并完善了食用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工作制度,配备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室41家、检测设施设备41套,落实了检测人员41人,扎实认真开展食用农残检测和公示,不断提高我州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农残自检能力。

全州各种类型的超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和落实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确保采购的食用品质量合格、来源可追溯;要求经营者对入场农副产品进行自检,合格后方可上架销售。1-5月全州市场监管部门检查商场1450个次、超市451个次,督促经营者建立健全台账399户,签订责任书749份,进商场超市开展宣传活动427个次,培训14场次,培训经营人员2430人,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46604份。

三、工作举措

按照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中“管集市”专项行动的要求,我州主要在农残检测方面有如下工作举措:

一是建立健全农残检测机构。按照“7个专项专项”规范和标准,2020年全州41个城区农贸市场在改造提升中均由市场开办方投资建立一个农残检测室,每个农贸配备至少一台快速检测设备,安排专人开展检测和公示,每日检测食用农产品品种不少于六个。如永仁县投资4万建立了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室一个,制定了《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制度》,每天在农贸市场内不定向抽样10个蔬菜品种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及时在市场门口的公示栏进行公示,1至5月共开展农残快速检测1461组,合格率100%。

二是建立完善农残检测规章制度。各县(市)市场监管局指导各市场开办方建立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截至2020年12月底,各县(市)市场监管局指导和帮助农贸市场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如《食用农产品安全管理制度》《食用农产品安全质量责任制度》《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用农产品检验检测制度》《食用农产品信息公布制度》《食用农产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从制度上明确市场开办者的义务、销售者的义务、监管部门的职责,并做到所有制度适时在各农贸市场醒目位置上墙公示。

三是强化培训,提高快检人员能力。各县(市)市场监管局主动作为,组织培训,2020年12月底前先后举办培训班,对农残检测人员和监管干部进行业务技能培训。如元谋县市场监管局邀请天迈生物科技公司现场授课。元马、西城、福宸、能禹四个农贸市场各派2名市场管理人员参训;市场监管局“管集市”专班组组长、副组长共16人参加培训学习,对县城的每个农贸市场内蔬菜等农产品进行实地抽样检测,以抽促学增强培训的针对性。

四是狠抓公示检测结果和运用,接受社会监督。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按照职能职责分工,督促各市场开办方在农贸市场设置农残检测公示栏,每天公示农产品检测结果,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适时对农贸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开展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抽检,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五是建立消费投诉举报机构。近年来,全州市场监管部门开展“12315维权服务站”进商场、进超市、进企业、经市场、进景区“五进”活动,其中其中城区41个农贸市场,55家超市建立了建立12315消费者权益维权站,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能得到及时维护,维权诉求能得到及时处理。

四、存在问题

(一)认识不到位。市场开办方或管理者对强化农产品质量思想认识不高,保护消费者权益意识不强,受限于现代管理知识水平,重收费,轻管理的思想仍然十分突出,习惯沿用传统思维模式管理市场。

(二)投入不足。政府投入不足,全州少部分农残检测室的快速检测设备为临时借用,市场开办方筹资建设农残检测室存在困难和顾虑,导致市场开办方等待观望思想严重。

(三)检测人员专业技能有待加强。市场检测人员专业技术水平仍然十分薄弱,对农残快检设备掌握不够。部分市场管理人员不适应当前现代市场管理工作需求,市场开办方在主体责任落实上仍然有差距。

五、下步打算

(一)加大农贸市场星级评定力度,政府加大奖补力度。督促和鼓励农贸市场和大型超市购置自购农残检测设备,加强农残检测能力建设,提升农残检测质量水平。

(二)突出工作重点,明确目标任务。全州农贸市场快检的种类以蔬菜类和水产品类为主,逐步扩大检测品种和范围,为群众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三)探索农残检测数字化管理,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持续开展农残检测,蔬菜、瓜果等每天持续进行入市抽样、检测、公示、录入,并及时将检测结果对社会进行公示。检测结果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立即对当天所有同类商品进行全面普检,并对该摊位样品作临时备份,以便于二次复查。不合格商品在经营户确认无异议后予以销毁。商品检测根据不同季节有针对性的地展检测,定性检测异常的食品农产品,市场开办方监督经营者销毁,记录后处理情况,并书面通知进货单位。市场开办方建立健全检测台账,记录每日检测情况。在显著位置每日公示当日检测结果,公示的检测样品不低于六组,包含抽检日期、摊位(点)号、样品名称、合格情况。实现快检数据实时上传,让广大群众可及时掌握市场经营主体信息及快检数据,强化食用农产品追溯管理。

(四)组织开展“你送我检”活动,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市场监管部门认真组织开展“你送我捡”、“你点我捡”服务活动,通过消费者将自己购买的农产品送到农贸市场的快检实验室,现场体验免费农残快检服务,进一步增强群众的参与度和获得感。

(五)增加快检品种,扩大监管的覆盖面。通过增加市场和超市内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的种类,可以扩大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的覆盖面,保障市场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守护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六)提高超市自检能力,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把农副产品超市准入关,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要求超市管理方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对进场交易的食品安全质量进行把关。对采购的各类食品要索取供应商证照、检验合格证明、销售凭证等资料,没有检验合格证明的,不得采购和销售。对自检或监管部门抽检发现的有问题的食品,企业就地封存,做好记录,依法处理,不得退回上游企业,超市管理方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和日常检查,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超市。严把部门监管关,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市场监管部门加强食品入市监管,督促超市管理方和市场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严把进货质量关。要把食品质量安全纳入日常监督管理的重点范围,重点加大对重点品种的监督抽检和日常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销售质量不合格食品、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等违法犯罪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瑞红 0878-3136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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