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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十三五”时期及2020年工作总结与“十四五”时期及2021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索引号:11532300MB19781070-/2021-0206003 公文目录:发展规划 发文日期:2021年02月05日 文  号: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十三五”时期及2020年工作总结与“十四五”时期及2021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一、“十三五”期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十三五”以来,市场监管部门在经历下划、合并等机构改革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执行市场监管、食品药品、质量强州“十三五”规划,稳中求进、稳中求新,全面推进市场监管能力提升、职能融合、监管提效、服务提质,全州市场监管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突出政治引领作用,市场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

始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省、州党委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部署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1.重学习。及时传达并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时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十三五”以来党中央制定和修订的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组工作条例、地方党委工作条例、党的工作机关条例、支部工作条例等一系列组织建设方面的党内法规,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确保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强根本。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切实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抓好党的组织建设,坚决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按照《党组“三重一大”事项清单》要求,坚持在研究“三重一大”问题时充分听取干部职工、科室和班子成员意见、建议,确保党组各项工作安排的科学性、民主性。同时,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工作,发挥党的强大政治优势、思想优势、组织优势,切实发挥好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推进市场监管工作凝聚了强大合力。

3.抓落实。坚决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党组班子心齐气顺劲足,各支部、各科室的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明显提升,广大党员干部推进市场监管工作的精气神得到提振,各项工作呈现重点突破、整体提升、全面向好的良好态势,多项工作处于全省前列。2019年,药品安全工作考核为A级,排名全省第一;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为A级,排名全省第二,成功赶超昆明市;质量工作考评得分104.5分,与昆明市齐头并进,分列全省前两名;市场主体净增21550户,总数达175833户,超额完成全年净增16500户的目标任务,增速居全省第三;2019年度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中,楚雄州市场监管部门以92.6969分获州(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第一名;省政府食安办委托第三方调查机构对全省2019年城乡居民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楚雄州综合满意度达81.56分,排名全省第一。

(二)机构改革稳步推进,市场监管职能进一步融合

“十三五”以来,全州市场监管系统始终按照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安排部署推进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切实做好机构改革前后市场监管工作。围绕体系重构,着力推进职能权责、综合执法、法规制度、知识产权保护、12315行政执法等体系建设,市场监管的整体性、协调性不断增强。围绕机制创新,着力完善营商环境优化、质量强州、食品安全、公平竞争审查、打击侵权假冒等工作,逐步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清晰、运转高效的市场监管工作机制。围绕流程优化,着力优化审批准入取证、企业准入退出、市场监管执法、事中事后监管等工作流程,监管服务效能不断提高。围绕能力提升,着力加强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监管的技术支撑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围绕深化融合,着力做好全局思想融合、队伍融合和业务融合工作,做到了改革与市场监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全州市场监管系统机构平稳合并,职能平稳整合,人员平稳过渡,工作平稳有序,形成了“事合、人合、心合、力合”局面,全局上下以实际行动拥护改革、支持改革、投身改革,为推动“1133”战略实施,推进彝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建设“中国彝乡·滇中翡翠·红火楚雄”作出了新贡献。

(三)竞争环境不断优化,市场监管效能进一步提高

1.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紧紧围绕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认真落实“红黑榜”制度,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全州市场监管领域全覆盖。牵头制定部门统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共150类408项、州本级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47项;建立完善执法人员库2491人,建立市场检查对象名录库164948户。

2.加强反垄断执法和公平竞争审查。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开展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和执法监督,督促政策制定机关认真开展审查,清理在2019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892份。

3.不断强化信用监管和价格监管。“十三五”期间,对全州950多家企业进行了“信用”资格审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归集并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等涉企信息共计207891条;共认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市场主体3254户,6455条记录;认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市场主体1081户、2188条记录。并按照“包容审慎”的监管原则,累计依法依规移出经营异常名录2044户、3710条,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62户。对旅游、文化、教育、快递、健身等新兴服务消费的价格监管,全州出动执法人员320多人次,检查各企事业单位146家,受理价格咨询投诉32件,查处价格违法案件3件,进一步规范新兴服务消费的价格行为。

4.切实维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及时整合12315、12365、12331、12358、12330投诉举报电话,设立12315投诉举报中心,优化投诉举报处置流程,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不断加强网络市场监管,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消费维权工作取得新进展。“十三五”期间共查办涉假涉劣案件937件,罚款966.87万元;查处侵犯商标权案47件,罚款45.8万元。查补税款325.08万元;捣毁制贩假窝点3个,打击黑诊所11家。

(四)始终服务中心大局,市场监管成效进一步显现

“十三五”以来,全州市场监管部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主责主业,主动担当作为,积极融入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推动市场监管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

1.创优营商环境。认真落实商事制度改革要求,围绕打造“三个最优”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积极落实先照后证、多证合一和行政审批事项“一门、一窗”办理工作要求,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五年来,278项审批项目全部改为后置审批,省人民政府明确的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在我州实现全覆盖,全州共办理涉及4种改革事项企业1347件,其中优化准入服务1011件,“准入不准营”问题得到逐步解决,“十三五”以来全州净增市场主体8万户。

2.实施质量强州战略。“十三五”以来,全州重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4.4%,主要农产品总体监测抽检合格率达到99.7%,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9.36%,药品监督抽验合格率达到97.37%,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重点水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高速公路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达到100%,签订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达到100%,竣工项目永久性标牌达到100%,旅游百万人次投诉率为2.6低于全省平均值,旅游投诉结案率达到100%,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不断提升,行政审批事项、流程、环节和申报材料减少62%,行政审批效率提升70%。

3.扎实推进知识产权工作。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升全州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助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高质量发展。截至目前,全州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1.27件,居全省第四位,商标有效注册量突破万件达11313件,地理标志达28件,“牟定腐乳”地理标志参加2020年中国品牌价值评价,品牌价值获评2.35亿元。楚雄市、禄丰县、元谋县3个县市先后通过省级知识产权强县试点验收;楚雄高新区被列为全省第一个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大姚县、禄丰县、南华县工业园区被确定为云南省知识产权示范园区,22户企业认定为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5户企业确定为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户企业(摩尔农庄)进入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名单,有14户企业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工作,我州企业两项发明专利获十八届、十九届中国专利奖,有9项发明专利获云南省专利奖。

4.有效防范和化解市场监管领域风险,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始终坚守不发生重大安全事件的底线,牢牢守住食品、药品、重要工业产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四条底线,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安全稳定的环境。“十三五”以来,全州未发生重特大食品、药品、重要工业产品和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二、“十三五”期间取得的主要成就

“十三五”以来,我局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紧紧围绕州委“1133”战略,不断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加强市场领域监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项工作较“十二五”末有较大提升。

(一)高质量发展基础不断夯实

制定发布了《地理标志产品楚雄牛肝菌》《地理标志产品南华松茸》等54项地方标准,全州地方标准累计达到127项,比“十二五”期末增长79%。积极指导企业按照生产实际依法累计制定实施企业标准152项,比“十二五”期末增长104%。开展了楚雄市及姚安县基层政务公开、双柏县杜长大三元猪养殖、牟定莱菔子种植、姚安优质肉牛养殖等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建设,共建设国家级标准化示范项目2个、省级标准化示范项目8个、州级标准化示范项目8个,比“十二五”期末增长164%。全州通过考核的计量检定机构达17家,计量标准达115项,比“十二五”期末增长15%。逐年开展肥料、建材、食品等重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监督抽查,累计抽查390批次,合格率达到91%,比“十二五”期末提升12%。全州获得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达到105家,比“十二五”期末增长38%。全州现有注册在用特种设备10300台(套、条),与“十二五”相比,注册在用的特种设备总增长173.55%;共有特种设备制造单位2家,安装、改造、维修单位6家,气瓶充装单位27家,检验检测单位8家,与“十二五”相比,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增长200%,特种设备检验单位增长116.67%,气瓶充装单位增长135%,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单位增长150%。五年来,州市场监管局把专项整治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共检查设备数19496台(套)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数量13363家次,检查出安全隐患3437个,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数1168份,查办特种设备案件149件,行政处罚340.1万元。十三五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保持“零事故、零死亡”的态势。

(二)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明显提高

制定出台了《楚雄州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了对县市和州级相关部门的综合绩效考核,进一步推动监管重心下移,按照“一乡一所”目标,健全乡镇监管机构,全州明确村协管员1248名,按每人每月100元—150元落实了待遇。“十三五”时期,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14万余户次,销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12563.93公斤,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3105件,罚没款1423.41万元;备案登记农村自办宴席36429场次,完成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1354场次、54万余人次;抽检食品16954批次,合格率达98.4%;积极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全州9716户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购买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71场次;对获证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查考核覆盖率达90%以上,抽查考核合格率达到了90%以上。全州学校食堂持证率达100%,餐饮单位、学校(单位)食堂等量化分级制度实施率达100%、“明厨亮灶”建设覆盖率达100%。

(三)药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全州基层机构执法装备标准化配备率已达到100%,药品生产企业全部实施GMP(2010年修订)和药品生产质量受权人制度,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2010年修订)认证率达到100%。药品经营企业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率达到100%,GSP跟踪检查覆盖率每年达100%。全州16家药品批发企业顺利通过GSP认证。州、县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体系进一步完善。州药品检验机构具备化学药品、中药85%以上项目的检验能力。国家基本药物、省补充基本药物监督抽验覆盖率100%。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稳步推进。药品市场监管覆盖率达100%,药品违法案件查处率达100%,无重大药品安全事故发生。

(四)市场主体逐步培育壮大

围绕“最优的政策、最优的服务、最优的环境”目标要求,促进营商环境提升,推动市场主体“好生、优生、快生”。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州企业总量突破4万户,市场主体总量已达193985户,较“十二五”末期的112435户增长81550户,增长率为72.53%。其中:企业由21477户增长至41002户,增长19525户,增长率为90.91%;个体工商户由88285户增长至148343户,增长58983户,增长率为68.03%;农民专业合作社由2673户增长至4640户,增长1967户,增长率为73.59%。

三、2020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之年。一年来,全州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州委“1133”战略,按照省州安排部署,针对突发疫情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好“保市场主体”任务,切实开展好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和爱国卫生“净餐馆”“管集市”专项行动,有效防范和化解市场监管领域风险,为推动全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贡献了市场监管力量。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把学习贯彻讲话精神转化为推动市场监管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动力。今年共召开了全州市场监管工作会议、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14次局党组会议,制定了党组2020年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计划,开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通过开展庆祝建党99周年“十个一”系列活动、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六个年”工作和“十个一”警示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四万三进”活动、举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宣讲报告会及万名党员进党校等工作,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好中央和省州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干部队伍建设、疫情防控、“六稳”“六保”、脱贫攻坚、全面深化改革等工作的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细落实。

(二)认真履职尽责,全力以赴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

严格按照省、州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以及市场监管系统防控工作方案措施的要求,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械产品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及时发布公告、提示、告诫书和倡议书,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和农产品、农资价格、防疫用品的价格监管工作,按照州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安排部署,对全州辖区内海鲜市场、大型商场超市、主营海鲜餐馆及农贸市场等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检查。今年以来,共检查口罩经营户2.4万户/次,消毒杀菌用品户2.6万户/次,依法依规查处价格违法案件31件,组织协调企业预定购买口罩142万个、体温计 1.4万支、防护服和手套1.3万件、消杀品 3.3万瓶,机关干部职工为疫区捐款4.66万元。

(三)优化营商环境,狠抓市场主体培育任务落实

扎实开展“商事制度改革深化”“公平竞争守护行动”“监管执法创新行动”“企业权益保护行动”“企业发展助推行动”“企业服务增效行动”六个专项行动,通过开辟特事专人办绿色通道、全程网上办业务、优化生产经营审批、强化知识产权服务、提供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技术支撑、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便捷企业信用修复等措施,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紧紧围绕市场主体培育年度发展目标,贯彻落实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创业创新扶持政策。截至目前,全州新发展市场主体31627户,市场主体总量已达193985户。

(四)创新工作方法,推动爱国卫生运动向纵深开展

按照“净餐馆”专项行动的“七个达标”要求和“管集市”专项行动的“五有”“五化”目标要求,围绕解决餐饮服务单位用餐环境“不达标”、农贸市场环境“脏乱差”等突出问题,聚焦全州位于城区和重点区域的11825户餐饮服务单位和城区的42个农贸市场,切实加强监管和整改工作,有效推动了“净餐馆”“管集市”两个专项行动在全州落地见效。截至目前,已对全州县市城区的42个农贸市场进行全面检查,其中纳入淘汰取缔3个,整合搬迁1个,提升改造16个,巩固规范21个,计划在农贸市场及室内公共场所建设洗手设施375座,已完成91座。同时,对全州中型以上餐馆下达责令整改要求19户,处罚1户,取缔无证经营户168户,重点提升改造477户。

(五)强化市场监管,扎实开展野生动物和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整治行动

按照禁止生产企业收购加工、禁止各类市场进货销售、禁止餐饮场所经营食用、禁止电商平台发布信息、禁止一切媒介发布广告的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加大排查整治和集中打击力度。截至目前,全州共检查食品经营户944户,检查发现不符合禁捕规定的户外广告24条,互联网广告1条;责令拆除、停止发布、纠正农贸市场销售渔摊招牌、餐饮单位门头招牌、菜谱中含有“野生长江鱼”“野生鱼”“河鱼”“野生小河鱼”“大江水产”等招牌、广告内容25条。

(六)严守安全底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严守食品安全底线,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坚决取缔“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全州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3.7万余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8.6万余户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624份,没收不合格食品5949.47公斤,查处食品违法案件392件,210.67万元、没收不合格食品3254.1公斤。开展各类宣传活动810场次,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宣传标语、播发宣传信息60余万份(条),组织各类食品安全培训825场次,培训人员6.9万余人次。部署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8553批次,检出不合格76批次。备案登记农村自办宴席3700场次,完成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318场次,未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严守药品安全底线,切实做好生产和流通环节监管工作,切实落实好中央、省州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能职责,共出动执法人员2758人(次),飞行检查药品零售企业171家,检查药品经营药品使用单位9133户次,查处假劣药品及其它药品违法案件44件,收缴罚没款合计31.56万元,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77份,取缔无证经营药品2户;检查化妆品经营企业2179户,查处案件14件,涉案货值金额1.22万元,罚没款金额3.81万元;按照年初《药品监督抽验计划》开展药品抽检工作,完成药品监督抽验573批,合格率为97.27%;完成医疗器械国抽任务2批次,省抽任务25批次。严守特种设备安全底线,认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紧紧围绕省、州安全生产各项要求,不断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全年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3165家(次),检查特种设备4526台/套,发现安全隐患474条,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247份,处置投诉案件6件,立案查处19家使用单位,经济处罚38.1万元,有效打击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了全州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严守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切实加强对重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预警监测工作,完成危险化学品、食品相关产品、电线电缆、水泥、化肥、车用汽油、柴油、烧结页岩砖等产品603批次,合格574个批次,合格率为95.19%。

四、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发展的基础有待进一步夯实

目前,我州自主知识产权虽然呈现快速增长的势头,但总体上还是处于数量较少,质量较低的状况。截至2019年底,全国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3.3件,云南省为2.85件,楚雄州仅为1.15件,虽位居全省第四位,但远低于全国和云南省平均水平,要完成“十三五”末全州拥有发明专利420件以上,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5件的目标仍有较大困难。同时,全州市场主体“小散弱”较为突出,多为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行业主要集中在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抗疫情等突发性事件冲击能力较弱,对楚雄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支撑不足,与州委“1133”战略定位和发展要求仍有差距。

(二)市场监管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

市场监管负责的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大部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情况仍然存在。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倍受社会关注,全州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面广量大,食品经营者安全意识不强、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情况依然存在。同时,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全州包括电梯在内的特种设备增长迅速,检验压力日渐增大,老旧设备隐患较大,中小企业的特种设备安全意识较为薄弱,安全隐患日趋凸显。

(三)干部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强化

新形势下市场监管内在协调机制仍不够健全,监管力量与监管任务矛盾突出,基层监管压力较大。基层市场监管所每名基层干部承担了大量业务工作,基层干部自身专业能力和综合能力有待提升,对市场监管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的主动性有待加强。同时,干部队伍年龄呈现老龄化,专业人才匮乏,监管人员流动性大等问题,与当前的精细化管理、大数据、专业化发展要求存在一定差距。

(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在部门协作上,各联席会议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各成员单位沟通交流少,信息不对称现象的现象普遍存在。同时,各类信息系统平台过多,信息技术不互通、数据难以实现共享,且多数平台侧重于企业、群众服务或信息查询,“互联网+服务”同质化趋势较为明显。全州特种设备和各类生产经营企业事中事后监管的方法单一,无法做到实时监管,“互联网+监管”手段在监管工作中的运用还不够充分,全州信息化、智能化的“互联网+监管”项目资金缺口较大、建设进度滞后,与先进发达地区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五、“十四五”时期主要任务

为实现“十四五”目标,州市场监管局将着重把握好以下重点: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国家战略要求和州委“1133”战略,持续深化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提升监管队伍专业化水平,以更高站位、更广视野、更开放态度,补短板、促升级、增后劲、惠民生,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落脚点,改革监管体制机制,创新监管方式方法,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防范和化解市场监管领域风险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把人民至上的理念贯彻到具体工作中去,始终为人民利益和幸福而努力工作,牢牢守住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和重要工业产品安全四条安全底线,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忠实履行监管使命,始终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楚雄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三)坚持新发展理念,不断优化市场竞争和营商环境

增强“四个意识”,强化服务理念,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围绕“惠企、利企、便企”,提高注册许可便利度与企业、群众满意度;稳步推进质量提升行动和标准化战略实施,推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大幅提升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和服务能力;加强对经济活动的规范监管、信用监管、联合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满足新型市场监管体系要求,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坚持深化改革,推动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

进一步加强专业化专门化精细化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和培训,切实提高市场监管干部队伍的政治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科学决策能力、改革攻坚能力、应急处突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抓落实能力。深入推进市场监管体制改革,进一步加速职能转变和业务整合,坚持源头治理与分类分级监管相结合,构建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监管更加有力、运行更加高效的市场监管机制,推动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

(五)坚持系统观念,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展现新作为

进一步完善“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的市场监管体系,通过政府管理落实到位、部门监管覆盖到位、企业主体责任到位,共同做到制度执行到位、隐患整改到位,应急防范到位,营造各条线协同、全要素配置、全链条融合、全方位保障、全社会动员的监管格局,将市场监管融入楚雄发展大局,切实发挥市场监管在全州经济发展中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奋力开创楚雄市场监管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六、2021年重点工作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起步工作至关重要、事关全局。2021年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和省市场监管局工作目标要求,努力开好局、起好步。

(一)着力加强一个根本性建设

围绕加强党的建设这一根本性建设,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市场监管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高质量的党建引领市场监管工作高质量开展,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中心工作,以中心工作促进党的政治建设,把党建引领贯穿于市场监管工作始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持续深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化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将形势任务教育、宗旨教育融入日常工作,强化政治忠诚教育,切实发挥好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为抓手,切实有效推动市场监管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争先进位,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市场监管系统落实落细,不断凝聚市场监管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着力强化两个水平提升

1.提升服务市场主体水平。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加快落实各项政策,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融资成本和房屋租金,提高中小微企业首贷率、信用贷款占比,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力度,千方百计帮扶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稳住经营、渡过难关、提高生存和发展能力。发挥“三进企业”“四个服务团队”作用,引导广大市场主体发挥主观能动性,用好政策,适应市场变化,练好内功,增强抵抗风浪的本领。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简政放权,用好“一部手机办事通”,简化办事流程,让信息多跑路,企业群众少跑腿,降低制度性成本,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营造“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的氛围,确保全州市场主体保持平稳较快发展。

2.提升质量工作总体水平。一是扎实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坚持以质量第一为价值导向、以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企业为主体,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坚定不移建设质量强州。突出高原特色农产品、生物医药、冶金化工、装备制造、旅游等重点产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弘扬工匠精神培养质量人才,强化政府质量激励措施,丰富群众性质量活动,加大质量宣传力度,培育打造彝州品牌,落实质量工作责任,严格质量工作考核,不断提高全州产品、工程、服务的质量水平、质量层次和品牌影响力,持续提高全州经济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二是夯实质量发展基础。围绕全州产业发展和民生需求重点,加强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三是加强质量安全监管。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础、以重点监管为补充,深入开展重点产品、行业和地区质量安全执法检查,牢牢守住质量安全底线,坚决杜绝区域性、系统性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三)着力营造三个环境

1.营造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抓好市场主体培育工作,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体系,建立多元化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抓实抓好“小个专”党建工作,带动非公经济大发展。

2.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聚焦重点商品、重点行业,严厉查处违法行为突出领域的经济违法案件,注重执法办案社会效应。认真研究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的新动向、新特点,严肃查处达成实施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行为,完善并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指导政策制定机关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和相关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建立完善打击传销工作机制,对新型传销行为加强研判和打击。继续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整治供水供电供气垄断行业价格行为,严厉打击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实施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探索执法办案工作新举措、新机制,集中力量查处严重违法的重大要案和系列案件。按照“包容审慎”原则,严格落实《市场轻微违法行为免责清单》,营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以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为抓手,引导和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倡导市场主体树立“诚信经营”的自律意识。与其他执法部门、司法机关等做好执法协作、行刑衔接,拓展执法办案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3.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一是加强网络和广告监管。突出网络订餐、绿色有机农土特销售等事关民生的网络市场重点领域,加大网络交易案件查办力度。加强广告导向监管,深入推进虚假违法广告整治,持续抓好广告监测工作,强化对我州广告业的服务、引导和规范,促进我州广告业健康有序地发展。二是认真开展12315消费维权工作。及时调解处理消费纠纷,特别是涉及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旅游消费投诉,进一步提高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效率。三是加大重点消费领域的执法整治。针对消费欺诈、侵犯个人信息、预付卡跑路等痛点堵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妥善应对重大消费维权事件。

(四)着力保障四个安全

1.保障食品安全。落实党政领导食品安全责任制,完善评议考核方式方法。抓好重大节假日重点时段、关键环节食品安全。深入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和食用农产品销售监管,持续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强化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监督抽检力度。

2.保障药械化安全。持续加强药品经营环节日常监管,加强特殊药品监督管理,持续推进“农村便民药柜”设置,加强农村贫困边远地区药品质量监督检查,加强疫苗监督管理,推进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建设工作,继续推进药品零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大药品流通环节违法案件查处力度。继续强化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加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飞行检查,加强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日常监管工作,加强药械化监督抽验和“四项监测”,积极支持我州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的服务和发展,做好彝族药材标准制定研究工作。

3.保障特种设备安全。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健全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机制,强化风险预警防控和隐患治理,督促指导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层层建立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特种设备突发事件的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4.保障重点工业产品安全。强化重点产品监管,有效防止区域性行业性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继续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产品、重点区域的监督抽检力度,加大高风险产品抽检频次,增强抽检监测靶向性,规范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继续保持“挖隐患、抓反复、防反弹”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有毒、有害、伪劣产品及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信息公开,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准确、客观公布产品安全抽检信息及有关消费提示或风险警示,切实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震慑违法违规行为,提升市场监管部门的公信力。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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