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文件要求,由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6部分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公开发布在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网址:http://scjg.cxz.gov.cn/)。如对年报有疑问,请与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楚雄市鹿城镇阳光大道283号,电话:0878-3123576,传真:0878-3129095,邮编:6750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和省市场监管局年度工作任务,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结合市场监管职能职责,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丰富信息公开渠道、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政府信息工作的新要求,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有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调整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政府信息工作分管领导,并按要求在我局网站上进行了公开。明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指导、推进和协调,督促有关职能科室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做好政务公开的监督、考核和评议工作,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问题等,同时要求各科室及直属单位明确1名联络员负责与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将政府信息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任务,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局党组、局务会重要议事日程,2020年局党组会议和局务会议各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1次,主要领导听取分管领导对年度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并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有力促进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二)完善、更新维护信息公开目录。以“应公开尽公开”为工作主线,积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政务公开阵地建设,及时更新维护信息公开栏目。围绕“商事制度改革”“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知识产权保护”“特种设备安全”等热点难点问题,持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快速处理回应民众关切与咨询,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成绩。2020年,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34条,其中概况类信息7条,政务动态信息604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223条。维护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25个,新开设信息公开栏目2个。通过网站回复各类咨询和投诉件45件,确保了信件、留言答复质量,及时化解广大人民群众生活中的疑难问题。本年内,全州开展了“安全用药月活动”、2020年楚雄州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2020年楚雄州工业生物质锅炉炉膛爆燃事故应急演练、全州特种设备安全应急演练等,参加人数达1200余人次。2020年全州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全州企业年报实报33528户,年报率为95.38 %;个体年报实报116527 户,年报率为94.71 %;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实报4060户,年报率为95.78%,年报信息所涉及的数据全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中进行公示。按照《楚雄州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清单》要求,及时通过云南省市场监管一体化应用平台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推送并公开食品经营许可等相关信息,2020年共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中公开食品经营许可信息11729条、食品生产许可信息46条。
(四)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建设。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现日常检查“双随机”监管方式常态化,积极推进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检查,提高执法效能,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为全州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2020年,结合部门职责和工作计划,按照时间进度和时限要求,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全州市场监管领域229个部门(不含政务服务管理局)共制定计划1121项,共制定实施方案899个(合并计划项),涉及检查对象14706户,已完成13383户,完成率91%,抽查户数占全州市场主体总数的8%。其中:州级22个部门共制定计划173项,制定实施方案124个(合并计划项),涉及检查对象3360户,完成检查3301户,完成率98.24%。2020年,全州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共制定联合抽查计划397项,涉及检查对象2457户,完成制定及实施307个方案,检查监管对象1982户。
(五)指导县市局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结合工作实际,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90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0〕33号)要求,针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26个试点领域中云南省承担的9个试点领域任务涉及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编制要求,及时将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编制工作纳入党组议事日程,制定《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进县市级市场监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指导方案》,提出具体要求并根据州政府办相关规定明确完成时限,明确由办公室牵头,协调各涉及食品、药品科室负责人制定指导各县市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措施。认真结合《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云市监办函〔2020〕35号)要求,以及《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3次修改完善情况,对10县市上报的《食品药品监管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进行指导,确保了标准目录编制的规范性。
(六)加强做好12345政府热线接听工作,解答群众咨询和投诉。进一步完善了解民情、反映民意的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0年,我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共接听、接待12315热线及来访消费者28233个(次),回复12315电话留言2333个,其中登记投诉 2306件,已办结2241件,办结率97%;举报1178件,已办结1150件,办结率98 。受理咨询8661件。
(七)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政府、州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工作规定,对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全州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导致泄密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4 |
0 |
231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29 |
0 |
96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822 |
0 |
0 |
||
行政强制 |
28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7 |
189630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务公开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州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仍存在薄弱环节与不足。一是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不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内容的时效性和政策解读形式多样性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不够规范,信息发布和信息公开栏目更新效率有待进一步加强。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楚雄州市场监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中心,紧盯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切实强化对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有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努力克服不足,不断创新政务公开工作,为推动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和全州市场监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