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州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292号提案的答复
民盟楚雄州委:
首先感谢贵委对全州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州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管》的提案,已交由州市场监管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构筑食品安全监管屏障体系”的实施意见,我们的做法是:
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今年以来,九届州委七次全会和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对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九届州委常委会第169次会议和十二届州人民政府第89次常务会听取了全州加强食物中毒防控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楚雄州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现已经州委、州政府同意印发实施,进一步强化了各级党委、政府履行食品安全“一岗双责”的责任,健全“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机制,积极构建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监管部门按职责抓的工作格局。高规格调整充实由州长任主任、常务副州长任常务副主任,各位副州长、秘书长任副主任的州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由16家增加至28家,进一步明确落实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和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综合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州、县、乡、村层层签订责任书,压实工作责任,健全了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各方联合行动的责任体系。州食安委认真履行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督查督办、评议考核等工作职责,食品安全办做好统筹协调、牵头抓总等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食品生产、流通销售、餐饮服务等重点环节监督检查,督促落实主体责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商务部指导餐饮行业协会实行行业自律,支持餐饮服务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和中央厨房;农业农村部门加强源头管控,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发展改革(粮食)部门加强粮油质量安全监管;卫生健康部门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加大餐饮具消毒企业监督检查力度;教育体育部门督促检查各级各类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住建、民政、水务等部门分别督促建筑工地食堂、社会福利机构食堂、水利建设工地食堂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相关设施,检查食品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文化旅游、林草、交通运输、民宗等部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本行业(领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好食品安全宣传报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各级政法、公安部、检察、法院等部门按照职责共同加大打击危害食品违法犯罪力度。
二、针对“推广安全食品规模产销”的实施意见,我们的做法是:
一是深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改革。优化食品生产许可审批程序,办理时限缩短三分之一以上。推进行政许可服务便民化,梳理修订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材料清单、办事指南提供窗口,并通过门户网站等多渠道对社会公众发布。实施“三证合一”“五证合一”“多证合一”改革,整合涉企证照事项,有效解决了企业材料重复交、部门多次跑的问题。全面实施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改革,企业登记实现了“零上门”“零见面”“最多跑一次”甚至“一次都不用跑”,当场办结率显著提高,企业开办便利度大幅提升。认真落实各级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政策措施,办理食品生产许可25件,并对粮食加工品、茶叶、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分装、淀粉分装等食品生产企业实行告知承诺制。二是推动食品产业转型升级。积极推动辖区内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大型食品生产企业、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HACCP、ISO22000等先进质量管理体系,目前全州通过HACCP等认证管理体系23家。三是认真落实餐饮业发展促进政策。商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州稳增长政策措施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持续做好餐饮企业申报限额以上企业,并给予奖励,推进动餐饮业发展。指导和督促餐饮协会加强行业自律,用好用活各级餐饮业发展促进政策,切实发挥协会桥梁和纽带作用。四是加强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管。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针对学校食堂、单位食堂、农村食品市场和农村自办宴席等重点领域,农产品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餐饮服务消费等重点环节,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婴幼儿奶粉等重点产品,分门别类采取行之有效措施,严把食品源头、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服务质量安全关,严禁不符合标准的食品流入餐桌。今年以来,全州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6624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3.6万户次,没收不合格食品3254.1公斤。备案登记农村自办宴席1575场次,完成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136场次。
三、针对“建立食品安全监测预警系统”的实施意见,我们的做法是:
一是加强风险管理。定期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分析。每季度召开1次风险分析会议,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研判、预警、应策、跟踪、问效,及时防控化解风险隐患,提升了有效监管、科学监管水平。今年以来,全州共召开食品安全风险分析或联席会议61场次,对查找出风险隐患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加以改进完善,发布食品安全风险预警261条,有力推动食品安全工作从“事后监管”向“事前预防”转变,大大降低了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加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力度。按照“2020年,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达到4批次/千人”的任务目标对国家和省下达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进行细化分解,部署农产品和食品抽检任务抽检任务11173批次。市场监管部门完成了“米袋子”“菜篮子”食品安全食品安全专项抽检50批次,合格率100%;抽取26家企业26个包装饮用水产品,合格率100%;抽检饮料和酒类94批次、大米重金属污染专项抽检15批次,合格率100%。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对网络投票点击率最高的10种食品纳入2020年州、县级食品抽检工作计划。农业农村部门完成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抽检水产品12个、畜产品25个,合格率100%;完成省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抽检,共抽检种植业农产品37个、合格率100%,抽检畜禽产品27批次、合格率96.3%。开展春节和两会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查工作,抽检果蔬样品20批次、合格率100%,开展农残快检17940个、合格率99.82%。发展改革部门对全州授权范围内的各级储备粮油进行了质量及存储品质抽检,共抽检样品102份,合格率100%。卫生健康部门完成食品安全风险监测12个品种、83件样品和143个检验项次,全州未监测到污染严重的食品,未发生食品恶性污染事件和重大及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三是强化应急处置。卫生健康部门加强野生菌中毒防控宣传教育和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采样点和监测哨点医院覆盖了全州10县市、103个乡镇,对每起食源性疾病事件均进行及时、规范的调查处置;医疗机构开通“绿色通道”,做好中毒救治的人员、物资等保障工作,及时救治病人;市场监管部门定期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共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13场次,为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工作提供了实战范例和经验。
四、针对“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我们的做法是:
一是推进机构改革,重构监管体制。按照“体系重构、机制创新、流程再造、能力提升”的工作要求,2019年,新组建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并加挂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新组建了县、乡市场监管局(所)加挂县市(乡镇)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到2020年6月30日,全州共有县市、乡镇市场监管在职在岗监管执法人员704人,其中,乡镇监管执法人员427人,占比60.7%。在1101个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聘任了1241名食品安全协管员并落实了工作报酬,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量得到进一步夯实。二是加大经费投入,健全保障体系。2020年,州级财政年初预算安排食品安全监管经费预算5038.25万元(其中,部门预算经费265.35万元、州级项目支出预算4772.9万元);10县市级财政共安排食品安全专项工作经费133.63万元。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补助支持,目前实际到位食品安全监管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493.69万元,已全部下达10县市和州级有关部门,专项用于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食品抽验和检验,以及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补助。但是,由于监管体制的不断调整,监管部门、监管人员和监管对象都长期处于“规则适应期”,而且基层监管基础薄弱问题突出,普遍存在经费保障力度不够、人员编制数量不足、执法用车保障不足等问题,人少事多、业务范围广、业务水平不高的现状与监管对象量大面广、监管工作专业化要求较高之间的矛盾较为突出,特别是市场监管部门工作风险大,人员流失普遍,全州已有21个乡镇监管所出现“一人所”现象。其次是食品检验检测技术支撑能力需进一步提高,州、县食品检验检测资源分散、检验检测装备不足、专业技术人员不足,技术支撑能力还不能完全满足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任务。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积极向州委、州政府请示报告,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及其在乡镇(街道)的派出机构,要以食品安全为首要职责,农业综合执法要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重点任务”的要求,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切实夯实基层食品(农产品)监管力量,按编配齐基层一线执法人员,加大专业化培训力度,配齐、配强执法装备,建设一支高素质职业化专业化食品安全检查员队伍和基层综合执法监管骨干队伍。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发挥村(社区)党组织作用,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构筑横到边、纵到底的管理体制。
五、针对“增加处罚力度”的实施意见,我们的做法是:
今年以来,全州各级各部门针对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从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特殊品种入手,在群众反响强烈、问题频发的领域,持续加大重点产品、重点环节、重点对象的专项整治力度,整治内容涉及畜禽屠宰、学校食堂、保健食品、农村食品市场、白酒生产经营、米线加工、肉及肉制品、普洱茶、过桥米线、网络订餐、食用农产品、食盐质量、“三小”整顿等多个食品安全领域和环节。坚持源头严防,严厉打击用过期或回收原料生产食品,坚决查处收购加工经营病死畜禽的违法行为,严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加工企业。坚持过程严管,严厉打击以次充好、非法添加、制假售假、虚假宣传、擅改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违法行为。坚持风险严控,盯住粮食中微生物污染、重金属超标,植物源性食品中农药残留、动物源性食品中兽药残留这些重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及时核查处置不合格食品。深入开展“昆仑”行动,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犯罪高压态势,综合运用各种法律手段,落实“处罚到人”要求,深入推进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坚决遏制和打击食品犯罪行为,切实形成有效震慑。截至目前,全州农业农村部门共立案查处农业执法案件68件,罚没款合计22.93万元;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食品违法案件355件,罚没款194.79万元;公安机关侦查食品及伪劣产品案件线索18条,立案食品案件1件。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按照你们的意见建议,本着在服务中协调、综合中凝聚合力的工作要求,按照“管行业必须管食品安全”的要求,进一步调整充实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食安办平台优势,切实做好食品委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综合协调、督查考核、牵头抓总等作用,督促调动各方力量,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切实把食品安全各项工作抓实抓细,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最后,感谢你们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关注,欢迎在以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或建议,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不足,提高工作质量,更好地为保障全州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作出更大的贡献。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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