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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州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294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00MB19781070-/2020-1015002 公文目录:建议提案 发文日期:2020年10月12日 文  号:楚市监字〔2020〕5号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州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294号提案的答复

 

丁艳芬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全州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疫情期间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提案,已交由州市场监管局和州卫生健康委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州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州党委、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遵循“四个最严”要求,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今年以来,全州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提供了有力的食品安全保障。

(一)周密安排部署,迅速组织行动。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省政府食品安全办及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安排部署,州市场监管局于6月14日召开了专题会议,对海鲜产品排查和核酸检测以及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全州各级各部门协调联动、迅速行动,由各县市市场监管部门牵头、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对10县市辖区内海鲜市场、商场超市、餐馆、农贸市场等四类场所,对三文鱼、虾、蟹、贝、蚝等海鲜产品以及砧板和海鲜从业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共采集样本478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并针对疫情防控新形势新要求,及时召开工作推进会和风险分析会议,全面分析查找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流通销售、餐饮服务等重点环节监督检查,加强海鲜市场、冷藏冷冻食品经营风险排查和监督管理,防止输入性风险。全州共检查食品(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农贸市场、冷冻冷藏库房12117户次,检查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1454个次、养老机构食堂96个次,针对检查发现的进货查验不规范、贮存条件不合规等问题已当场责令整改,立案查处6件,下架、封存、停售相关产品165.24公斤。同时,为检验各县市工作成效,于2020年6月30日—7月10日,对各县市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建议,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

(二)强化日常监管,落实主体责任。统筹做好企业安全生产经营与复工复产服务指导工作,当好食品安全“守护者”和疫情防控“逆行者”。疫情期间发出提醒告诫书和食品生产企业新冠病毒预防指导手册314份,发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通告》及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对68家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开展检查指导和现场帮扶。指导全州103个农贸市场活禽交易市场有序恢复经营,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禁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动物及其产品上市,全力保障禽类市场交易安全。联合疫情防控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督促市场开办者落实垃圾清运、清洁消毒市场数8428个次。以餐馆、酒店、农家乐等为重点开展餐饮服务环节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大排查、大检查”,检查经营场所4.6万个次、检查经营户14万余户次,与辖区所有餐饮经营单位100%签订“禁售”承诺书。压实属地监管责任,严格主体责任落实,加大对获证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和巡查监管的力度,加强重点食品、重点问题、重点区域和大型食品企业安全监管。实施“三小”行业清理整顿行动,以白酒、米线、酱腌菜、酱渍菜、糕点、即食食品、散装食品等高风险食品加工小作坊为突破口,狠抓生产条件改造提升,规范加工经营行为,努力实现年终小作坊登记率、普查建档率达100%。持续抓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督促猪肉及猪肉制品经营户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取留存“两证一报告”,确保上市销售的猪肉及猪肉制品质量合格。组织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积极推进“明厨亮灶”建设工程,对辖区内符合改造工程条件的餐饮单位推广改造,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达100%。重点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组织开展春季学期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督促学校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和保障食品安全各项工作措施。开展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整治,重点整治损害少年儿童的不合格“辣条”“五毛食品”等高油高糖高盐或甜味剂、防腐剂超标,及违规销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等问题。加强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通过线上监测、线下检查和抽检监测等措施,实行线上线下联动监管,依法严查无证(套证)经营、线上线下不一致、违法违规操作等行为。今年以来,全州共出动执法人员1.6万余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3.2万户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557份,没收不合格食品3254.1公斤。

(三)深化治理整顿,严惩违法行为。深入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突出整治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违法违规问题、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和违规销售问题、学校及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和食品安全问题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始终保持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农村食品市场、网络订餐等重点领域,乳制品、肉制品、白酒、婴幼儿奶粉、米线、食盐、保健食品、包装饮用水食盐等重点产品,小摊贩、小作坊、小餐饮等重点对象,开展行业治理加强风险隐患排查,严厉打击以次充好、非法添加、制假售假、虚假宣传、擅改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全州共立案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355件,罚没款194.79万元。

(四)加强风险管理,强化应急处置。一是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工作。疫情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完成了“米袋子”“菜篮子”食品安全食品安全专项抽检50批次,合格率100%;抽取26家企业26个包装饮用水产品,合格率100%。抽检饮料和酒类94批次、大米重金属污染专项抽检15批次,正在抽样送检中。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对网络投票点击率最高的10种食品纳入2020年州、县级食品抽检工作计划。二是定期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分析。每季度召开1次风险分析会议,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研判、预警、应策、跟踪、问效,及时防控化解风险隐患,提升了有效监管、科学监管水平。三是加强食物中毒防控工作。结合我州实际,针对群众自采误食有毒野生菌、煮食毒性中药材、误饮醇基燃料以及农村自办宴席集体聚餐等重点内容,按照“宣传、管理、打击”三结合的工作要求,以基层、农村为重点,全力加强食物中毒防控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发布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食品安全预警信息268条,推动食品安全工作从“事后监管”向“事前预防”转变,有效降低了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四是定期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全州各级各部门共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13场次,为全州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工作提供了实战范例和经验。

(五)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共治氛围。全州各级各相关部门积极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宣传和培训工作。通过州、县市广播电视台定期播放谨防野生菌中毒公益广告等媒体播报790条;通过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平台播放《野菌飘香谨慎吃》等公益宣传片2092场次,覆盖全州103个乡镇1046个行政村的全部农村地区。共组织各类食品安全培训455场次,培训人员2.6万余人次。开展各类宣传活动961场次,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宣传标语、播发宣传信息30余万份(条),持续开展食品安全“进食堂、进学校、进市场、进餐馆、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工地”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乡镇“一专三员”、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及扶贫工作队、医疗下乡、文化下乡(农村公益电影活动)等进村入户(寨)的时机,积极开展宣传引导,扩大宣传覆盖面,加大食物中毒防控、假冒伪劣食品鉴别、消费维权等知识的普及,不断提高群众食品安全素养。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办法,畅通“12315”投诉举报电话,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工作,全州共受理并处置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案件97件。积极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今年以来,全州有1029户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购买了责任保险。制定发布楚雄州《餐饮公用餐(饮)具操作服务规范》地方标准,为保障公众用餐安全,倡导公众形成文明用餐习惯,助力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推动楚雄文明城市创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下步工作措施

全州食品安全监管工在各级各部门的关心重视和支持下,在全州市场监管系统干部的辛勤努力下,守住了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但也还存在一些困难问题,主要是食品经营业态复杂、分布广泛、准入门槛较低,从业人员文化水平低、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普遍不强、安全管理整体水平普遍偏低;基层监管工作基础薄弱,人员编制较少、人员数量不足,特别是乡镇市场监管所人少事多、业务不熟的现状与监管对象量大面广、监管工作专业化要求较高之间的矛盾较为突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新形势新要求给食品安全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增多,食品安全保障压力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工作点多面广,环节多、链条长,涉及从农田到餐桌,在建立最严格的监管制度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由单纯依靠监管部门向多方主体主动参与、多种要素共同发挥作用的全面社会共治格局尚未完全形成。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全州市场监管系统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和省州党委、政府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各县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深入研究机构改革对监管执法带来的影响和变化,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探索建立新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工作效能。二是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准入条件,严格依法许可,严把市场准入关口。三是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严把食品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服务质量安全关,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压实各级监管责任。严厉查处食品安全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对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四是强化食品市场主体信息归集公示和联合惩戒。推进运用协同监管信息公示共享平台,建立跨部门跨行业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加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食品主体名单管理,建立自我承诺、主动纠错、信息公示的信用修复机制,引导严重失信企业主动改正违法行为。五是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和人民群众的参与意识,形成“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共治氛围。

再次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多为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10日

联系人及电话:陶建东 0878-3025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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