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0001871301000
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情况决算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决算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门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五部门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局作为楚雄州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楚雄彝族自治州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通知》(楚政办通【2016】14号)执行。
1、负责全州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拟定质量发展战略、规划及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规范性文件,负责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规范工作。
2、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负责质量综合管理,组织实施国家《质量发展纲要》,推进名牌发展和质量兴州战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要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开展工业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3、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协调质量考核工作;负责工业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照职能分工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4、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计量发展规划》,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组织计量器具管理和量值传递工作;监督管理计量强制检定;负责计量器具的制造和修理、计量标准、计量授权、计量检定人员的管理和考核;监督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负责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检定、使用的监督管理;依法开展计量违法行为的查处。
5、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进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节能减排、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领域标准体系建设;承担标准化发展战略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推进工作,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受理企业产品(不含食品)标准备案;承担组织机构代码、商品条码和标准化信息管理工作;依法开展标准化工作违法行为查处。
6、负责统一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对计量认证、实验室审查认可、产品质检机构审查认可、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产品(服务)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的资格监督管理;对依法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强制性产品的认证监督,推动自愿性产品认证健康有序发展,完善管理体系和服务认证制度;协调开展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整合工作;依法开展认证认可违法行为查处。
7、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的重任。负责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规定权限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工作;定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分析;负责组织开展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查处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
9、承担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按照规定开展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10、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的科技发展,开展科研、技术引进和对外交流合作;协调组织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与管理工作。
11、指导县市在质量、标准、计量、认证认可、特种设备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应急、执法打假好信息化建设。
12、承办楚雄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全面推进质量强州战略。圆满完成了《〈楚雄州十三五质量强州发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围绕“加强市场监管建设质量强国”主题,认真组织州级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了2018年“质量月”系列活动。进一步汇聚各方力量重视质量、加强质量和提升质量,各牵头部门切实履行职责抓好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等质量提升工作。
2. 全面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已创建的2个全国知名品牌示范的品牌引领作用日益凸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提高。组织申报的百草岭牌大姚硬蜜、大姚野坝子蜂蜜、大姚中蜂蜂蜜、爱尔发牌雨生红球藻粉、爱尔发牌雨生红球藻虾青素油5个产品(其中,爱尔发牌雨生红球藻粉和爱尔发牌雨生红球藻虾青素油2个产品为复审)顺利通过原国家质检总局组织的专家组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现场评定。
3. 标准引领产业规范发展。由楚雄州国家税务局和楚雄州质监局共同起草的《办税服务规范》(云南省地方标准)顺利通过省质监局组织的专家组技术审查。积极开展“标准化+行动”,经过培养、筛选和推荐,双柏县杜长大三元猪养殖项目被省局批准为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通过了省考核组的中期考核;莱菔子种植和姚安县云牛养殖2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工作,并顺利通过省考核验收组的终期考核验收;加强对楚雄市蓝莓种植等8个州级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项目指导并完成了评估考核验收;认真组织2018年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申报项目培育和储备,武定云白药滇重楼、武定食用玫瑰、姚安百果园农业观光旅游和双柏南茯苓等4个项目进入储备。积极协助做好楚雄市和姚安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试点工作,并顺利通过省政府的考核验收。
4. 强化计量与认证监管。加强强检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确保量值传递体系有效运行。开了展眼镜店、商场超市、加油站、医院、气体充装站等计量自我承诺示范单位68家,分别授予了“楚雄州诚信计量示范单位”称号。完成了我州893992块民用电能表、133052块民用水表和76171块民用煤气表等民用“三表”的轮换制度落实情况调查。复查考核5家企业10项计量标准,州综合检测中心建立了19项计量标准,并取得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考核证书。采用双随机方式,完成我州面条、桶(瓶)装饮用水等62家企业91个批次定量包装商品的监督抽查,检验合格批次为87个,合格率为95.6%。组织楚雄州质量技术综合检测中心、楚雄欣盛工程质量检查有限公司等15家检测机构报名参加的对普洱茶、塑化剂、钢筋、电线电缆的能力验证工作;积极配合做好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挂点联系的大姚县圆满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5. 坚守产品质量安全底线。一是强化质量安全监管。以全州33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为重点,加大获证企业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二是切实开展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预警监测。部署对农业机械、工业硫酸、水泥、肥料等15类347个批次产品的监督抽查工作。截至12月31日,全州总共完成各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625批次、检验完成591批次、已检样品合格率94.59%,主要涉及烟花爆竹、化肥、建材(水泥、烧结页岩砖、混凝土输水管、铝合金型材)、工业硫酸、电线电缆、农机、食品相关产品等15类产品,监督抽查批次比上年增加了98.4%,合格率比上年大幅提升了3.49个百分点。全州重要工业产品质量状况比上年有了较大幅度提升。三是强化工业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监管。积极做好各类工业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受理、后置核查和发证工作,受理企业申请8家9个产品,省级发证5家,州级发证4家,完成年度备案14家,配合省质监局完成现场核查5家,完成获证企业证后巡查42户次,州级实地抽查获证企业9户,获证企业证后巡查达100%、年度登记备案达100%的要求、实地抽查户数达到10%的要求。四是以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深入开展重要消费品、汽柴油、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水泥生产企业无证查处等专项整治,组织开展了严厉打击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确保了产品质量合格率保持在90%以上,完成好省上下达我州的考核目标任务,增加高质量、高水平有效供给。
6. 深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8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8〕73号)文件,扎实开展特种设备“六项行动”和专项治理,组织开展了旅游景区、游乐场所和星级宾馆酒店等旅游场所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组织开展了特种设备行政许可获证单位监督检查,深入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百日执法专项行动,完成云南德胜钢铁有限公司输气管道(氧、氮、氩)选用材质错误问题的隐患整改工作;严厉依法打击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特种设备应急管理,加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环节的监督,防范和遏制特种设备责任事故发生。全年全州共出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2913人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2824家次,检查特种设备4519台(套),发现隐患 289处,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176份,立案查处 27家,处罚金额50.1万元,已整改消除隐患 281处,处理电梯故障和突发事件6起。
7. 加大执法打假工作力度。积极组织开展以“双打”、“质监利剑”行动,严厉打击“地条钢”、农资、建材、电线电缆等各类质量违法行为,提高执法打假公信力和震慑力。
8.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加强队伍自身建设, 全力抓好中心工作。积极投身脱贫攻坚工作,全力推进禄丰县妥安乡横路村委会、琅井村委会和武定县插甸镇乐茂河村委会脱贫攻坚进度,帮扶干部多次进村入户了解情况,结合实际,帮助三个村委会制定了《2018年扶贫帮扶实施方案》,按照《实施方案》稳步推进各项帮扶工作。积极做好参与楚雄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制定了《楚雄州质监局参与楚雄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六个创建”分管领导和牵头科室及工作内容,按照“社区吹哨,单位报到”的要求,积极做好我局负责的詹家社区临江片区范围年的“门前三包、门内达标”、经营户诚信文明经营承诺书、居民文明居住承诺书的签订,组织机关志愿者做好卫生死角清理、铲除城市牛皮癣和开展交通文明劝导等各项文明创建活动并取得了实实在在的初步成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行政单位),即州局机关。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7人。其中:行政编制4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24人(全部为退休人员,无离休人员)。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1128.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5.87万元,占总收入的95.33%;其他收入52.74万元,占总收入的4.67%。与2017年(1034.34万元)对比增加94.27万元,收入增幅为9.11%。主要原因为:2018年人员绩效奖励、工资增加,医疗保险、公积金、养老保险等随之增加。
年度 |
收入总计 |
财政拨款 |
其他收入 |
2017年 |
1034.34 |
954.03 |
80.31 |
2018年 |
1128.61 |
1075.87 |
52.74 |
增减量 |
94.27 |
121.84 |
-27.57 |
增减幅度 |
9.11% |
12.77% |
-34.33%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124.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9.11万元,占总支出的90.66%;项目支出105万元,占总支出的9.34%。本年总支出较2017年(1040.05万元)增加84.06万元,增幅8.08%。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州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19.11万元。与2017年(914.70万元)对比增加104.41万元,增幅11.41%;主要增加的原因是2018年人员绩效奖励、工资增加,医疗保险、公积金、养老保险等随之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州局机关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5万元。与2017年(125.35万元)对比减少20.35万元,减幅16.24%。2018年财政压缩专项业务支出,批复项目资金较上年减少。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支出69.27万元,主要用于培训、法规资料印刷、督查检查等工作。
2.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项目支出30.73万元,主要监督抽查、风险预警、执法检查等项目支出。
3.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项目支出5万元,主要地理标志产品检查服务项目支出。
年度 |
支出总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其中: |
|
基本建设类 |
行政事业类 |
||||
2017年 |
1040.05 |
914.7 |
125.35 |
125.35 |
|
2018年 |
1124.11 |
1019.11 |
105.00 |
105.00 |
|
增减量 |
84.06 |
104.41 |
-20.35 |
-20.35 |
|
增减幅度 |
9.11% |
12.77% |
-34.33% |
-11.84%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5.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71%。与2017年(954.03万元)对比增加121.84万元,增幅12.77%,主要原因:于2018年发放2017年补差绩效、在职人员调资、社保、公积金标准提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8.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9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支出及保障单位运行的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56%。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金和退休人员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6.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6%。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医疗保险及社会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45.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4%。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2.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3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9万元。决算数9.75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36元,和2017年(3.35万元)相比减少1.99万元,降低59.40%;公务用车维护费8.39元,和2017年(8.6万元)相比减少0.2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降低2.44%。2017年及2018年均无出国出境预算及支出。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47.49万元,支出决算为148.13万元,超支0.64万元,超支比例为0.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4.5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2.9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56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略超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我局在2017年度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使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控制在了合理范围内。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7万元,下降4.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4.08万元,下降21.8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35万元,下降1.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57万元,下降5.12%。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有我局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贯彻落实行政机关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公车改革精神,公务用车减少。 年度 |
“三公”总计 |
出国 |
公车 |
接待 |
在职人数 |
人均 |
2017年 |
11.95 |
0 |
8.60 |
3.35 |
46 |
0.26 |
2018年 |
9.75 |
0 |
8.39 |
1.36 |
43 |
0.22 |
增减量 |
-2.20 |
0 |
-0.21 |
-1.99 |
-3 |
-0.04 |
增减幅度 |
18.41% |
-- |
-59.40% |
-2.44% |
-6.5% |
-15.38% |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39万元,占86.05%;公务接待费支出1.36万元,占13.95%。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3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39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督查检查、特种设备监管、质量监管、标准化计量检查、监督抽检、稽查打假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6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接待人次235人。主要用于我部门同各级相关单位之间为了完成各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任务所需的会议、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支出。
第四部门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98万元,与2017年(40.14万元)对比增加31.84万元,增幅79.32%,主要原因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提高。2018年我局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两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我局机关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出国费、招待费、会议费、办公用房租赁、购置费、培训费、执法部门办案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
年度 |
资产 |
其中: |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
2017年 |
854.78 |
27.72 |
827.06 |
||
占比 |
3.24% |
96.76% |
|||
2018年 |
867.11 |
15.79 |
850.6 |
0.72 |
|
占比 |
1.82% |
98.10% |
0.08% |
||
增减量 |
12.33 |
-11.93 |
23.54 |
0.72 |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部门资产总额867.1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79万元,固定资产850.60万元,无形资产净值0.72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3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1.93挖暖,固定资产增加23.54万元,无形资产这娃增加0.72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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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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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汽车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867.11 |
15.79 |
850.60 |
534.16 |
89.60 |
226.84 |
0 |
0.72(净值) |
0 |
||||||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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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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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84万元。其中:货物16.90万元,工程0.00万元,服务7.94万元,使用财政资金20.12万元,使用财政性资金4.72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6个,分别是:“质量技术监督抽查检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专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州级奖补”、“法规宣传及12365专项”、“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工作”、“十三五质量强州发展规划编制”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资金68.5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项目自评为优。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政府性基金预算】
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收入称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称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9年9月25日
监督索引号53230001871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