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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州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09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00MB19781070-/2019-0801008 公文目录:建议提案 发文日期:2019年08月01日 文  号:楚市监字〔2019〕5号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州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09号提案的答复

致公党楚雄市基层委员会:

贵委在楚雄州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州老年人保健品销售市场监管的提案》已交我局办理,经局务会议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不断强化保健食品市场监管,努力维护保健食品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我州保健食品安全保障总体水平不断提高,安全状况呈现稳中向好的趋势。然而,由于全国性统一大市场的形成和市场经济逐利性的固有特点等,保健品市场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非法宣传等问题依然突出。同时,正如你委在提案所指出的:“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养生保健意识不断增强,保健食品、保健器材、家用医疗器械等保健类商品的市场消费需求日益增大。然而,面对市场上琳琅满目的保健商品,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不知道如何选择。由于大部分老年人对保健养生、缓解病痛和治疗慢性疾病等有着普遍和迫切的需求,又找不到正确的途径,所以比较容易轻信不良商家的广告宣传。于是,一些不法经营者就利用老年人追求健康和贪图小利的心理,利用健康讲座、免费体检等形式,进行虚假宣传和销售保健类商品利用以讲座名义欺诈销售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等行为,在某些地方甚至愈演愈烈,群众深恶痛绝,社会反映强烈”。对此我局也认识到了问题存在和它的危害性,并采取了积极主动的措施,加强对非法推销、宣传保健食品现象的打击整治。2018年底,在国家总局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全国开展“保健”市场乱象整治百日行动。2019年1月24日,云南省市场监管局下发《关于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 百日行动的通知》(云市监办发〔2019〕16号),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100天的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我州积极行动,认真落实,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召开会议部署,成立了15家成员单位参加的整治领导小组。在省市场监管局管局和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州范围开展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百日专项整治活动,着力提高保健食品质量,净化市场环境,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切身利益。

一、高度重视,层层落实保健食品安全责任

高度重视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按照“各级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狠抓工作落实。年初,分解落实州委州政府、省局目标责任书,州局局长与各县市局、州局机关责任科室负责人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各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签订安全承诺书,将责任细化落实,强化责任追究。主要以经营主体资格、经营行为和质量为重点监督检查内容,认真开展日常监管,强化监管机制建设,保健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二、强化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本着“宣传教育也是一种监管”的工作原则,将保健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安全监管的全过程。首先,强化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经营人员教育培训。为增强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法律意识,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规范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经营行为,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正确引导消费者合理使用保健食品。其次,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增强消费者正确购买保健食品的意识一是今年支付1万元经费在楚雄电视台公共和新闻频道播出保健食品电视公益广告,每天滚动播出12次。二是利用原楚雄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彝州食品药品监管手机报宣传保健食品相关知识。三是开展以“人人关心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幸福生活”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活动期间,在城市广场、老年大学、社区等老年人聚集场所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设立保健食品咨询台,制作保健食品宣传展板,悬挂条幅,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保健食品法律法规的知识宣传,并进行现场解答。另外,还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在3.15等节日上街开展宣传活动,对食品、保健食品安全知识进行了全方位、多视角、多角度的宣传,吸引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最大程度扩大了宣传范围。宣传活动悬挂了宣传横幅、展示了宣传展板,发放保健食品宣传材料及食品宣传材料8000余份,宣传、咨询、服务群众近15000余人次,收到了良好效果。

三、有效打击,对非法宣传销售保健食品的行为从严查处

我州历来重视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对非法宣传、销售保健食品违法行为严查重处。

一是认真进行清理排查,明确整治重点。梳理近年来保健市场突出的违法行为,确定重点检查对象,增强百日行动的针对性、预见性。在全面摸排的基础上,明确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行为集中开展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重点查处在许可登记的经营场所之外,集中消费群体组织销售食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等行为;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为违法违规经营提供场所等便利条件的行为;查处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不一致,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非使用物质等违法行为。全州11家卫生监督所共出动432人次对211处经营场所(包括社区、公园、宾馆酒店、“保健”类店铺、景点、集市)重查,已立案5件,结案4件,处罚金额1.9万元,为消费者挽回损失0.09万元。在全州开展的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4056人次,检查社区、公园、广场等密集场所851个次,检查宾馆、酒店等重点场所1045个次,检查“保健”类店铺1019个次,检查旅游景区,农村集贸市场、城乡 结合部等重点地区680个次。开展行政指导、行政约谈8次;开展宣传活动335次,开展协作执法26次,清理网络虚假信息65条,关闭网站APP公众号9个。立案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案件7件、虚假宣传及组织虚假宣传行为案件3件、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案件20件、其他违法案件36件,总计罚没款金额10.13万元。

二是召开医药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保健”市场乱象整治动员会。全州医药行业负责人共计235人参加了本次会议,动员医药行业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同一切黑恶势力作斗争,充分利用门店屏幕、灯箱展板、宣传橱窗、悬挂布标、张贴图画等方式,找准医药行业领域具体表现和症结,深入发动群众广泛搜集和发现问题线索报市管局从严惩处。

三是呼吁老年朋友加入保健市场乱象整治行列。普及健康保健科普知识,传播健康理念,共同抵制非法宣传、销售保健食品违法行为。3月5日,州市管局安排工作人员到州老年大学为离退休老干部讲授了一堂保健市场乱象整治宣传培训讲座,400余名离退休老干部聆听了讲座。讲座从开展保健市场乱象整治的目的意义、保健市场乱象整治重点行业及领域、重点场所及区域、各种违法违规重点行为,目前保健市场监管存在的困难等,分析保健品为什么会有那么大的消费市场以及如何辨别真假保健品,指出辨别真假保健品一要看标志,二要看包装标识,三要注意产品的禁忌,四要正确看待广告宣传等方面来分析、辨别当前保健品的宣传陷阱,提高老同志分辨真假广告宣传的能力,防止上当受骗。

四是开展全面整治不留死角。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州县城所有街道、门店、小区及各乡镇集市、门店进行地毯式清理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道底,不留死角。重点清查明示或暗示食品或者日用品具有保健、疾病预防或者治疗等功能,对商品性能、功能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宣传的广告;重点清查假借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体验、赠送礼品、组织旅游等形式,向老年、病弱等特定消费群体作虚假或引人误解宣传的广告;重点清查利用国家机关、医疗单位、学术机构、行业组织的名义,或者以专家、知名人士、医务工作者和消费者名义,对商品作虚假或引人误解宣传的广告;重点清查经营者对其自身资质、所获荣誉等信息作虚假或引人误解宣传的广告;重点清查含有虚构原价、虚假打折等内容的广告。全州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各监管所检查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第三方平台经营者和相关方,以及广告发布单位;旅游市场销售保健食品的场所;以“会议”、“讲座”等形式集中推销保健食品的经营者;保健食品交易网站、电视购物频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以及为会议、讲座营销提供场地的宾馆、会场等开办者、出租者;保健食品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保健食品专营店;销售保健食品的药店(房)、商场、超市。主要对经营户的主体资格、行政许可情况,及是否存在欺诈和虚假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效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全面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向经营者宣传了《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规定》、《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通告》,要求经营者依法依规经营。与经营户签订保健食品经营质量安全承诺书,突出经营单位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通过采取日常检查、摸底排查、突击检查、专项整治、公开曝光的方式,以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案件为突破口,对全州保健食品市场进行整治、惩处和规范。对暗访中发现的保健食品批发市场产品来源不明、夸大产品功能和宣传疗效、非保健食品冒充保健食品等现象,通过相关样品抽样送检,依据法律程序加大处罚力度,同时,加强与公安、宣传、卫生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专项整治合力。通过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了保健食品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打击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高压态势,促进全州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切实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举报投诉,联合公安成功取缔一起集众宣传销售食品事件,为58名老年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9100元。通过以上措施的开展,有力的打击了保健食品的不法行为,确保了保健食品经营市场规范运行,有效的维护了群众的健康安全,提升了群众对保健食品消费知识的理性认识。

在对食品保健品的监管当中,我局开展了一系列的打击保健食品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使保健食品市场得到了一定的规范,但由于宣传力度还不够、专项整治频次有限、老年人防范意识弱、非法促销行为隐蔽、法律法规缺失、监管人力有限等差距和不足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少数非法宣传、以会议形式推销保健食品的行为偶有发生。在下步的工作中,我局将积极采纳你委在提案中提出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整治措施力度,依法履行职责,继续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我州保健食品市场,切实打击危害老百姓切身利益的违法行为。

一是多部门联动整治。持续将老年人保健品纳入市场行业监管,杜绝无经营能力、无资质经营者进入市场。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组成专门的稽查队伍,经常性对保健品市场的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进行监督巡查。以老年保健品、医疗器械、理疗仪的经营户为重点,全面排查经营主体资质、商品来源、商品质量和广告宣传、营销价格等情况,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巡查重点侧重在宾馆、老年人活动中心、影剧院、体育场、大中型商场(超市)等流动人员较多的地方,以及隐蔽在写字楼里的各类工作室。

二是严厉惩处虚假宣传。认真落实广告监督监管职责,要加强对各类媒体药品保健品广告的监管。对靠夸大其词、虚假宣传、促销牟利的不法商家依法严惩。对商品服务中出现的虚假承诺、强制服务、以次充好等不良经营行为予以严肃查处,要积极发动群众举报,群众举报一件,认真核实一件,发现违法行为,严厉查处。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对老年保健品消费市场,要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加大惩处力度。要充分发挥州老干部局、老年大学的宣传教育作用,让老年人增强防范意识,指导老年人正确认知保健品。要强化对经营者诚信经营的教育,引导其行业自律,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同时,要注重宣传教育,积极探索构建保护老年人消费权益的绿色通道。

感谢贵委为食品保健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宝贵意见!也感谢贵委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关心、支持!希望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以促进我们工作的不断进步。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6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兴明,0878—3129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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