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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州政协第十届三次会议第80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00MB19781070-/2019-0801004 公文目录:建议提案 发文日期:2019年08月01日 文  号:楚市监字〔2019〕4号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州政协第十届三次会议第80号提案的答复

南华县政协委员小组: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监督机制,加大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做到监管工作全履盖,严防假冒伪劣商品下乡进村入户”的问题。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承担着把好农村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畅通农村食品消费者投诉、打击食品违法行为、宣传食品安全知识的职责。多年来,全州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州人大、州政协和社会的监督下,以全面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为重点,以“四个最严”、“四有两责”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强化农村食品经营者第一责任人意识和农村消费者食品安全观念,把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作为市场监督管理的重点监管任务,切实抓紧、抓实。

(一)提高站位,周密部署。根据省、州政府及省局的安排,全州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结合已安排布置的各种专项行动、节日食品市场监管等行动要求一并纳入,统筹开展,把履行好食品监管职责,开展好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作为为民生实事的一项具体行动,推动促进监管工作落实,不断净化农村食品市场环境,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村食品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中之首的重要工作来抓紧、抓实、抓早、抓长,抓出成效,2018年以来,先后制定下发《楚雄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流通环节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通知》(楚食药监通〔2018〕52号),《楚雄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楚食药监通〔2019〕4号),明确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目标、整治重点和工作要求,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分步开展,扎实推进。各县市结合全州开展的春节市场专项整治及2019年企业信息公示工作,以及部门职责,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安排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制定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业务股股长和各乡镇监管所所长为成员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实际,从整治的重点对象、重点区域、整治范围到时间安排、人员部署、执法检查方式以及工作任务、目标、部骤都进行了具体科学的规定,做到工作任务清楚、目标明了、责任明确,做到责任明确,人人有责任,各所抓监管、片区人员具体负责抓落实的管理网络,使整治工作有的放矢,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压实责任,精心组织。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在农村食品专项整治中,继续落实和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监管责任,突出整治有责,整治负责、整治尽责的要求,实行局长全面抓,分管局领导全力抓,各职能机构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市场监管所、网格(片区)人员具体抓落实,层层落实责任的整治工作格局。同时,严明工作纪律,加强对专项整治的检查、督查,对不认真履职、走过场、监管不力等行为的有关责任人追究责任。各市场监管所根据辖区农村食品经营者分布情况、经营户数的多少,合理调配执法人员,采取集中检查、分片检查、片区包干等形式对“责任田”内的食品经营户进行整治规范。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在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中,全州充分发挥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职能作用,把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作为促进经营者自律的主要手段,采取短信提醒、发放宣传材料、分期分批对经营者进行培训等形式,加强《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和规范各类经营者依法经营、文明经营、诚信经营,切实做到不进、不存、不销假冒伪劣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同时,在检查巡查过程中,监管所人员积极深入到食品经营户中,具体帮助指导经营户建立健全索证索票、购销台帐、进货查验、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各县市利用村委会(社区)召开党员大会和村民小组长会议时对广大农村党员和各村民小组长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培训,增加广大农村食品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知识。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雨露监管所为加强农村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借“雨露乡学习十九大及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之际,与乡食安办联合举办了以“食品药品安全进农村”为主题的安全知识培训会,覆盖全乡7个村委会,共400余人参会。

(四)突出重点,整规结合。各县市根据辖区农村食品经营者分布情况,结合节日食品市场整治、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等整治的特点和要求,统筹兼顾,坚持突出重点、打防结合、有针对性的全面排查农村食品市场安全隐患,开展整治。在专项检查整治中突出四个重点:1.突出整治重点对象。以食用农产品、地方特色食品、炒货食品、调味品、食用油、散装白酒等食品为重点品种,以农村食品(杂)店、集贸市场食品摊点为重点单位,以农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偏远村寨、农村学校周边场所为重点场所。全州对58户超市、122户批发部、37个集贸市场、382户乳制品经营户进行重点检查,查处销毁过期乳制品180公斤。2.突出检查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在检查中突出对农村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进行全面检查,查验相关证照是否合法有效齐全,是否按许可的范围开展食品经营活动,把好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经检查,对食品经营(流通)许可证过期的22户,已责令限期整改。3.突出对违法经营行为的严肃查处。突出集中检查、整治农村食品经营者销售的假冒伪劣食品、仿冒知名食品特有名称食品、“山寨食品”、“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农药、兽药超标,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食品经营户未认真落实进货查验、进货查验记录等自律制度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对涉嫌质量不合格食品及时送检,对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一律责令经营者停止销售,下架退市,依法重拳打击。在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中,共出动执法人员2524人次,车辆297台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32000份,检查各类经营户16271户次,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245份。查处各类案件336件,查扣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1526.56公斤,罚没款36.89万元。

二、关于“探索农村现代物流的新模式,加大农村、学校周边连锁超市建设力度,从源头上确保农村食品安全”的问题。

按照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安排,要求各地要在有条件地区,积极推进联网+农村食品安全,大力发展农村电商,鼓励电子商务平台,设立乡村便利店,减少食品销售中间环节,规范农村食品供应主渠道。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将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极探索源头食品配送的新路子。一方面,要采用由连锁企业直接配送的方式,促进连锁企业向农村发展连锁,放心店与连锁企业挂钩,提高食品连锁统一配送面;另一方面,在当地没有大型商贸龙头企业或龙头企业不愿意到村一级去开办放心店的情况下,选择几家规模较大、信誉度高的食品批发企业,培育成“放心食品集中配送企业”。农村放心店经营户能同时自主选择一家或多家配送企业进行商品配送,并能根据自己经营实际提出配送意见和要求,从而实现放心店大部分商品由批发企业集中配送的目的。

(二)加快推进学校连锁超市建设。加强与各级教育部门的沟通协调,立足于确保学生食品消费安全的大局,督促学校改进校内商店租赁招标方式,引导经营业主转变思想观念,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为目的,减少为追逐利润而损害学生健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执法检查,加大对学校商店的食品质量监测和检查力度,督促学校商店规范经营;适时召开学校和连锁龙头企业的见面推介会,为学校和连锁龙头企业双方提供选择机会,推进学校连锁超市建设。 毕

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共治。近年来,我州各县市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农村食品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落实制度不到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多。农村食品市场的食品经营分散、规模小,档次低,卫生条件差。食品经营者文化程度普遍不高,法律意识、食品安全意识淡薄,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及查验记录等法定自律制度不到位,时松时紧,坚持难,易反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多。二是消费者观念落后,自我保护意识有待提高。部分农村消费者消费观念落后,且因经济条件限制和消费习惯等因素,消费注重价格,忽略质优,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缺乏,不注意食品的卫生条件、营养成份。农村小学生,好奇心强,喜好刺激性的感观和味觉等风味食品,缺少鉴别能力,屡屡成为不安全食品受害者,且因为涉及的食品金额、数量较小未造成明显伤害而放弃维权,安全卫生意识、自我保护意识有待提高。三是市场监管执法力量与繁重任务不匹配。机构改革后,食品监管职能统一整合到市场监管部门后,虽然监管力量、执法装备有所加强,但农村食品经营户呈多、小、散、杂的特点,监管压力巨大,工作任务繁重,基层食品监管力量特别是市场监管所监管执法力量薄弱,一定程度制约了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和各种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下步工作,我局将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在州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采取措施加大对食品监管执法人员的培训,不断提升监管执法能力水平,继续加强与农业农村、卫生健康、教育、商务等部门的沟通和协作配合,开展多形式的宣传教育引导活动,不断提高农村食品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改变不良习惯,引导科学理性消费,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购买、不食用不安全和不卫生的食品。同时,继续加大对农村食品市场检查监管力度,加强对农村校园周边及农村流动食品摊贩的监管,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强化社会共治,查处食品经营违法行为,督促食品经营者加强管理,落实食品经营的制度规定,倡导诚信经营,积极探索推进农村现代物流的新模式为农村消费者营造良好的食品消费环境。

再次感谢你们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关注,希望今后继续为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进一步改进工作,提高工作质量,更好地为保障全州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作出更大的努力。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10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绍锋   0878-3025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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