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楚雄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22万元,降低52.38%。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运行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机关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公务用车减少。
(二)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7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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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表格详见附件。
楚雄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