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芳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经中共楚雄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2017年3月2日会议研究决定:
王 芳 免去楚雄州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支队长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杨 霞 免去楚雄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监管科科长职务,退休;
豆 涛 免去楚雄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所长职务,退休。
中共楚雄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