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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工商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报告

索引号:115323007312346877-/2019-0403059 公文目录:部门文件 发文日期:2019年04月03日 文  号:



  一、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工作

  (一)简政放权方面

  一是在州政务平台上录入公示权责清单。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全州政务服务事项中行政职权和内部审批事项录入及审核阶段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及时组织人员,将本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中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职权录入云南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至2017年7月14日,共录入(完善)行政许可事项5项(主项)、行政确认事项1项、行政处罚事项551项、其他行政职权21项。其中,原清单中行政许可为6项,现归并为5个主项、6个子项;原清单中行政处罚事项为563项,有4项涉及职能划转、13项涉及法规修订,此次新增4项法规新规定的事项,现为551项行政处罚事项。

  二是深入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在执行企业、个体、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37项前置目录和30项变更、注销登记前置目录基础上,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决定》和工商总局《关于调整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及时发文部署全州各级登记机关严格执行调整后的前置目录,除调整后的设立登记32项前置目录和30项变更、注销登记前置目录外,其余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不再作为工商登记前置,申请人领取营业执照即可从事一般经营活动。

  三是全面实施“多证合一”改革。今年2月16日下发《通知》,对做好全州企业“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换发作了具体部署要求,确保年底过渡期前全州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完成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同时,按照国务院和省州“多证合一”改革部署要求,在企业 “五证合一”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整合27项涉及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的一般经营项目证照事项,实行32证合一。州工商局高位推动我州“多证合一”改革工作,于9月5日成立由邓斯云副州长任组长,州级28个涉改部门为成员的楚雄州“多证合一”改革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我州“多证合一”改革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多证合一”改革实施方案》后,迅速提出我州贯彻落实方案的意见,报请州人民政府转发实施,具体部署全州于10月1日前全面启动实施“多证合一”改革。9月27日对全州工商和市场监管局分管登记注册的局领导和40多名登记窗口人员、网络管理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于9月21日、9月29日先后两次组织州级各涉改单位科室负责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对“多证合一”信息交换系统进行培训,及时分配涉改单位使用信息交换系统用户权限口令,做好运用指导。同时,多形式宣传,在楚雄日报、州政府门户网站、州工商局门户网站、政务服务中心电子大屏刊登“多证合一”政策解读,电视栏目专访等多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加大对改革政策和内容的宣传解读,让企业和群众充分知晓改革后的办事流程、提交材料和注意事项。9月30日上午,我州首批“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颁照仪式在州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举行,州政府副秘书长阮建文,楚雄州“多证合一”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州政务服务管理局的相关领导参加仪式,并分别为州工商局政务中心窗口办理首批“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5户企业负责人颁发楚雄州首批“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全州“多证合一”改革按国务院部署于10月1日前全面启动实施。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改革牵头部门作用,加强自身窗口力量配置,强化“多证合一”业务培训,加大宣传力度,于10月1日前以不同形式开展培训和举行了“多证合一”颁照仪式,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实施了“多证合一”改革。至10月31日,全州共发出“多证合一”营业执照4128份,其中:企业1660份、个体工商户2468份,企业 “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持照率已达83.17%。

  四是全面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根据省工商局统一部署,我州从今年3月1日起与全省同步,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业企业或无债权债务企业,实施简易注销登记。符合条件企业只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发布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公告,在45天公告期内无利害关系人及相关部门提出异议,登记机关即可办理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申请材料方面,不再提交清算报告、投资人决议、清税证明、清算组备案证明、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等材料。简易注销改革优化了注销流程,缩短了办理时限,减少了申请文件,有助于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帮助企业甩掉“退出难”包袱。截至2017年10月末,全州申请简易注销企业274户,公告期满核准简易注销133户。

  五全面实施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改革。州工商局在推广企业名称全程电子化应用基础上,以企业登记全程便捷、高效、利民为目标,积极推进涵盖所有登记业务的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学习借鉴昆明等试点市县经验,草拟我州市场主体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管理暂行办法、市场主体登记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等3个办法,报请州人民政府于9月27日发文实施。省工商局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上线后,州工商局及时申请开通了我州10县(市)及州局、开发区分局12个登记机构登记权限,下发《通知》对全州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各县(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介和形式广泛宣传全程电子化改革内容,全方位介绍全程电子化登记方式优势,积极营造全社会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并加强注册登记人员全程电子化实务培训,确保窗口人员熟练掌握改革具体规定、业务办理流程、操作规范。10月27日,州工商局组织楚雄市辖区窗口、电子签名合作银行业务技术人员、企业登记代办中介机构等共23人参加的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实务培训。11月2日下午,楚雄州局驻州政务中心窗口发出了我州第一张全程电子化登记营业执照,企业办理营业执照不用到窗口排队申请,通过互联网就能远程提交登记资料,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最多跑一次、最多见一面(领照)成为现实。至11月23日,全州已发出通过全程电子化办理营业执照24份。

  (二)放管结合方面

  一是严格执行“双告知”制度。为加强工商部门和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之间信息互联互通,避免“先照后证”改革后出现监管真空和灰色地带,全州注册登记窗口严格执行统一的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市场主体告知工作制度。在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告知申请人需要申请审批的经营项目和相应的审批部门,并由申请人书面承诺在取得审批前不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办理登记注册后,每周一及时通过政府协同办公系统、电子邮件等不同形式,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告知同级相关审批部门,由其根据职责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工作。至今年10月末,全州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通过电子邮件、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协同办公系统、纸质报送等形式,向相关监管部门推送新设立登记、经营范围变更登记企业信息36852户。为市场主体快捷、高效办理注册登记创造了良好条件。

  二是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规定,按照省州政府和省工商局关于加快“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要求,州工商局组织全局干部对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的有关文件、领导讲话和规定进行了集中培训学习。按照工作推进要求,建立了“双随机抽查一单、二库”,梳理出双随机抽查检查事项24项,制定印发了《楚雄州工商局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楚雄州工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了全州市场主体库和执法人员库,将全州515名执法干部录入执法人员数据库,市场主体数据库共录入全州市场主体13.58万户。实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同时将建立的市场主体名录库数据提供各部门共享,全力支持各部门落实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2017年8-10月按照《云南省工商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双随机抽查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按3%的比例组织开展全州市场主体年报公示信息抽查,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其他业务领域抽查事项的双随机抽查联合检查,对全州企业988户、个体工商户214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73户开展抽查检查,该次联合检查事项涵盖12个大项40个小项,检查标准按照《云南省工商局市场主体抽查工作细则(暂行)》执行,采取书面检查、网络监测、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检查,积极推进对市场主体实行“一次抽查、全面体检”制度建立。抽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归集到相应市场主体名下,并向社会公示。至今年10月底全州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年报公示和公示信息的“双随机”抽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1683户,并向社会公示。

  三是稳步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和联合惩戒。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工商总局等8部委《关于印发〈“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的通知》要求,推进建立守信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依法对被各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在企业的任职(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全面实施信用惩戒。至今年10月底,州工商局已限制“老赖”在企业任职 130人(次)。着力加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全州共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1683户、3611条。认真落实《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全州共有582户企业因受到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主动整改后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积极推进各行业管理部门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资质审核、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获得荣誉等方面对那些被列入经异常名录的企业予以限制或禁入。今年以来,先后对州拟认定的第九批农业产业化州级重点龙头企业51户,工商联、妇联拟推荐任职的候选人员和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68人,优秀会员4户,州住建局拟表彰全州建设业发展奖11户,州政府质量管理奖通过申报资格审查企业39户,拟被州实施质量强州战略领导小组批准为楚雄“质量走廊”州级示范创建的30户企业等反馈意见,为企业进行招投标、拟上市企业、股改企业开具无违法违规说明8份。

  (三)信息公开方面

  一是认真进行网上信息公开。全面落实州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及时在我局网站和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发布相关信息。本年度将商事制度改革重要政策解读信息提请州政府办信息中心发布到州政府网站2条。在本局网站上发布我局各方面的动态工作信息133条,转载发布国家工商总局信息74条,转载国务院重要信息14条,转载发布国家工商总局文件18条,转载发布国务院和国家工商总局相关法规9个,发布政策解读11条,本局年度财政预决算公开6条,人事信息2条,通知公告15条。

  二是建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根据州人民政府的要求在我局的网站上建设了“工商登记和事中事后监管信息公开专栏”,将政策文件、资料下载、办事指南、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网上办事、公告公示等栏目进行了归集,以方便广大群众对政策的了解,加强了信息公示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充分利用“云南工商一体化业务系统”,将各类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进行公示。本局办理的10件行政处罚案件全部在信息公示网上进行了公示。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推进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工作

  (一)12315互联网平台建设,消费数据分析

    至11月29日,我局共接到和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5067个(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共137.01万元。其中咨询件2011件,办结2011件,办结率100%;投诉件767年,办结754件,办结率98%;举报113件,办结110件,立案查处12件。目前在用的消费者投诉举报受理平台共有两个:一个是“云南工商一体化业务系统”的消费维权平台,另一个是“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于2017年3月15日与全国同步上线)。我局通过这两个平台受理、处理广大消费者的投诉和咨询,及时排除了社会矛盾,保障了广大消费的合法权益。在本局的网站上公布“2016年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件”、元旦和春节等节日消费警示、双11网购消费警示等,从而扩大消费安全的宣传和引导。全年制作了4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简报》上报省工商局,简报中涵盖了消费维权总体情况,消费维权举报、咨询、投诉基本情况的数据分析,消费维权热点分析等项目,并供全省消费维权数据汇总分析。

  (二)开展了2017年第35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楚雄州系列活动。

  邀请州政府领导发表了电视讲话、制作了3•15电视宣传片1期、组织开展广场3.15宣传咨询服务活动。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网络购物消费7天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颁布实施为契机,结合“网络诚信、消费无忧”年主题宣传,对全州电商网络商品交易平台企业、交易量较大网店经营者组织开展一次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提升电商平台网店经营者诚实守信,合规经营意识,提高售后服务质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加大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

  目前,全州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共170个。各个消费维权站均制作了《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程序》、《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消费维权服务站人员岗位制度》、《消费维权服务站职责》、《消费者投诉须知》、《企业消费维权承诺书》等制度,还要求维权服务站建立公示栏,通过多途径、多渠道进行了政务公开和公示。

(四)积极推动12315维权服务站进网络交易平台。

  以 “网络诚信、消费无忧”年主题宣传咨询服务活动为契机,积极推动12315维权服务站进驻网络交易平台。在3月15日前,认真选择我州大型网络交易电商平台,如元谋农产品交易平台、楚雄立天e世界网络交易平台,鼓励和引导电商企业在平台内建立12315维权服务站,进一步促进电商企业营造公平交易和放心消费环境,做到网购诚信,消费无忧,指导帮助我州电商企业做强做大。

  三、主要作法

  以全面落实工商登记便利化为重点,围绕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提高市场准入便捷性,切实简化办事流程、手续和材料,降低创设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

  一是加强窗口建设。州工商局高度重视窗口建设,行政审批事项、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州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制定了《楚雄州工商行政管理局进驻州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工作规则》,从窗口设置、窗口职责、窗口工作人员职责、工作制度、工作纪律等方面,对政务中心登记业务进行规范。主要领导每年到窗口研究指导工作2至3次;分管领导领导坚持每季度到窗口指导工作不少于1次,定期听取政务服务窗口工作情况汇报。窗口认真落实AB角岗位工作制,分管领导带班、业务归口主要负责人座班制等制度。制作了章程示范文本、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等供县(市、区)登记人员参考,供申请人查阅、拷贝。注册登记业务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办结、一站式服务,绝不让办事群众两头跑、多头跑。办照时间提速60%。

  二是优化准入服务。全州注册登记窗口对名称变更、负责人变更、董事监事备案等13项简易登记事项实施“一支笔办结”,其余登记事项“一审一核 ”,企业注册登记做好“二优化”、“三角色”、“四服务”。 “二优化”:一是优化登记职能。窗口不坐等上门,积极主动加强与民营办、招商局、园区管委会沟通联系,对招商项目、州级领导挂钩联系项目、五大产业项目、民营经济重点项目提前介入、跟踪服务。二是优化登记服务环境。及时更新门户网站办事指南、提交材料规范、办事程序;更新编印提交材料规范折页;不断总结、整理、完善不同类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章程等提交材料,以范例形式提供申请人参照。“三角色”:一是扮好工商事务导办员角色。按照首问负责制的要求,属于窗口职责的当场办、及时办,属于其他部门、窗口的,积极接洽引导办、协助办。二是扮好促进发展服务员角色。对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实行一对一帮扶。三是扮好经营行为指导员角色。通过QQ、邮件等多形式,加强与企业联络员联系,及时掌握、了解企业经营情况,注意事前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规范登记事项。“四服务”:窗口根据企业的不同情况及需求,积极主动提供引导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跟踪服务。对登记申请做到问一答十,耐心细致,指导、引导其办理注册登记。

  三是降低准入成本。认真落实注册资本实缴改认缴、“先照后证”、“多证合一”、全程电子化、年检改年报等商事制度改革政策措施,为企业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切实提高企业注册登记便利化程度。商事制度改革以来,工商注册材料规范由64个减少为34个,文书规范由87种减少为58种,当场办结率达90%。

  四是争取领导。积极向州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工作和请示工作,取得领导的大力支持,充分发挥了商事制度改革的牵头部门作用。重大的政策文件,报请州政府发文公布和实施。召开部门联席会议不断推进全州商事制度改革良性发展。不断加强涉企改革部门的协同联动,稳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的实施。加大商事制度改革业务培训,通过业务培训使相关人员更进一步地了解业务,熟悉流程,为改革提供动力。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放”与“管”尚未实现无缝衔接。商事制度改革降低了市场准入,但目前我省的工商登记后置审批目录还有278项,后置审批事项过多,市场主体拿了营业执照后,还是碰到层层阻碍,未取得相关许可审批还是不能开门营业,没有“证”,企业还是经营不了,遇到“玻璃门”、“弹簧门”。同时,相关许可审批时间长短不一,一段期间内市场主体有照无“证”,遵法守信企业经营不了,失信企业却无证擅自经营。此外,商事制度改革已取消了企业年检,企业注册登记信息已在公示系统公示,任何人均可通过互联网查询,工商部门登记数据更新及时,但企业办理信贷、办理资质、许可相关手续以及审计、尽职调查等,相关部门除要求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外,还要求到登记机关出证明,打印登记卡片,复印章程,不同程度存在证明“围城”、公章“旅行”现象。

  二是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还不健全,信息共享不够顺畅。目前,各部门掌握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还未能实现互联互通,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信息、案件信息都是通过本部门系统的平台进行发布,相关信息尚未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归集至企业名下;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标、资金扶持等方面,信用审查机制不健全、信用信息应用不充分,部门间的信用联合惩戒未能有效开展。

  三是在信息公开、公示方面还有待加强。需更进一步地丰富网站的信息量,和更新频率,为广大投资创业市场主体提供高效、快捷、简单、易用、实用的网站服务系统。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各项政策宣传到位,落实到位。

  五、下步工作

  一是突出“便捷高效”,在“宽进”上下功夫。积极推进企业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广泛运用,继续深化“先照后证”改革,切实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消除束缚民间投资的“玻璃门”、“弹簧门”现象,打造优质高效的商事服务环境,让企业更便捷地领到“身份证”,更顺畅地办理“资格证”。

  二是突出“事中事后”,在“严管”上出实招。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和属地管理原则,加强企业信用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对企业“一次抽查、全面体检”。实施企业信用信息统一归集、依法公示、联合惩戒、社会监督,坚决防止弹性执法、选择性执法。

  三是突出“资源共享”,在“信用”上做文章。进一步规范、完善部门间信息实时传递和无障碍对接,解决好“信息孤岛”现象,为实行动态信用监管提供有效支撑。坚持褒扬诚信与惩戒失信并重,严格落实企业信息公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制度,强化信息公示、信息共享、信用约束,真正实现“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的严管目标。

 

 

 

 

                                                                                 楚雄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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