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11-12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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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名称 |
处罚类别1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姓名 |
处罚结果 |
处罚生效日期 |
处罚机关 |
备注 |
1 |
(元)市监当罚〔2018〕2号 |
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元谋广场分店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案 |
药品 |
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 |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 |
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元谋广场分店 |
闻国勇 |
处以罚款500元 |
2018. 11.27 |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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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元)市监罚〔2018〕92号 |
元谋县老城乡农贸餐馆未亮照经营案 |
食品 |
未亮照经营 |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
元谋县老城乡农贸餐馆 |
李建华 |
责令当事人改正未将营业执照正本置于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的违法行为,并处予罚款200.00元。 |
2018. 11.21 |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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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元)市监罚〔2018〕93号 |
元谋县黄瓜园镇云念副食百货店未未亮照经营案 |
食品 |
未亮照经营 |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
元谋县黄瓜园镇云念副食百货店 |
张玮玮 |
责令当事人改正未将营业执照正本置于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的违法行为,并处于300元罚款。 |
2018. 11.27 |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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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元)市监罚〔2018〕94号 |
元谋县黄瓜园镇隆华便利店未亮照经营案 |
食品 |
未亮照经营 |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
元谋县黄瓜园镇隆华便利店 |
文晓雨 |
责令当事人改正未将营业执照正本置于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的违法行为,并处于罚款300元。 |
2018. 12.25 |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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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元)市监罚〔2018〕95号 |
元谋县平田乡诚信商店销售净含量不合格商品(食用油)案 |
食品 |
销售净含量不合格商品(食用油) |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
元谋县平田乡诚信商店 |
孟华江 |
1、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净含量不合格商品行为; 2、处以检验批货值金额(586元)一倍的罚款,罚款金额为586元。 |
2018. 11.30 |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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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元)市监罚〔2018〕96号 |
元谋县物茂乡李明丽青青冻品点未亮照经营案 |
食品 |
未亮照经营 |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 |
元谋县物茂乡李明丽青青冻品点 |
李明丽 |
责令当事人改正未将营业执照正本置于经营场所醒目位置的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100元。 |
2019. 1.3 |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