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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索引号:115323007312346877-/2018-0917001 公文目录:财政预决算 发文日期:2018年09月17日 文  号:

监督索引号53230000378101000

楚雄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是楚雄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的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要从事药品(具体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及中药制剂、化学药品原料及其制剂、生化药品原料及其制剂、抗生素药品原料及其制剂)、医疗器械(一次性输液器具、一次性医用注射器)、食品(具体包括:餐饮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工作环境空气洁净等级等质量检测的法定检验机构。基本任务是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提供技术支撑。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完成2017年度省、州下达的食品、药品抽样检验任务,同时完成企业的委托检验。

2.完成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药物滥用监测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上报任务。

3.完成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即食品检验大楼的建设施工工作。

4.完成药品快检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1.机构人员情况:我所核定人员编制为29人2017年年末有在职人员28,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2,管理人员4人,工勤人员2人。所内设有9科室,分别为办公室、业务科、质控办生测室、化学室、中药室食品室仪器室和监测中心。另有退休人员14

2.机构人员当年变动情况:2017年度我所1名专业技术人员退休,新招考录用人员3名,在职人员总量28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楚雄州食品药品检验所决算总收入112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28.26万元,占总收入的99.95%;其他收入0.54万元,占总收入的0.05%。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1130.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5.6元,占总支出的38.5%;项目支出694.59万元,占总支出的61.5%。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7年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3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433.66万元,用单位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支出1.9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医疗保险、公积金、离退休费等人员经费支出402.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8%;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2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7年用于单位完成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94.59万元。与上年1693.07万元对比减少998.48万元, 2017年具体项目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药品、食品检验工作:

2017年我所共完成药品检验679批,合格637批,不合格42批,合格率为93.8%,不合格率为6.2%。其中:基药466批,合格451批,合格率为96.8%,不合格15批,不合格率3.2%;非基药213批,合格186批,合格率为87.3%,不合格27批,不合格率为12.7%。该项药品监督检验基本涵盖居民日常使用的化学药、中药、中成药及抗生素等种类,能保障人民群众日常用药安全。同时,对检验不合格的药品批次及时上报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查处。

完成药品委托检验194批,完成20家单位的洁净间检测上缴非税收入21.93万元。为我州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推动医药产业的健康发展。

共完成各类食品抽验检品951批,其中合格样品919批次,不合格样品32批次,合格率为96.6%,不合格率为3.4%。其中省抽检品750批,由于我所本年度实验室搬迁,因此委托两家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完成。州抽食品检验201批由我所完成检验,州抽201批检品中,按照食品种类分,抽检粮食加工品68批,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1批,茶叶及相关制品2批,酒类78批,蔬菜制品3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糕点35批,豆制品3批。检验结果均符合相应标准规定

2.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完成情况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2136例,完成率158%(全年任务数1345例),每百万人口达797例(任务要求每百万人口达500例)。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441例,完成率127%(全年任务数346例),每百万人口达165例(任务要求每百万人口达130例)。药物滥用监测报告129例,完成率129%(全年任务数100例)。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100例,完成率达123%(全年任务数81例),每百万人口达37例(任务要求达30例)。

3. 快检车运行情况

2017年我所药品检测车行程共计约1920公里,出动30多人次,在我州大姚、姚安、永仁、牟定、南华、楚雄等10个县市的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及各级医疗机构开展了检测工作,近红外检测1279批次的药品,全部为抗生素类,初筛未通过46个批次,最终抽样送检的药品46批次,实验室最终检测报告作出结论确认,不合格的有0批次,未发现假劣化学药品。

4.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完成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15日,建设项目已经完成州、省两级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已经完成,并已经提交项目请审报告,待州审计局进行工程审计。同时院内的房改房已经报废并拆除,预计2018年1月15日能完成回填和绿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8.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9.95%,与上年对比减少959.6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的补助支出36.24万元,主要用于上缴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0.41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离退休人员的统筹外养老金及公用经费支出。

3.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30.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能力建设、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及四项监测工作经费支出。

4.医疗保障支出30.8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在职职工医疗保险费。

5.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物支出968.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1.9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等的支出。公用经费12.4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工伤保险、差旅费、残保金、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等经费的支出。项目经费663.8万元,主要用于药品检验、医疗器械检验、食品检验、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31.76万元,主要用于上缴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及发放住房补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度我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4万元,主要为公务接待预算,由于我所公务用车没有车编,因此在公用经费中没有预算公务用车支出,主要用涉及到使用公车的项目经费解决,因此预算中没有公务用车费用。“三公”经费决算总额5.26万元,与预算相比增加2.86万元,主要就是公务用车的支出增加。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23万元。2017“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0.7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3万元,占57.6%;公务接待费支出2.23万元,占42.4%。具体情况如下:

1.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运行维护费支出3.03。我所有公务用车2量,没有核定车编,无财政拨款公车维护费用,此项开支主要由公用经费及涉及到车辆使用的项目经费承担。2017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3万元,比上一年度增加1.19万元,主要因为车辆出现较大故障维修费用而有增加。公务车支出主要用于食品、药品检验,不良反应监测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2.2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23万元,比上一年度减少0.45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5批次,接待人次445人。主要用于接待送样人员、相关单位考察交流学习、工作误餐盒饭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单位2017日常公用经费预算15.15万元,支出17.08万元,用事业基金1.93万元弥补公用经费不足部分(决算报表中支出12.46万元与该支出数有出入是因为在公用经费中开支的工伤保险、残保金计入了人员经费中,因此金额不一致)。与2016年度15.95万元相比增加1.13万元,增幅7%。维持单位日常工作正常开展的经费支出占公用经费的80%,包括办公费、工伤保险、残保金、差旅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等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年度

资产

其中: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2016年

3946.03

566.1

2025.06

1354.87

 

占比%

 

14.3%

51.3%

34.3%

 

2017年

3992.95

116.52

2018.14

1858.28

 

占比%

 

2.91%

50.5%

46.5%

 

增减变动

+1.1%

-11.39%

-0.8%

+12.2%

 

 

截至2017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额3992.9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6.52万元,固定资产2018.14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净增加46.9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49.58万元,固定资产减少6.92万元,在建工程增加503.41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汽车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992.95

116.52

2018.14

606.44

45.03

0

1366.67

 

1858.28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583万元。其中:货物1.793万元,工程15万元,服务5.79万元全部使用财政性资金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政府性基金预算】

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收入称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称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楚雄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20189月13

监督索引号53230000378101111

 

附件:楚雄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18年预算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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