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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药监局2017年决算

索引号:115323007312346877-/2018-0912001 公文目录:财政预决算 发文日期:2018年09月12日 文  号:

 

监督索引号53230000342401000

楚雄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一、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情况决算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决算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说明

第四部门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彝族自治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楚政办通〔2014〕32号)规定,基本职能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全州各级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2.负责食品行政许可的监督实施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3.负责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及中药材种植、医疗单位制剂、药物非临床研究、药物临床试验的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抽样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

4.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方面的行政许可。承担上级下放和委托的有关审批事项。推进落实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行政审批的组织协调。

5.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负责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受理和12331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广告监测工作。

6.负责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和报告工作。

7.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8.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食品药品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9.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与交流合作。指导有关行业协会、专业学会的工作。推进食品药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10.指导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11.承担州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运行的具体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直有关部门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工作。

12.承办州委、州政府、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及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全州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人民政府工作要求,强化目标管理,主动作为,狠抓落实,圆满完成各项任务目标,全州未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

1.改革创新,进一步健全完善食品药品监管制度。制定出台《楚雄州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管理工作的通知》等6项制度,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层层签订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将食品药品监管责任纳入州对县市综合绩效考核,加大督查考核力度,进一步层层落实监管责任。

2.狠抓风险防控和监督抽验,及时有效防控风险。一是4次召开专题会议,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安全风险进行分析,有针对性发布《2017年春节食品安全预警提示》、《关于预防食用野生菌和草乌、附片等毒性中药材中毒的预警公告》等9个时段预警公告。针对野生菌中毒事件多发的形势,及时下发《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基本知识挂图》5.8万张、《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基本知识手册》7.2万册,通过电视、报刊、彝州食品药品监管微信公众号集中进行预防野生菌中毒知识宣传。二是完成食品抽检监测任务4069 批次;药品620批次、快速鉴别1000批次。食品、药品监督抽验总合格率分别为98.64%、97.9%,做到发现风险及时预警,有风险及时组织防控。

3.加强日常检查和专项整治,切实保障了食品药品安全。一是实施网格化监管。出台《食品药品市场主体网格化监督管理实施方案》,压实监管责任,明确监管责任人,将不同类型监管对象检查频次要求明确纳入了目标责任书进行检查和考核。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4.72万户次;药品经营、使用单位6115户次,做到了日常检查全覆盖、无遗漏。二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清真食品安全等 8个专项整治;组织开展了药品流通环节、疫苗质量安全等10余个药品专项检查,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4.加大执法办案和信息公开力度,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一是查办“四品一械”一般程序案件449件、涉案总值194.623万元,罚没款金额358.714万元;简易程序案件769件,罚没款金额43.123万元。案件数量和质量同比大幅提高,继续保持了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二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食品药品行政许可、处罚案件、监督抽检等重点信息567条,有效促进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

5.强化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社会共治氛围。举办彝州食品药品监管专栏,开通短信平台和彝州食品药品监管微信公众号,深入开展“2017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2017年全国安全用药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大容量、高频次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初步形成了人人关心食品药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社会共治局面。

6. 强力推动监管创新试点,监管能力不断提升。在全州组织实施了牟定县大中型超市食用农产品检测能力提升项目、南华县餐饮美食示范街创建项目、高速公路沿线禄丰片区餐饮食品安全能力提升等8个州级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创新试点项目,提升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水平。同时,积极帮助企业开展人员培训、提供咨询服务和现场指导,协调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有力促进了我州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的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楚雄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1个:楚雄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行政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12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和机关党总支办公室、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机关行政编制36名。其中,正处级领导职数1名(局长)、副处级领导职数3名(副局长,其中1名副局长兼任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1名副局长兼食品安全总监、1名副局长兼药品安全总监),正科级领导职数13名(含机关党总支办公室主任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5名。

楚雄州食品药品稽查支队行政编制6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支队长)、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副支队长)。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在职人员编制44人,在职实有55人,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退休人员因2016年实行养老保险,全部不再填报。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192.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92.3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其他收入0.05万元,占总收入的0%。本年总收入较2016年增加133.71万元,增幅12.6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33.89万元,增幅12.65%。

 

年度

收入总计

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

2016年

1058.68

1058.45

0.23

2017

1192.39

1192.34

0.05

比重

 

100%

 

+-

133.71

133.89

-0.18

%

12.63%

12.65%

-78.26%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192.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0.31万元,占总支出的86.4%;项目支出162.08万元,占总支出的13.6%。本年总支出较2016年增加128.47万元,增幅12.08%。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30.3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92.94万元,增幅39.73%;主要增加的原因是2017年工资、津补贴、绩效考核奖、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等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94.8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5.4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州局机关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2.0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4.47万元,减幅50.37%。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支出20.4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更新,会议,督查等工作。

2.药品事务项目支出34.9万元,主要用于药品、医疗器械抽验、GSP认证、飞检等项目支出。

3.化妆品事务项目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抽检项目支出。

4.医疗器械事务项目支出2.4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器械飞检项目支出。

5.食品安全事务项目支出57.9万元,主要用于食品三环节抽检、食用农产品抽检、食品生产许可,食品三环节专项检查等项目支出。

年度

支出总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其中:

基本建设类

行政事业类

2016

1063.92

737.37

326.55

 

326.55

2017

1192.39

1030.31

162.08

 

162.08

+-

128.47

292.94

-164.47

 

-164.47

%

12.08%

39.73%

-50.37%

 

-50.37%

 

年度

支出总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其中:

基本建设类

行政事业类

2015

18,383.30

5,260.02

13,123.28

2,473.70

10,649.58

2016

23,233.50

6,409.60

16,823.90

7,891.50

8,932.40

+-

4,850.20

1,149.58

3,700.62

5,417.80

-1,717.18

%

26.38%

21.86%

28.20%

219.02%

-16.12%

年度

支出总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其中:

基本建设类

行政事业类

2015

18,383.30

5,260.02

13,123.28

2,473.70

10,649.58

2016

23,233.50

6,409.60

16,823.90

7,891.50

8,932.40

+-

4,850.20

1,149.58

3,700.62

5,417.80

-1,717.18

%

26.38%

21.86%

28.20%

219.02%

-16.12%

年度

支出总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其中:

基本建设类

行政事业类

2015

18,383.30

5,260.02

13,123.28

2,473.70

10,649.58

2016

23,233.50

6,409.60

16,823.90

7,891.50

8,932.40

+-

4,850.20

1,149.58

3,700.62

5,417.80

-1,717.18

%

26.38%

21.86%

28.20%

219.02%

-16.1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2.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上年对比增加133.89万元,增幅12%,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如人员工资、养老保险等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金和退休人员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36.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92%。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和四品一械监督管理事务项目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61.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部门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2万元,支出决算为14.3万元,减少7.7万元,下降比例为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0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24万元。我局在2017年度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使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控制在了合理范围内。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7.7万元,下降4.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4.08万元,下降35.0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34万元,下降34.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36万元,下降35.82%。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有我局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贯彻落实行政机关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公车改革精神,公务用车减少。

我部门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47.49万元,支出决算为148.13万元,超支0.64万元,超支比例为0.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4.5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2.9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56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略超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我局在2017年度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使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控制在了合理范围内。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7万元,下降4.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4.08万元,下降21.8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35万元,下降1.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57万元,下降5.12%。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有我局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贯彻落实行政机关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公车改革精神,公务用车减少。

年度

“三公”总计

出国

公车

接待

在职人数

人均

2016年

22

0

15.4

6.6

57

0.38

2017

14.3

0

10.06

4.24

55

0.26

+-

-7.7

 

-5.34

-2.36

-2

-0.12

%

-35.01%

 

-34.67%

-35.82%

-3.51%

-31.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06万元,占70.35%;公务接待费支出4.24万元,占29.65%。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0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06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监管执法检查、监督抽检、稽查打假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2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24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8批次,接待人次531人。主要用于我部门同各级相关单位之间为了完成各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任务所需的会议、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4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96万元,减幅92.07%,主要原因是2016年我局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根据州精神文明办文件规定,可以发放1个月工资予以奖励,我局根据实际情况,发放了80%奖励职工,因此机关运行经费降低。2017年我局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两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我局机关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出国费、招待费、会议费、办公用房租赁、购置费、培训费、执法部门办案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

年度

资产

其中: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2016年

689.22

1.02

688.2

 

 

占比

 

0.15%

99.85%

 

 

2017

791.78

89.45

702.33

 

 

占比

 

11.3%

88.7%

 

 

+-

102.56

8682.98

2.05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月31日,我部门资产总额791.7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9.45万元,固定资产702.33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2.5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12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汽车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791.78

89.45

 

176.58

158.27

 

367.48

0

 

 

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24万元。其中:货物6.55万元,工程0万元,服务22.69万元全部使用财政性资金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政府性基金预算】

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收入称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称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楚雄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12日

监督索引号53230000342401111

附件:州药监局公开表2018091208470993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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