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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州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1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007312346877-/2018-0702002 公文目录:建议提案 发文日期:2018年07月02日 文  号:楚食药监字〔2018〕8号

楚雄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州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1号提案的答复

民进楚雄州委:

感谢您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楚雄州政协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严厉打击销售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等欺诈老年人行为的提案》收悉,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断强化保健食品监管,通过整治与规范,我州保健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安全状况呈现稳中向好的趋势。然而,由于种种原因,保健食品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非法宣传等问题依然突出,正如您在提案所指出的利用以讲座名义欺诈销售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等行为,在某些地方甚至愈演愈烈,群众深恶痛绝,社会反映强烈。对此我局也认识到了问题存在和它的危害性,并采取了积极主动的措施,加强对非法推销、宣传保健食品现象的打击整治。2017,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州开展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活动,着力提高保健食品质量,净化市场环境,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切身利益。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高度重视,层层落实保健食品安全责任

高度重视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按照“各级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狠抓工作落实。年初,分解落实州委州政府、省局目标责任书,州局局长与各县市局、州局机关责任科室负责人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各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签订安全承诺书,将责任细化落实,强化责任追究。主要以经营主体资格、经营行为和质量为重点监督检查内容,认真开展日常监管,强化监管机制建设,保健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二、强化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本着“宣传教育也是一种监管”的工作原则,将保健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安全监管的全过程。首先,强化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经营人员教育培训。为增强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法律意识,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规范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经营行为,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正确引导消费者合理使用保健食品,采取州局培训县市局、县市局培训乡镇监管人员及保健食品从业人员的不同层次的培训。2017年,培训县市局、乡镇监管所执法人员及协管员11期,共计850人;培训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人员9期,共计1160人。其次,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增强消费者正确购买保健食品的意识一是今年3至6月支付1万元经费在楚雄电视台公共和新闻频道播出保健食品电视公益广告,每天滚动播出12次。二是利用楚雄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彝州食品药品监管手机报宣传保健食品相关知识。三是以“人人关心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幸福生活”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活动期间,在城市广场、老年大学、社区等老年人聚集场所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设立保健食品咨询台,制作保健食品宣传展板,悬挂条幅,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保健食品法律法规的知识宣传,并进行现场解答,对食品、保健食品安全知识进行了全方位、多视角、多角度的宣传,吸引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最大程度的扩大了宣传范围。宣传活动悬挂了宣传横幅、展示了宣传展板,发放保健食品打四非宣传材料及食品宣传材料8000余份,宣传、咨询、服务群众近15000余人次,收到了良好效果。

三、有效打击,对非法宣传销售保健食品的行为从严查处

2017年,针对以讲座名义欺诈销售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等行为,楚雄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下发了《楚雄州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在全州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全州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各监管所检查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第三方平台经营者和相关方,以及广告发布单位;旅游市场销售保健食品的场所;以“会议”、“讲座”等形式集中推销保健食品的经营者;保健食品交易网站、电视购物频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以及为会议、讲座营销提供场地的宾馆、会场等开办者、出租者;保健食品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保健食品专营店;销售保健食品的药店(房)、商场、超市。主要对经营户的主体资格、行政许可情况,及是否存在欺诈和虚假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效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全面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向经营者宣传了《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规定》、《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通告》,要求经营者依法依规经营。与经营户签订保健食品经营质量安全承诺书,突出经营单位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通过采取日常检查、摸底排查、突击检查、专项整治、公开曝光的方式,以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案件为突破口,对全州保健食品市场进行整治、惩处和规范。对暗访中发现的保健食品批发市场产品来源不明、夸大产品功能和宣传疗效、非保健食品冒充保健食品等现象,通过相关样品抽样送检,依据法律程序加大处罚力度,同时,加强与工商、质监、公安、宣传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专项整治合力。通过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了保健食品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打击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高压态势,促进全州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切实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2017年,全州共出动执法车辆268台次,执法人员1166人次,检查食品、保健食品生产和经营户4593户次,,发放宣传资料6200多份,下发责令整改60份,接到投诉非法宣传保健食品案件12起,查处食品保健食品案件22件,共处罚没款13.58万元,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176.8公斤,根据举报投诉,联合公安成功取缔一起集众宣传销售食品事件,为58名老年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9100元。

通过加强日常监管、开展专项整治和宣传教育培训,有力的打击了保健食品的不法行为,确保了保健食品经营市场规范运行,有效的维护了群众的健康安全,提升了群众对保健食品消费知识的理性认识。

虽然我局开展了一系列的打击保健食品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使保健食品市场得到了一定的规范,但由于宣传力度不够、专项整治频次有限、老年人防范意识弱、非法促销行为隐蔽、法律法规缺失、监管人力有限等原因,非法宣传、以会议形式推销保健食品的现象在我州辖区内时有发生,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危害老百姓的利益。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积极采纳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实施意见,依法履行职责,继续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我州保健食品市场,切实打击危害老百姓切身利益的违法行为。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加大专项整治力度。继续加强与工商、公安、质监、旅游等部门的配合,开展联合执法,有效打击利用医疗养生保健讲座向老年人推销保健食品的行为。二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将涉及其他地区的违法信息及时通报涉及区域,形成共同打击的态势。三是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在老年人活动密集场所加大保健食品知识宣传,积极引导广大老年人树立正确的消费意识,维护自身利益。加大保健食品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保健食品监管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增强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执法人员的监管水平。利用广播、电视、新闻媒体,加大对保健食品违法行为查处的宣传报道,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形成社会共治,进一步规范和净化保健食品市场,确保人民群众服用安全的保健食品。四是继续加强保健食品日常监管力度。利用机构改革,整合州、县、乡监管力量,加强城乡保健食品市场的监管提高对农村保健食品经营市场检查覆盖率。重点由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保健食品市场的日常监管,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加强对以推销为目的的各种养生讲座、康复旅游、赠送礼品等活动的监管,及时制止违法销售行为,发现涉嫌诈骗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五是根据省局《关于加强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的指导意见》,加强保健食品经营许可管理,规范经营行为;严格保健食品广告审查,规范会议讲座,规范宣传行为;加强日常监管,营造社会共治氛围。六是加大制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行为的打击力度,震慑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联合公安机关实时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虚高物价、诈骗财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净化保健食品市场,维护消费者利益。同时,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提高防范意识,谨防受骗上当,发现不良制售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保健食品行为,及时向州、县、乡监管部门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是12331。通过各级各部门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使我州保健食品安全形势和市场秩序越来越好,公众的保健食品消费环境得到显著改善。

再次为您在百忙之中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宝贵意见表示真诚的感谢!并希望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以促进我们工作的不断进步。

楚雄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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