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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2018年1季度食品药品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索引号:115323007312346877-/2018-0605001 公文目录: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发文日期:2018年06月05日 文  号:

楚雄市2018年1季度食品药品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1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处罚结果

处罚生效日期

处罚机关

1

楚市市监罚〔2018〕9号

云南三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汇鑫广场分公司

罚款

经营标签未标明生产日期的预包装大米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

何海平

罚款15000元 没收大米165千克x33盒

2018/2/24

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

楚市市监罚〔2018〕11号

苍岭镇李家村卫生所腰站街医疗点

罚款

未建立和执行《药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云南省药品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徐林忠

罚款5000元

2018/3/8

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

楚市市监罚〔2018〕12号

楚雄开发区红云徕食品商行

罚款

出售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茶叶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

李云辉

罚款45024元

2018/3/9

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

楚市市监罚〔2018〕13号

楚雄博爱医院

罚款

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及未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药品管理法》第三十四条

林道龙

1、没收剩余的违法购进的药品咳喘静胶囊”12瓶;2、没收违法所得237.60元;3、处货值金额(396.00元)五倍罚款,即罚款1980.00元。对楚雄博爱医院未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的行为,责令限期改正,处予罚款3000元。

2018/3/20

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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