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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度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2018-8

索引号:1153230001516768XT-/2019-0110003 公文目录: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发文日期:2019年01月02日 文  号:

单位: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编号: 2018- 08

被处罚单位名称:云南彝山源绿色食品有限公司

被处罚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徐国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楚州)质监罚字〔2018〕08号

案由:云南彝山源绿色食品有限公司无证生产PET饮料瓶(550ml)案

违法的主要事实:该公司生产许可证(滇XK16-204-00107),有效期至2017年7月5日,经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科在产品监督抽查中发现该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生产的PET饮料瓶(550ml),对该批产品按照QB/T2357-1998《聚酯(PET)无汽饮料瓶》标准进行抽样,送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该批产品合格,调查确认该批产品属无生产许可证生产的产品。

行政处罚决定的种类:财产罚

行政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主动履行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201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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