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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度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2018-6

索引号:1153230001516768XT-/2019-0110001 公文目录: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发文日期:2018年11月19日 文  号:

单位: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编号: 2018- 06

被处罚单位名称:禄丰三友林化工有限公司

被处罚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聂尚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楚州)质监罚字〔2018〕06号

案由:禄丰三友林化工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脂松节油案

违法的主要事实:该公司生产的脂松节油,2018年9月18日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根据楚质监局发〔2018〕8号文件要求,依法对该公司生产的脂松节油进行抽样,样品经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所检样品按 GB/T12901-2006《脂松节油》判定,馏程、蒎烯含量不合格。

行政处罚决定的种类:财产罚

行政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主动履行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2018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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