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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向州政府报送“十三五”质量强州发展规划评估报告(楚质监局发[2018]29号)

索引号:1153230001516768XT-/2018-1217021 公文目录:部门文件 发文日期:2018年07月30日 文  号:楚质监局发[2018]29号



楚雄州人民政府:

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重点专项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楚府办明电〔2018〕35号)文件要求,由州质监局牵头对《楚雄州“十三五”质量强州发展规划》实施情况开展了中期评估。州质监局严格遵循系统全面、突出重点、科学严谨、实事求是的原则,经过认真分析总结、充分征求意见、多次修改完善后,撰写完成了《〈楚雄州“十三五”质量强州发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报告》。

特此报告。

联系人及电话:邓恢洋 3398926 13987861853

附件:《楚雄州“十三五”质量强州发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报告

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十三五”质量强州发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报告

楚雄州实施质量强州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

目 录

前言……………………………………………………………………1

一、《规划》发展的思路、目标、任务执行情况……………………3

(一)《规划》发展目标完成情况……………………………………3

(二)《规划》主要任务完成情况……………………………………4

(三)《规划》实施取得的主要经验和亮点…………………………17

二、《规划》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18

(一)企业主动性和内生动力不足…………………………………18

(二)基层质量监管工作力量不足…………………………………19

(三)《规划》实施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19

三、“十三五”后期面临的发展形势和环境………………………19

(一)有利条件………………………………………………………19

(三)主要挑战………………………………………………………20

四、对《规划》进行调整的建议……………………………………21

(一)调整建议一……………………………………………………21

(二)调整建议二……………………………………………………22

(三)调整建议三……………………………………………………22

五、进一步推进《规划》实施的对策措施…………………………22

(一)全面提升产品质量……………………………………………23

(二)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水平………………………………………23

(三)推动服务业提质增效…………………………………………23

(四)着力打造彝州品牌……………………………………………24

(五)夯实质量强州基础……………………………………………24

前 言

2017年2月,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转变”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推进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质量工作,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州人民政府编制印发了《楚雄州“十三五”质量强州发展规划》(楚政通〔2017〕11号)(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期限为2016—2020年。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和楚雄州建州60周年,是建设质量强州的关键一年。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深入实施质量强州战略,推动我州经济社会发展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重点专项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楚府办明电〔2018〕35号)文件要求,由州质监局牵头对《规划》实施情况开展了中期评估。

开展好《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工作,客观评价规划实施取得的进展成效,总结提炼经验做法,深入剖析存在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建议,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建设质量强国强省强州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规划的导向作用,建设质量强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开展中期评估的期限为2016年至2018年6月30日,评估的重点内容是在2年半时间内《规划》所确定的各项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的执行情况,以达到科学评估成果、找出存在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建议、确保完成目标任务的目的。

在中期评估工作中,我们严格遵循系统全面、突出重点、科学严谨、实事求是的原则,首先由州强州办发文要求各县市、各强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对照《规划》所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对质量强州工作认真进行分析总结,及时上报准确数据材料;在此基础上,经过跟踪请示省级规划评估调整情况、咨询相关专业机构意见,由强州办组织专人撰写了《〈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报告(征求意见稿)》并发送至各强州领导小组成单位征求意见;在综合各方意见对评估报告进行修改后,经过审查,形成正式的评估报告。

《楚雄州“十三五”质量强州发展规划》

实施中期评估报告

“十三五”规划实施两年半以来,全州各县市、各部门在州委州政府领导下,以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1133”发展战略,抢抓机遇,真抓实干,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深入开展产品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服务质量、政府核心竞争力、品牌建设、质量发展基础设施等各项质量强州工作,加强规划实施跟踪监测和考核,较好的完成了《规划》确定的各项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规划》发展的思路、目标、任务执行情况

(一)《规划》发展目标完成情况

州委编办、州质监、 农业、食药、工商、住建、环保、商务、旅发委等单位按分工迅速落实工作,知名品牌示范区建设、云南名牌、地标及生态原产地产品、政府质量奖、质量走廊等品牌建设取得突破,工业产品质量稳中有升、农产品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得到保障、商标品牌快速增长、工程质量提升明显、生态环境保持优良、服务业满意度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大幅提升。

截至2018年6月30日,《规划》提出的五大类26项发展目标,大多数已达到阶段性目标要求,部分目标提前完成,总体进展顺利,执行情况良好。预计到2020年,《规划》规划确定的大部分质量品牌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能够如期完成,部分指标经努力基本上也能够实现,只有个别指标完成难度较大。

《规划》26项发展目标具体完成进度如下:

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云南名牌产品、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绿色建筑应用绿色建材比例、培训质量管理人才、森林覆盖率、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率共9项目标已经完成。

重要工业产品及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农产品质量综合监测合格率、食品获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程质量一次性竣工验收合格率、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完结率、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生活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纳入国家考核的地表水优良水体(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共10项目标已经达到《规划》目标。

中国驰名商标、低能耗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共5项目标已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能够按时完。

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绿色村庄比例2个指标完成进度较慢。

《规划》发展目标具体完成情况见附件1。

(二)《规划》主要任务完成情况

1.积极推进质量全面提升

(1)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得到落实,质量管理能力全面提升。“十三五”以来,州委州政府坚定不移的实施质量强州战略,落实十九大提出的质量强国战略、全面提高供给质量,印发了《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州战略的意见》以及推进质量强州建设年度行动计划,制定了《楚雄州质量品牌促动经济发展实施方案》,开展了质量品牌促动工作,重点突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推动全州规模以上企业贯彻计量检测、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管理、食品安全管理等先进管理体系,提高质量安全保证能力,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经营,严格质量检验、计量检测和质量控制。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质量比对、质量风险分析、质量成本控制、质量管理小组等活动。累计创建诚信计量示范单位146家,通过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等先进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达到205家证书达到210张,以各级政府质量奖评选为抓手,推动40家以上企业学习导入了卓越绩效管理模式。通过质量走廊创建、云南名牌申报、三品一标认定等措施引领,带动全州企业加强内部质量安全管理,推进全面质量管理、QC小组、绿色及有机认证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推行新版GMP认证证书,全州42户药品生产企业中,云南盘龙云海等15户以上取得新版GMP认证证书,摩尔农庄三期项目进行了保健食品GMP认证。开展了“服务零距离、质量零缺陷”中小企业质量技术服务行动,组织了培训、交流学习、现场观摩、专家上门服务等一系列活动。新增省级企业技术中心7家已达到21家,建成州级企业技术中心78家、省级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2家等一批产品质量提升平台。

(2)培育打造彝州品牌。州政府制定了《楚雄州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实施方案》,各单位健全品牌创建机制,分类施策,开展了多方法、多层次的品牌培育创建工作,彝州品牌培育再创新高。楚雄野生菌、大姚核桃、元谋冬早果蔬产业3个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和大姚县全国质量强县示范县获得批准筹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达到5个,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达到7个,有效商标达到5509件,中国驰名商标达到3件,集体商标达到2件,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达到14件,马德里商标有效注册量达到7件,青山嘴水库工程获得“鲁班奖”,三品一标农产品新增133个累计达432个,云南名牌达到54个,绿色饭店达到14家,云南老字号达到6家。以标准化为抓手,提升“中国彝乡·滇中翡翠·红火楚雄”三大旅游品牌, 4A级旅游景区达到7个,3A级旅游景区达到5个,火把节和七彩云南民族赛装文化节成为区域性国际知名旅游节庆品牌。

进一步加大品牌的推广和保护力度,提升品牌价值。积极组织州内获得云南名牌、地理标志、“三品一标”认证等荣誉企业参加了南博会、农博会、云品出滇等宣传推广活动。利用质量月、计量日、食品安全周等宣传活动,组织相关品牌企业及产品进行了广泛的宣传推广。积极组织楚雄州2件地标(大姚核桃和元谋番茄)参加2017年世界地理标志大会中国地理标志产品展示。打击侵权假冒,加大品牌保护维权力度,“十三五”以来,共立案查处商标侵权案58件。

(3)大力推进省、州、县三级政府质量奖申报评选工作。积极组织第三届省政府质量奖申报推荐工作,云南摩尔农庄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获得了第三届省政府质量奖提名奖。圆满完成了第二届州政府质量奖评选工作,全州共有49家企业申报州政府质量奖,39家企业通过了申报资格审查,经过评审专家严格评审推荐了10家候选获奖企业名单。经州政府批准后对5家州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和5家州政府质量奖提名奖获奖企业进行了表彰。楚雄市、大姚县、双柏县、牟定县、武定县等县市相继开展了县级政府质量奖评选工作。

(4)质量创新持续深入。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十三五”以来,全州获得专利授权1440件,年均增长17.7%,拥有云南省重点新产品18个,组建4个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46户,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总数达15户,科技型中小企业达327户。拥有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个,建立院士工作站8个,专家工作站51个。在工程建设中大力推广节能、环保、绿色理念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等,城镇新建建筑施工图审查阶段执行节能强制标准比例达100%,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70.67%,绿色建筑应用绿色建材比例达56.7%。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5.39%,低能耗建筑占新建比例达71.1%。

2.着重夯实质量技术基础

(1)积极推进实施标准化战略。州政府办印发了《楚雄州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实施方案(2017—2018年)》,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云南省深化标准化改革相关措施,落实强制性国家标准全文公开和云南省地方标准在线公开工作,向公众开放公开查询在线阅读。加大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力度,履行好事中事后监管职责,企业产品标准全部公开,对平台公示的标准做到了监督检查评估全覆盖。

实施重点产业标准提升行动。州政府办印发了《楚雄州重点产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及标准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制修订等标准化活动,支持摩尔农庄公司参与《油用核桃》《核桃油》2项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围绕6大重点产业在全州318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开展执行标准普查,公开所执行标准,重点选取了40家实施标准提升工程,开展执行标准清理登记和标准公示。

实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能力提升行动,配合州政府办信息中心开展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完成了楚雄市、姚安县试点单位的13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的编撰工作。组织、指导双柏县政管局完成了双柏县政务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工作,76项标准在双柏县、乡、村三级代办点试运行。积极指导、协调楚雄州国家税务局实施税务标准化示范建设,完成了登记类、认定类、申报类、征收类等13类367个标准的编撰工作。

开展标准示范建设。申报成功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3个,建设州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6个,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1户,新增服务业标准化试点2个,制修订地方标准(地方规范)9个。全州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达到35%。

强力推进游标准化试点工作,落实景区标准化建设、标准化服务,狠抓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贯彻落实,吃、住、行、游、购、娱等旅游全要素标准化供给,旅游标准化工作取得明显成果。

(2)强化计量管理工作。夯实计量技术基础,加强量值溯源管理,对42项计量标准及时进行考核复查。加强民生计量监管服务,建立健全12479件计量器具档案。开展全州29个集贸市场专项检查,配备专(兼)职计量管理人员40人,设置公平秤和复秤台。开展加油机专项整治,检查184个加油站1047台加油机,及时处理加油机计量投诉案件。做好楚雄市出租汽车计价器检定,检定率100%。强化商品量定量包装专项监督抽查。落实强检计量器具免费工作,自2017年4月1日起停征强制检定费用后,共免费检定计量器具7500多台件,免收检定费用156万多元。

深入开展能源计量工作,服务企业节能减排,接入能源计量监测公共服务平台5家,在线采集定期进行能源数据分析。提高中小企业计量管理技术水平,楚雄老拨云堂公司等3家企业取得《计量合格证书》。大力创建诚信计量集贸市场、加油站、超市、配镜店等单位。在用强检计量标准受检率达到100%,在用强检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5%,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合格率达到95%,共创建诚信计量示范单位204家。

(3)发挥认证认可促进工作。为充分发挥认证认可服务质量强州和质量提升、助推彝州经济发展的作用,州政府制定印发了《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认证认可工作的实施意见》,组建了认证认可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强化认证执法检查,提高有效性和公信力。开展认证乱象整治工作,规范食品农产品认证市场秩序。积极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通过努力,“统一规范、公平竞争、有效监督、高效诚信、国际互认”的认证认可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全州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生产企业10家105张证书,检验检测机构100%依法通过资质认定,强制性认证产品生产企业获证率达100%。通过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等管理体系自愿性认证企业达到205家证书210张。

(4)提高检验检测支撑水平。加强农产品、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机动车安检等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全州已建立起以9县市检测站定性筛查为基础的,以州检测中心定量监测为主干的覆盖生产基地、农产品市场的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州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等一批检验检测机构能力进一步加强,全州通过资质认定获证的检验检测机构达到75家(食品药品检验机构6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1家、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机构19家、环境监测机构8家、机动车安检机构20家、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7家、电器试验检测机构1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1家、防雷装置检测机构1家、质量技术综合检测机构1家),实行检验检测数据统计直报和年度报告制度,开展了检验检测能力和资质监督检查。

(5)加强质量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各行业质量管理人才培养,选送质量管理人才参加国家、省州培训学习23批次547人次,培训企业质量管理人员1万余人次。全面建立并培训考核合格食品安全质量总监达291名。省标准化研究院专家到州政务服务中心开展了政务服务标准化知识培训,举办了30余人参加的认证认可业务培训班。扎实组织开展了科技专家企业行活动13次、派出专家36人、培训人员数101人。州质监局及楚雄市市管局分别邀请全国知名专家对180余家企业和10县市质量管理人员共200多人次举办了质量提升品牌培育打造专题培训。州旅发委举办旅游行政干部暨从业人员培训、星级导游员培训、一线员工培训等各类培训班20个,培训1300余人。农业部门开展了生产主体、农资经营人员业务培训21期2493人;植保培训64场次 7103人;农药监管培训5期523人;组织州级农产品检测人员25人次分别到昆明、北京、上海等地参加各种能力提升培训,到姚安、南华、双柏检测站开展了对口技术帮扶培训。

3.健全完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

(1)筑牢质量安全底线,加强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加强了农产品、食品药品、危险化学品、电线电缆、地条钢、工程质量等重点领域的质量安全监管。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道屏障,加强种养环节源头治理,全面推行种养殖生产记录档案制度,规模养殖场建立了电子档案。开展落实农资产品、兽药、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开展畜禽水产品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开展了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对食品加工小作坊1452户、食品摊贩1869户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摸清底数,办理登记证504户,食品摊贩备案960户。检查34户茶叶及其制品生产企业,对55项问题隐患责令限期整改,抽检18个批次茶叶。对白酒小作坊宣传告知1488家次,投入经费72万元,抽检白酒1604批次,未发现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用非食品原料勾兑白酒等违法行为。

持续开展了全州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从采购控制、必备设备、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等六个方面对15家生产企业进行了检查。开展了电线电缆产品及电器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出动执法人员371人次,检查企业671家,检查获证生产企业1家,抽检17个批次,立案查处未获得3C认证生产企业1家。坚决开展打击“地条钢”违法生产行为专项整治,对辖区内钢铁生产企业开展全面检查,依法查处红源铸钢厂、永仁中誉金属制造有限公司等“地条钢”生产违法行为,坚决予以取缔,拆除生产设备。

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开展住宅工程质量专项整治。严格执行云南省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信息告知性备案制度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节能强制性标准和绿色建筑标准执行力度,切实提高建筑节能水平。加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积极开展线上线下“不合理低价”旅游产品整治活动,与旅行社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净化旅游市场,查处了恐龙谷茶道艺术馆的虚假宣传行为。

(2)完善质量安全风险防控机制。质监部门制定了《楚雄州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管理暂行制度》,广泛通过企业报告、消费者投诉举报、监督抽查、技术机构发现等渠道收集风险信息,并组织质量管理专家和技术专家开展初步分析研判;每年都制定年度全州重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预警监测计划,部署对重要工业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2016年安排监督抽查173个批次,合格率91.5%;2017年安排监督抽查201个批次,合格率91.1%,2018年安排监督抽查352个批次,正在检验。各县市也制定了本地区年度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州农业局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开展了省级种植产品、州级食用农产品、蔬菜及瘦肉精、兽药饲料残等风险监测工作。强化云南省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推广应用,平台上线农产品生产企业45家、生产基地56个、可追溯农产品140个。州食药局强化食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制定《楚雄州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州县两级共完成食品生产企业静态风险等级评定309家、动态评定290家,综合确定食品生产企业年度风险等级290家,风险等级评定率为95﹪其中,A级19家,B级96家,C级130家,D级45家。

(3)依法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全州质监系统深入开展质检利剑、双打、农资等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立案查处案件252件,有效的打击了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农业部门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出动农业执法人员8539人次,立案查处农资违法案件416件,查获违法农资产品31207公斤,货值84.26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794.4万元,受理举报案件34件。食药部门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全面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飞行检查工作,检查食品生产获证企业1228家次,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40家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6213户次,实现了监督检查全覆盖,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

(4)确保特种设备安全。“十三五”以来,特种设备新增2642台达到8347台,培训作业人员4493人,检验特种设备12264,健全落实了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纳入州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开展节假日等重点时段专项整治和安全大检查,出动执法人员7183人次,发现安全隐患1473项,下发安全监察指令书446份,推进全州684.986Km长输油气管道专项整治工作。配合州工信委、环保局完成楚雄市主城建成区10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整治工作,淘汰并通过验收36台,实际淘汰45台,强化政企联动应急演练,州质监局组织了6次政企联动应急演练,各县市每年至少组织了1次政企联动应急演练,开展6月安全宣传月活动,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宣传力度。通过努力,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定期检验率、持证上岗率、事故结案率、重点监控设备监管率和严重事故隐患治理率均达到了100%,没有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4.质量文化建设不断加强

大力加强12315、12365、12331、12301、12328等投诉举报热线建设,畅通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渠道,处理办结率均达到100%。推进质量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监督抽查和行政处罚结果信息。深入开展九月质量月、3·15、计量日、标准化日、认证认可日、中国品牌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质量活动,基本形成“人人重视质量、人人创造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质量发展氛围。开展省州县三级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旅游服务业质量走廊示范单位建设,11家企业获得省级质量走廊示范单位称号,创建州级示范单位30家、县级示范单位67家。信用中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信用系统得到广泛应用。

5.质量管理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升

(1)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和运用。生产许可证电子审批系统、国家标准在线查询系统、云南省地方标准线公开信息系、检验检测机构在线直报系统、特安通系统、云南省质量信用信息系统、云南省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省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系统、一部手机游云南等各类信息平台建设完成得到有效运用。简化审批、减证便民取得实效,目前州级行政审批事项精简率达53%,非行政许可审批彻底终结,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事项整合在42项以内,政府性投资审批项目用时精简率达67.6%,社会投资备案类建设项目用时提速率达72.9%,商事服务类审批综合提速率达60.1%,社会事务类审批综合提速率达50%。

(2)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各类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运用,农业部门加强建立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建立信用档案90户。工商部门加强完善企业信息公示制度,至2017年底共报送年报企业24595户、个体工商户84012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855户,公示率分别为94.19%、93.03%、94.89%,居全省第三位。强化企业信息归集共享,归集了企业记录59025条、个体工商户记录282091条,供公开查询。健全信用约束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拦截限制“老赖”在企业任职140余人次,积极推进各行业管理部门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资质审核、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获得荣誉等方面对那些被列入经异常名录的企业予以限制或禁入。加快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的追究,完善工程质量创优激励机制,“十三五”期间,创建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8个、州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11个。

(三)《规划》实施取得的主要经验和亮点

经过总结评估,《规划》实施2年半取得了以下经验和亮点。

1.强化组织领导是根本保障。为了加强组织领导,州政府成立了以州长为组长,分管副州长为副组长,州质监局、发改委、工信委、食药局等部门为成员的实施质量强州战略领导小组,统一协调统筹质量强州工作;各县市也成立了相应机构领导协调质量强县市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召开会议研究、以表格形式量化分解质量提升和品牌发展目标、按年度制定质量强州行动计划、评估督察工作进度等多种方式,强力推进了质量强州工作,从根本上保障了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落实。

2.实施质量激励是示范引领。继续执行州级质量品牌资金奖补激励政策,通过优秀企业的示范作用,大力引导企业发挥质量提升品牌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十三五”以来州级财政共安排质量引导品牌培育资金1919.5万元,包括但不限于奖补州政府质量奖150万元、云南名牌310万元、地理标志和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250万元、三品一标产品625万元、地理标志证明商标80万元,驰名商标30万元,著名商标240万元,知名商标47万元、绿色饭店和云南老字号60万元等。另外从国家和省级争取质量走廊补助33万元、全国质量品牌示范项目奖补50万元,还兑现了省州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州级财政奖补资金830元,争取中央省级技术改造扶持资金6616万元。

3.严格考核奖惩是重要手段。省政府将质量工作纳入了对各州市政府的年度综合绩效考评。州政府和各县市政府及时制定方案,将质量强州工作纳入了对各县市政府、对各乡镇政府的年度综合绩效考评,建立健全了完善的质量工作责任考核体系,强化激励约束,完成2次省对州考核,完成了1次州对县及县对乡镇考核,通过严格考核奖惩这一重要手段,实现了奖励先进鞭策后进的目的,推进《规划》各项目标按期完成。

二、《规划》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通过开展中期评估,发展还存在着以下主要问题:

(一)企业主动性和内生动力不足。各企业作为质量强州和品牌打造的主体,存在着人员业务素质低、认识不到位、积极性主动性不强的问题,主动性和内生动力不足,普遍存在向政府部门等政策等扶持的心态,参与质量强州行动积极性不高,影响质量强州和品牌培育工作的推进。

(二)基层质量监管工作力量不足。质量工作是一项专业性、长期性、涉及众多领域的工作,需要一定数量的专业质量监管人员来开展。但在各基层县市实施三合一机构改革后,从事质量监管工作的人员比以前大量减少,而且存在着缺乏专业知识、年龄老化、学习能力低等严重问题,难以胜任质量强州工作要求。

(三)《规划》实施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从中央到省州先后出台一系列关于质量工作的重要文件,做出了安排部署。但一方面由于企业散小弱、基础差、质量提升和创新研发投入少,质量第一品牌至上的浓厚氛围没有真正形成;另一方面抓质量强州工作的方法和措施有效性不强,监管信息融合难,信用惩戒力度弱,没有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各级财政对质量基础设施投入也不足,工作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缺乏创新和亮点。

三、“十三五”后期面临的发展形势和环境

“十三五”接下来的两年半时间内,《规划》实施将面临着一系列内外部环境变化的影响。

(一)有利条件

1.国际竞争的加剧,将倒逼国内企业在核心技术、产品和服务质量、品牌知名度美誉度方面加大投入全面提升。

2.质量强国、质量提升、中国制造2025等一系列重大国家战略实施,将有力促进企业苦练内功提升质量树强品牌。

3.污染防治攻坚力度加强,有助于环境质量的迅速好转和长期保持。

4.省政府实施打好“三张牌”战略,出台一系列质量监管品牌发展新措施新政策,将会推动全州企业强化质量管理实现创新发展转型升级,走质量效益性发展道路。

5.开展云南全域旅游和一部手机游云南的建设,将促进旅游服务质量大力提升。

6.州委“1133”发展战略的推进实施,将会有力吸引州外资金、技术、品牌入驻发展,带来许多新理念新机遇,推动全州质量品牌的整体提升。

(二)主要挑战

1.世界经济不确定性持续增加。世界经济增长持续分化,美欧等发达经济体经济缓慢复苏但势头强劲;发展中国家则分化明显,东亚国家和世界新兴经济体增长较快,但拉美国家和中东欧国家则问题严重。全球宏观经济和国际贸易的不确定性在持续增加,关税壁垒及保护主义等贸易冲突加剧,国际贸易向下调整趋势仍在持续,美国再工业化进一步压缩中国制造业发展空间。

2.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安全环保信贷等政策趋紧。经过多年高速增长后,国内经济更加注重高质量的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高质量产品和服务需求;同时,十九大以后中央提出打赢三大攻坚战,安全环保信贷等方面政策日趋严格,但楚雄州面临的首要问题是经济总量不足发展不够的问题。

3.全州质量工作基础薄弱。企业数量不多、规模不大、发展质量不高,政府和企业对质量的各方投入均不足。存在企业质量主体意识薄弱,质量和品牌理念落后,产品质量竞争力不强,品牌企业少和品牌知名度不高等现象。缺乏领军型质量技术人才,高素质质量人才需进一步培养。

总的来说,十三五中后期一系列内外部环境变化,会对推进完成质量强州目标任务形成强大的压力和推力,有力促进《规划》顺利实施。

四、对《规划》进行调整的建议

通过认真进行分析评估,《规划》所确立的思路、政策符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求,所确定的绝大部分发展目标经过努力都能够按时完成。但鉴于十九以来,一系列内外环境和政策理论的新变化,建议对部分内容做以下调整:

(一)调整建议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建议将“指导思想”一段调整为: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抓质量强州建设,坚持绿色、低碳、环保,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质量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打好“三张牌”战略部署,按照州委州政府“1133”的战略目标,将实施质量强州战略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夯实质量发展基础,加强全面质量监管,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现我州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水平的全面提升,努力建设“中国彝乡·滇中翡翠·红火楚雄”,推动我州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二)调整建议二。将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数量2个指标合并为1个指标,即:地理标志(含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2020年规划目标总数不变,为17个。

调整理由:国家市场监管部门正在改革,地理标志和生态原产地产品属于性质类似的项目,监管审批工作将面临着体制变化,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可能将2个项目合二为一。

(三)调整建议三。取消关于“云南省著名商标、楚雄州知名商标”的表述。

调整理由:原国务院法制办和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涉及著名商标制度的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法〔2018〕5号),省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4号2018年6月27日)废止了《云南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在省政府规章被废止后,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制度已失去了存在的法律依据,将不能再进行评选,因此,云南省著名商标和楚雄州知名商标不应再作为《规划》主要任务的内容之一。

五、进一步推进《规划》实施的对策措施

(一)全面提升产品质量。一是加强监管,确保农产品和食品药品安全。严格执行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严格规范农药、化肥使用。开展农产品质量监测,推进农产品质量追溯。严格实施食品生产经营市场准入制度,继续开展各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食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二是瞄准重点产业,开展工业品质量提升行动。针对我州重点发展的冶金化工、装备制造等产业,分行业有重点的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动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

(二)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水平。进一步加强对参建单位执行工程质量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监督检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形成长效机制。加强工程质量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全面提高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水平及工作效率。积极扩大装配式建筑和节能建筑建设,发展现代木结构建筑。推动建筑业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推动建筑产业化项目试点,逐步提高建筑产业化应用比例。

(三)推动服务业提质增效。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完善多层次、智能化养老服务体系。鼓励家政企业创建服务品牌。发展大众化餐饮,引导餐饮企业建立集中采购、统一配送、规范化生产、连锁化经营的生产模式。实施云南全域旅游和一部手机游云南战略,显著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发展。支持发展计量测试、标准试验验证、检验检测认证等高技术服务业。

(四)着力打造彝州品牌。培育壮大彝州品牌,引导企业提升产品和服务附加值,形成强有力的品牌竞争力优势。以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各类工业园区等为重点,开展区域品牌培育,创建质量提升示范区、知名品牌示范区、质量强县示范县。加强对地理标志保护、生态原产地保护、云南名牌、各级政府质量奖、老字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中国驰名商标、三品一标农产品等品牌培育和保护,培育更多百年老店和民族品牌。

(五)夯实质量强州基础。加强党对质量工作领导,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强化计量标准考核及计量检定校准等服务。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深化改革,着力为企业在标准制定、查询、实施方面提供优质服务,鼓励参与国家及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全面落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改革措施,建立完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及风险调查制度。加快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加大财政金融扶持力度,加强质量管理人才教育培养。加强宣传,深入报道我州提升质量的丰富实践、重大成就、先进典型。

附件:楚雄州“十三五”质量强州发展规划目标完成情况表

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7月30日

附件

楚雄州“十三五”质量强州发展规划目标完成情况表

截 止时间:2018年6月30日

序号

类别

指标名称

2020年目标(不低于)

完成情况

完成比例

1

产品质量

重要工业产品及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

90%

均在90%以上

100%

2

农产品质量综合监测合格率

97%

均在98%以上

100%

3

食品获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

95%

均在96%以上

100%

4

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

1个

3个

300%

5

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1个

1个

100%

6

中国驰名商标

4个

3个

75%

7

云南名牌产品

44个

54个

123%

8

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13个

5个

39.5%

9

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

4个

7个

175%

10

工程质量

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

50%

70.67%

141%

11

绿色建筑应用绿色建材比例

50%

56.7%

113%

12

低能耗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

80%

71.1%

89%

13

工程质量一次性竣工验收合格率

100%

100%

100%

14

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完结率

100%

100%

100%

15

服务质量

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

85分

85

100%

16

生活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

80分

80

100%

17

培训质量管理人才

200人次

747人次

374%

18

环境质量

纳入国家考核的地表水优良水体(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60%

80%

100%

19

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

90%

100%

100%

20

森林覆盖率

64.5%

66.06%

102%

21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

90%

93.8%

104%

22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100%

98.43%

98%

23

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60%

55.91%

93%

24

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率

25%

36.7%

147%

25

绿色村庄比例

70%

141个

12.9%

26

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36%

35.48%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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