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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对州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95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0001516768XT-/2018-0907002 公文目录:建议提案 发文日期:2018年07月06日 文  号:


州政协陈祖明委员:

感谢您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将《关于发展楚雄州地方经济产业,争取获得省、州、县地方特色产品中国地理标识的提案》答复如下:

一、国际上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制度的来源及基本情况

地理标志这一概念的形成主要经历了四个阶段:1991年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即TRIPS协议。是国际上公认第一个使用地理标志这一称谓的协议。

各国对地理标志的保护方法也各有不同,目前各国保护地理标志的方式大致可分为注册证明商标或集体注册商标保护、反不正当竞争法或消费者保护法、单独立法保护三种保护方式。

二、中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体制情况

(一)中国目前存在三套地理标志保护制度

一是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实施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

二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批准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

三是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

(二)国内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制度建立情况

1.1999年8月17日,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了《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标志着有中国特色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的初步确立。2000年1月31日,绍兴酒成为中国第一个受到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2005年6月,质检总局在总结、吸纳原有《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和《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制定发布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地理标志专门保护制度正在成为中国保护地理标志知识产权,提升特色产品质量、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对外贸易的有效手段,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2.2001年修订后的《商标法》正式将“地理标志”概念写进我国法律,2002年配套修订施行的《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也首次明确了地理标志“可以依照商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作为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申请注册”。

3.2002年12月修改的《农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符合规定产地及生产规范要求的农产品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业部于2007年12月发布了《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

(三)不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制度的共同点与区别

1.共同点: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第二条: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区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

2.区别:

(1)地理标志与产地名称的区别是:地理标志是具有特定含义的标志,同样的品种离开了该地区,其品质特征往往迥然不同。而产地名称仅仅是指商品的制造地点,产地对商品的品质等一般不产生影响它不受商标法的保护。

(2)地理标志与地名商标都有识别商品来源的功能,并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商品的特定质量或者商誉,因此都具有商业价值,但是二者之间也有明显的区别:一是二者功能不同。商标的功能在于区别商品的生产者,但是地理标志不仅能够区别商品的生产者,而且能够表明该商品的特定质量或商誉取决于该地区的特定地理环境,包括自然因素与人文因素。二是权利属性不同。商标所有人对商标享有独占使用权,未经商标所有人允许,任何人不得使用。但是地理标志并不具有专有性,因为地理标志并非专属于个人所有,在地理标志存在的特定地区的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依法取得后均可使用,地理标志是一种集体性权利。三是保护期限不同。商标具有保护期限,但是地理标志不具有时间性,该项权利无保护期限的限制,是一项永久性的财产权利,只要决定地理标志存在的特定地理环境存在,地理标志就应当受到保护。

三、楚雄州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推进情况

楚雄州目前拥有:

一是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含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12个(其中地理标志保护产品5个,分别是牟定腐乳、禄丰香醋、大姚核桃、楚雄牛肝菌、南华松茸。国家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7个,分别是雄雨生红球藻粉、楚雄雨生红球藻虾青素油、双梅牌禄丰香醋、云泉豆瓣、永仁野森达牌松露、双柏白竹山牌云雾茶、大姚咪依噜牌彝绣)。地标产品(含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数量在全省位居前列。

二是地理标志农产品3个(武定鸡、白竹山、楚雄撒坝猪)。

三是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4个(共有大姚核桃(新鲜核桃)、大姚核桃(加工过的核桃)、大姚小把粉丝、牟定腐乳、武定壮鸡(鸡肉)、武定壮鸡(活动物)、武定鸡(鸡肉)、武定鸡(活动物)、元谋蕃茄、元谋青枣、姚安山药、楚雄核桃(新鲜核桃)、楚雄核桃(干核桃)、滇中牛)。

四、关于对提案中具体建议的说明

1.建议由州政府牵头,对全州地理标志进行统一整合的说明。

一是从国际上看,地理标志保护制度分为三种,尚未形成统一的制度监管。二是在我国现行行政体制下,州级牵头进行整合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制度,难度较大。加之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整合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为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机构,现行的地理标志保护体制也将随之进行改革,我们期待改革后的地理标志保护体制会更加的科学、规范。

2.建议由政府牵头,工商局落实对有地方经济并形成产业形势的地方经济和具有外地社会影响力的产业,发掘并上报3个部门,发展更多的具有地方特色产品的说明。

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地标工作,目前,楚雄州地理标志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质监局。州质监、州农业局、州工商局三个部门按各自的职能分工,努力工作,一是创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含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12个,品牌创建数量在全省位居前列。二是地理标志农产品3个。三是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4个。四是地标创建助推经济发展,成效明显。已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牟定县腐乳生产企业数量发展较快,目前已发展到17家,年产值1.5亿元以上;大姚核桃种植面积达到150万亩以上,年产值近8亿元;禄丰香醋年产值达5000万元以上;楚雄雨生红球藻粉、楚雄雨生红球藻虾青素油,年产值近8000万元;楚雄牛肝菌、南华松茸的产值近3.5亿。

3.建议新闻媒体加大对我州地理标志商标的宣传力度的说明。

一是州质监局、州农业局、州工商局三个部门一直以来都重视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宣传工作,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对彝州品牌及相关产品的宣传力度。二是2018年楚雄州质监局拟对楚雄州相关品牌开展公益宣传活动,努力提升彝州品牌的知名度与影响力,计划10个品牌在州电视台宣传,30个品牌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上进行宣传。目前,相关实施方案正在报州政府办审定中。

4.建议财政部门对我州地理标志发展给予相应的财政支持的说明。

2013年6月,州政府下发了《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实施意见》;2013年10月,制定了《楚雄州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规划》(2013—2020年);2015年4月24日下发了《楚雄州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以奖代补资金管理办法》(楚政办通〔2015〕18号);对于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单位给予20或30万元奖补。

下步工作中,州质监、工商、农业局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好地推动我州地标工作向前发展,更好地为彝州经济跨越式发展服务。

                                                                                                   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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