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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牛肝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解读

索引号:1153230001516768XT-/2018-0820002 公文目录:政策解读 发文日期:2018年06月01日 文  号:

为了便于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级机关单位,以及各有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相关单位更好地理解《楚雄牛肝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落实工作,现就《办法》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楚雄州属亚热带亚湿润高原季风气候,立体气候特征明显,呈“一山分四季,谷坡两重天”的特点。境内以高原山地为主,山地面积占全州国土总面积90%以上。复杂气候和独特地理环境孕育了楚雄州丰富多样的物种资源和森林植被类型,全州有林地面积186万公顷,活立木蓄积1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63.5%,有高等植物6000多种,是云南省的重点林区之一,被誉为“滇中绿洲”。据调查,68.9%的山林面积中都有野生食用菌生长,其中可食用或药用的有300多种。不仅有“蘑菇之王”美誉的南华松茸、“地下钻石”美称的块菌、还有香菌、木耳、鸡枞、干巴菌及楚雄牛肝菌等珍贵野生食用菌,是全国野生食用菌资源最丰富的地区之一,无论从物种的独特性、多样性,还是野生菌商品的贸易量,均处于世界前列。2015年,全州共采集野生菌2.3万吨,产值10.44亿元,其中楚雄牛肝菌采集10004吨,产值32418万元,在野生菌产业中占有重要份额。楚雄独特的自然环境是牛肝菌最适宜生长区,牛肝菌在楚雄自然分布广、储量大,生产周期长达6个月,其色泽分明、菌盖厚实,肉质细嫩紧密,菌味浓香鲜甜,口感特别糯滑滋润而受到消费者青睐。随着彝州人文、物流、仓储和国际贸易的发展,楚雄牛肝菌走出山寨、走出国门,成为楚雄州出口欧洲、香港的大宗农产品。野生食用菌产业已成为楚雄州重要的绿色特色产业。

为充分保护并挖掘我州利用野生菌资源,强化行业管理,加大科技投入,提升发展平台,实施品牌战略,引导企业全面发展,农民增加收入,更好地保护和弘扬“楚雄牛肝菌”独特的地域环境、历史文化、品质特征,发展地方特色经济,实现企业增效,农民增收,促进楚雄州产业经济更快发展。楚雄州人民政府于2015年3月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了申报楚雄牛肝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经楚雄州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其办公室的辛勤工作,2016年12月28日国家质检总局以2016年第128号公告,批准楚雄牛肝菌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形成了楚雄州又一特色产品品牌。

为了保护好传承好发挥好地理标志产品品牌,根据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制定和实施《楚雄牛肝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

二、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

(一)总体框架

《办法》共分六章二十一条,提出了总纲、工作职责、专用标志管理、生产和销售管理、保护和监督、附则。

(二)主要内容

1、总纲部分。

强调了制定楚雄牛肝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目的意义、依据和适用范围。要求楚雄牛肝菌地理标志产品应执行《DB53/ 857-2018 地理标志产品 楚雄牛肝菌》云南省地方标准。

2、工作职责

明确了州级质量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州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县级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

3、专用标志管理

规定了申请使用楚雄牛肝菌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应提交的材料和申请程序及使用权限。

4、生产和销售管理

规定了楚雄牛肝菌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要求。

5、保护和监督

规定了违规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处理原则。明确了从事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6、附则

明确了《办法》的解释部门、施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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