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的说明
按照《楚雄州财政局关于技术监督局2017年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楚财预【2017】8号)要求及精神,根据《楚雄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实施细则>的通知》(楚财预【2016】68号)和《楚雄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预决算公开工作补充实施细则>的通知》(楚财预【2017】19号)关于预算公开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局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如下:
1、楚财预【2017】8号批复我局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
2、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40.75万元)减少27.75万,降幅达68.10%。其原因是:2016年进行公务用车改革,原公务用车编制12辆调整为3辆,经费减少27万元,降幅为75%;公务接待费压缩0.5万元,降幅为11.11%。
附件: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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