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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7年重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预警监测

索引号:1153230001516768XT-/2018-0615142 公文目录:质量抽查信息公开 发文日期:2017年07月25日 文  号:

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州质监局开发区分局,州质监局稽查一科、稽查三科: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州委、州政府质量强州工作要求,确实履行重要工业产品质量监管职责,促进我州经济结构转变,提高我州工业产品质量总体水平,深入推动我州质量强州工作的开展。结合楚雄州实际,州质监局制定了2017年全州重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预警监测计划,现印发给你们。为确保计划顺利实施,结合工作实际提如下要求,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2017年我州重要工业产品质量抽查工作紧紧围绕把安全为先作为质量发展的基本要求,以质取胜作为质量发展的核心理念,加强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对重点领域和重点产品抽查,坚持以质量提升推动品牌建设,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着力提升质量供给水平,着力提升安全监管水平。

二、工作重点

一是强化对重点领域和重点产品质量监管,着力提升质量供给水平。重点对食品相关产品、化肥、建筑用砌墙砖等11种重要工业产品开展质量监督抽查,并向社会发布抽查结果。

二是开展对重要消费品和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监测,着力提高安全监管水平。重点对农用薄膜、成品油、农药、水泥等重要消费品、民生产品开展质量安全风险预警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发布消费警示或监测报告。

三是突出企业产品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促进我省重要工业产品或重要消费品生产企业有效贯彻执行质量标准。

四是积极探索行业质量监督抽查,拓展监管领域,增强监督抽查效能。

三、组织实施方式

为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效能,对2017年实行监督抽查和风险预警监测的产品,继续实行年度计划按季度组织实施的方式进行。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各种质量违法行为,由负责抽样的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四、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州质监局开发区分局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坚持州、县市监督抽查计划各有侧重、相互补充,上下协作、密切配合,不断提高监督抽查有效性和实效性。同时,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做好抽查不合格企业后处理工作。

(二)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州质监局开发区分局要按照《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拟定本部门2017年重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计划。

(三)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州质监局开发区分局在做好本县市区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要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令行禁止,规范有序,严禁发生抢先抽查、重复抽查、抽查收费等违规违纪现象,杜绝监督抽查工作的乱作为和不作为。

(四)负责抽查和后处理工作的单位要高度重视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后处理工作规定》和省质监局“一会四书”制度要求,对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限期责令改正,并对其改正情况进行复查,确保监督抽查工作形成一个闭环工作机制,提高监督抽查有效性。

(五)各承担州级监督抽查任务的单位,要严格按本计划要求,如期开展和按时完成抽查任务;对因故不能按时开展或完成抽查工作任务的,要及时向州质监局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情况,经州质监局批准后,方可调整时间。

(六)为避免重复抽查,2017年州质监局在组织开展重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时,将根据省质监局安排部署开展的重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情况,适时调整州质监局抽查计划,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州质监局开发区分局也要根据国抽、省抽和州抽工作安排,及时调整地方监督抽查计划;按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总局133号令),对国抽、省抽和州抽不合格的产品及企业,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州质监局开发区分局可以开展监督专项抽查,增加抽查频次,强化监管。

(七)对承担2017年州级监督抽查和风险预警监测工作的单位,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按季度将抽查工作情况、产品抽样、检验和后处理相关信息以书面形式报送州质监局质量监督科。

(八)对2017年列入州局抽查计划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未经州质监局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公布。

附件1:2017年楚雄州重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目录

附件:aa.doc 附件:bb.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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