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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索引号:1153230001516768XT-/2018-0615096 公文目录:发展规划 发文日期:2017年10月16日 文  号:

为进一步加强全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严格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阮成发省长“认真、严格、严肃”的工作要求,更加注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严格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集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进一步完善风险防控与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坚决防范系统性、区域性、行业性的特种设备事故风险,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州质监局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程宗文为组长,副局长陈春富、州检测中心主任周彬为副组长,州质监局特设科、州检测中心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张春生科长兼办公室主任和联络员。

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州质监局开发区分局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针对辖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及不足,制定本部门具体行动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精心组织实施。

三、检查范围

本次大检查要与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与汛期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相结合,与危化品综合治理工作相结合,与旅游市场特种设备专项整治相结合,与辖区特种设备监管重点相结合,以涉及民生、人员密集场所、盛装危险化学品的高风险特种设备为重点,突出对学校、幼儿园和医院、机场、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和盛装、输送易燃易爆有毒介质的承压类特种设备,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重点区域。车站、商场、医院、学校、办公区域、居住小区、宾馆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各类特种设备;景区景点、公园大型游乐设施及其附属特种设备;城郊结合部、集贸市场等区域的特种设备,特别是涉及公共安全的电梯等。

(二)重点行业。危化品生产运营企业、城镇燃气、食品生产企业各类特种设备;化工、煤化工、制药、冶金、电力等重点行业的各类特种设备;制冷行业特种设备。

(三)重点单位。各类气瓶、罐车充装单位、涉氨单位、铁路和公路桥梁建设单位、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特种设备等。强化油气输送管线、城市燃气、大型批发市场的冷库等重点行业领域特种设备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安全管理,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把涉及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相关区域的安全制度、防范措施的落实和人员流量的管控作为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重点内容之一,要防范景区景点、大型游乐设施等区域因特种设备引发的火灾、坍塌、踩踏等事故的发生。

四、检查内容和方法

(一)检查内容

查管理。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人员岗位责任、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特种设备档案管理、特种设备风险管理和应急处置措施、事故报告、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持证上岗,以及企业接受监管部门监督监察等情况。

查现场和实物。人员上岗、制度上墙、特种设备合法采购和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安全校验、维护保养、隐患排查、设备修理改造等情况。

查记录。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执行记录、安全教育培训记录、日常运行和维护保养记录、交接班记录、设备检修故障排查、应急预案演练等记录。

(二)检查方法

按照州安委会关于落实表格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各单位的监督检查要实行量化,确定目标和任务,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各县市、区局要结合年初制定的监督检查计划和投诉举报及隐患问题突出特种设备的生产和使用单位开展重点监督检查。

五、工作进度

2017年7月至2017年10月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组织部署,自查自改阶段(2017年7月24日至7月30日)。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州质监局开发区分局成立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对辖区范围内特种设备进行梳理排查,针对排查出的隐患,研究制定具体整治方案。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逐台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逐台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消除安全隐患,并将自查自纠情况按照“企业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自查表”(见附表1)的要求于7月30日前上报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州质监局开发区分局。

第二阶段:严格执法和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8月至2017年9月)。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逐台自查的基础上,各单位要按照年初制定的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工作计划(州局监督抽查名单见附件3)开展重点监督抽查。对大检查发现的每一项隐患和问题,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对存在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一律停止使用,直到事故隐患消除,对事故隐患实行“零容忍”,对违法行为要依法进行查处。

第三阶段:督查和总结阶段(2017年10月)。对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州质监局开发区分局开展大检查各项任务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年终综合绩效考核成绩。同时组织开展“回头看”,查缺补漏,巩固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排查整治成果,构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充分认识这一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和当前我州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和“认真、严格、严肃”的要求,层层动员部署,层层压实责任。各单位要按要求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确保排查不留死角、不留后患。

(二)切实整改,务求实效。各县市市场监管局要集中精力、全力以赴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要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抓好监控治理,特种设备重大安全隐患一时无法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必须坚决停用,并及时上报县市人民政府和安委会。

(三)加强配合,力保定检率。州检测中心要为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提供检验检测技术支撑。配合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州质监局开发区分局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第一时间安排检验人员对到期设备开展定检,对企业未按规定申报检验的设备,应及时催检并发出检验通知书;对检验检测结果判定为限定条件使用的设备,以及协查时发现严重隐患的设备,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使用单位和监察机构;对检验检测提出限期整改的设备,要跟踪企业进行限期整改;对未按规定整改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有关县市市场监管局、州质监局开发区分局。

(四)落实专人,强化信息报送。为保证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各相关单位要落实专人报送相关材料。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州质监局开发区分局请分别于8月28日前、9月28日前报送“辖区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汇总情况”表(附件2) 和阶段性工作总结;10月28日前报送特种设备大检查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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