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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楚雄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点

索引号:1153230001516768XT-/2018-0615090 公文目录:发展规划 发文日期:2018年05月07日 文  号: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州安全生产工作和省、州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主动适应和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强化安全红线、依法治特、问题导向和多元共治意识,狠抓特种设备施工告知和使用登记、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事故和应急处置、信息管理等常态监管制度的执行,完成州政府、州安委会安排的各项专项整治和省质监局下达的工作任务,推进改革创新,不断提升楚雄州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监管水平。

二、总体目标

全州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继续保持平稳态势,努力实现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目标。

三、重点工作目标

(一) 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度,健全责任体系

全州十县市市场监管局,州质监局开发区分局,州局机关将特种设备安全纳入州、县、乡(镇)三级政府安全生产责任状签订和考核,全面落实州、县、乡(镇)三级政府对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领导责任;同辖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00%签订《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责任承诺书》《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责任告知书》,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层层分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形成“政府领导、行业监管、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格局。

(二)完善监管机制,全力推进特种设备网格化管理

积极改进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模式,推动监管重心下移,提高动态监管信息化应用水平,在全州各县市区局和103个乡镇市管所2017年已开通移动APP“特安通”的基础上,继续加大推进现场检查时“特安通”的应用,实行辖区责任网格化监管,推进特种设备分类、分区域监管,加快向使用环节监管的转变,全面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层层抓落实,形成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监管的有机联动。做到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切实消除辖区特种设备监管盲区、盲点,力争辖区特种设备“四个率”(注册登记率、持证上岗率、定期检验率、隐患排查整改及事故结案率)达100%。

(三)继续抓好特种设备“打非治违”,严守安全底线

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各县市区局继续加强对重点使用环节、公共场所、民生领域和重点行业、区域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探索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网络,实现定区域、定人员、定对象、定责任的监管机制,整合监管资源,建立部门间的相互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使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整体水平得到提升。

抓好“两会”和其他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旅游节假日、民间民族庆祝活动)及重点时段的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

(四)严格制定和执行好监督检查计划和定期检验计划

根据省、州相关工作会议精神和辖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管实际,州、县市区局及时制定2018年辖区使用单位监督检查计划(州质监局按不少于2家/县市区重点企业开展抽查),同时将监督抽查计划呈报同级政府同意后并严格执行。抽查情况州质监局将形成抽查通报,督促各级监管部门及时整改;州综合检测中心应制定2018年全州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计划,并严格按计划执行,各县市区局应配合州综合检测中心按时完成辖区定检任务,确保全州特种设备到期应检率达98%以上,对定期检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100%督促整改。

(五)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六项行动”

为确保全国、全省“两会”和春节期间全州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各单位应根据州质监局制定《楚雄州2018年春节期间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六项行动”工作方案》(楚质监局发〔2018〕7号)要求,3月31日前集中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六项行动”。

(六)开展气瓶充装(检验)单位年度审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气瓶充装许可规则》的要求,州质监局将对全州23家气瓶充装单位、7家气瓶检验单位开展2017年度充装(检验)年度审查,并形成督查通报及时督促限期整改。

(七)继续开展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攻坚战

继续盯死辖区油气输送管道(楚攀天燃气管道152KM建设)和公用燃气管道监管工作,督促各相关单位严格履行压力管道开工告知、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全面检验和风险评估及注册登记工作。

(八)推进燃煤锅炉节能和淘汰监管工作及全国第二次污染源(锅炉)普查工作

州质监局将继续配合州工信委、州环保局做好对楚雄市已建主城区10吨/时及以下134台燃煤锅炉淘汰验收相关工作; 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楚雄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安排和要求,配合环保部门做好全州额定出力大于等于1吨/时(0.7MW)燃煤、燃油、燃气和生物质锅炉(电锅炉除外)的普查登记工作。

(九)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及问题整改落实

加大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检查、检测和排查出的问题及督查通报,督促相关单位对存在问题和隐患100%整改;继续推进元谋县四家涉氨企业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整治工作(2018年6月底前完成);做好全州76台在用“老旧电梯”(使用15年以上)监督抽检和问题隐患的整改工作;组织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安全大检查和“1+7”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十)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层层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特种设备突发事件的能力。年内牵头组织辖区重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至少开展2次政企联动应急演练。

(十一)做好省质监局下放委托行政许可承接工作和加强县市区局业务工作的督促指导

按云政发〔2017〕86号文件要求,做好省质监局23项下放委托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承接工作,做到接得住,管得好;做好7家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摸底调查和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加强对各县市区局特种设备监察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促进各级监管部门认真履行好特种设备安装告知、使用登记、安装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安全监察全过程闭环监管,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消除监管盲区和真空。

(十二)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提升基层监管能力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

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等媒介,在“安全生产月”和“质量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以特种设备安全“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三进”活动为载体,开展特种设备法律和安全知识宣传活动;配合州检测中心加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力度,力争全年组织不少于20期共2000人以上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提高全州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组织一期全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加强基层监管人员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培训,提高基层监管人员忠诚履职、尽心尽责、勇于担当的思想意识,营造“敬业有功、怠业必惩”的干事创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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