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楚雄太空奇幻游乐园有限公司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3************
住所:云南省楚雄市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周*利
经营范围:游乐园项目开发、经营、管理、服务;游乐设备租赁;食品、化妆品、旅游商品、日用品、工艺品(不含象牙制品)批发、零售;卷烟、雪茄烟零售;物业管理服务;餐饮管理、餐饮服务;酒店管理;会议及展览活动、庆典礼仪活动、文化艺术体育娱乐活动;户外拓展训练组织、策划;广告发布;停车场服务;商业项目管理;企业管理、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企业营销策划;景区门票代购;旅游景区管理;市场管理;市场门店、摊位和场地及相关设施的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当事人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压力容器(储气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一)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的规定,责令停止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压力容器(储气罐),并决定给予如下处罚:
1.罚款10000元。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2日
楚雄州公安局备案号:滇公网安备 532301020003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