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云市监楚处罚〔2025〕1号

索引号:11532300MB19781070-/2025-0820001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5年02月25日 文  号: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云市监楚处罚〔2025〕1号

当事人:楚雄州新利发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3*********72W

住所:楚雄市开发区迎宾大道******幢

经营范围:烟花爆竹批发,烟花爆竹零售。

在2024年州级重点工业产品监督抽查过程中,当事人销售的1批次的烟花爆竹经云南省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验不符合GB10631-2013《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2024年云南省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销售不合格烟花爆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我局对当事人销售不合格烟花爆竹的行为,作出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400.00元,处货值金额1600.00元的2倍罚款3200.00元的处罚决定。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