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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楚雄州第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055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00MB19781070-/2025-0617002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5年06月17日 文  号:

周建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落细落实“企业安静期”制度,推动营商环境不断提升的建议(第0055号),已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收到代表建议交办任务后,我局高度重视,认真进行研究梳理。您的建议对规范行政检查行为,推动减轻企业负担具有重要意义。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建立常态化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机制,持续推进民营经济法治环境建设,推动营商环境再改善再提升,2024年云南省在全省推行“企业安静期”,规定每月1—15日期间,除紧急、特殊情形外,各部门原则上不对企业开展行政检查。为落实好“企业安静期”,楚雄州采取有效举措,高效协同推进落实“企业安静期”,努力营造“无事不扰,有求必应”的良好营商环境。

(一)强化统筹协调,狠抓落细落实。楚雄州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楚雄州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州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先后下发了《转发云南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 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省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推行“企业安静期”文件的通知》《关于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全省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会议重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对落实“企业安静期”制度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要求各县市、各部门强化统筹,规范检查,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为企业营造良好生产经营环境。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认知。利用多种媒介平台,积极开展“企业安静期”政策的宣传解读,提高公众的知晓率。同时,依托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加强对各行政执法部门监管人员特别是基层一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准确理解和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履职尽责、依法行政能力。

(二)明确执行范围,规范具体操作。为确保准确执行除特殊情形外,各部门原则上不对企业开展行政检查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特殊情形范围。特殊情形主要包括:遇突发性安全事故、卫生健康等需要处置;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需要在特定时间或者重大敏感节点完成的行政检查以及“双随机”抽检任务;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危险化学品、燃气、特种设备、建筑工程质量、金融活动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和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特殊重点领域,需要现场检查;较大安全隐患正在整改,需要现场督促检查;对投诉举报、案件查处,需要调查取证;依申请办理行政许可等情形需要现场检查;其他确需到现场检查的情形。

(三)强化执行监督,确保落实到位。一是把落实“企业安静期”情况纳入全州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暖心行动”的重要事项,明确每月不得对单个企业开展常规性执法检查3次以上,每月联合多部门执法不超过1次。二是执行落实企业安静期月报制度,定期了解掌握各级各部门执行落实情况,发现并解决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三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广大企业通过云南评议、云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12345热线进行的投诉举报,及时办理落实“企业安静期”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投诉举报,做到有诉必接,有接必果。截至目前,全州尚未收到相关投诉举报。

(四)健全监管机制,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一是建立健全涉企行政检查制度、“免罚清单”机制、落实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年度涉企行政检查清单,严格按照工作计划组织实施,除特殊情形外,明确同一行政执法机关对同一企业的行政检查,年内不得超过一次;注重行政检查留痕,执行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格式标准,落实行政检查书面报告制度,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二是严格执行涉企行政检查计划五个流程,即制定、审核、备案、公示、执行。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按要求制定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一律不得开展检查,坚决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检查。三是积极探索建立行政检查动态监测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部门协同联动,进一步畅通涉企行政检查信息共享渠道,确保相关信息的及时反馈和解决涉企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四是规范开展涉企行政检查。严格行政检查程序,建立完善检查批准、登记制度,进行行政检查必须经行政机关负责人统一批准,在检查时实行亮证执法、出示行政执法检查通知书,依法开展检查。

(五)积极探索实践跨部门综合监管,切实减少对企业打扰。一是进一步规范“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楚雄州各县市、各部门切实加强对行政检查的统筹协调,结合实际科学、合理制定各项检查计划,除特殊重点领域及特殊时段、特殊情况外,严格执行无计划不检查的要求,禁止随意检查、重复检查和多头检查等无序检查情况,杜绝行政检查出现上半年空窗,下半年扎堆的现象,有序、规范开展行政检查,切实加大跨部门综合监管力度,整合抽查检查事项,深化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024年,统筹制定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806项,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322项,抽查计划实现了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和抽查事项全覆盖。二是探索实施“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监管。率先全省在州级层面开展“一业一查”跨部门联合监管试点,积极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以部门协同为支撑、以闭环管理为手段的“一业一查”部门联合监管新模式,大力推动“一业一查”与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深度融合。以行业监管为导向,确保监管事项“能合尽合”,对同一行业开展综合监管和一次性联合检查,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从“按事项管”向“按行业管”转变,深化跨部门综合监管,减少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降低对经营主体正常生产经营干扰,提升监管效能,助力营商环境优化。通过实施“一业一查”,楚雄州州级部门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从2023年的177项缩减到154项,减少23项,部门联合检查对象从2023年的216户次缩减到126户次,减少90户次,减少比例达41.6%,最大限度减少对经营主体不必要的干扰,减轻经营主体迎检负担,以精准、联动、有效监管,为经营主体提供优质的营商环境。

二、关于对建议内容的答复

关于从州级层面贯彻落实好每月1至15日“企业安静期”制度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楚雄州市场监管局将充分发挥事中事后监管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提高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严格按照推行“企业安静期”的要求和各项工作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持续深入推进“企业安静期”和“一业一查”跨部门综合监管,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涉企行政检查推行“企业安静期”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企业反映的涉及行政检查的意见建议,认真分析,及时整改;同时,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切实增强企业法律意识,引导企业守法经商,诚信经营,共同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关注,对市场监管工作多提合理化、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我州建设公平、竞争、有序、健康的市场环境。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