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
为进一步做好全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以下简称“小个专”)党建工作,根据《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1〕12号)《中共楚雄州委组织部 中共楚雄州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楚雄州2021年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楚非社党〔2021〕2号)要求,紧紧围绕“基层党建持续深化年”,结合市场监管部门实际,加强统筹谋划和分类指导,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成常态,推动全州“小个专”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进一步明确“小个专”党建工作总体思路
2021年,全州市场监管系统“小个专”党建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履行市场监管部门“小个专”党建工作职责,在当地党委组织部的指导下,按照州委和省市场监管局部署要求,坚持以“抓好党建促发展”为主题,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个专”党建工作。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把“小个专”党建工作与市场监管职能有机结合起来,突出重点、扎实工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扎实抓好重点工作任务落实
(一)认真做好建党100周年相关工作。
1.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长期工作主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关于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会议、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广大党员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做好评选表彰选树工作。配合各级党委工作部门做好建党100周年评选表彰工作,营造崇尚学习争做先进的氛围。按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做好机构改革以来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小个专”党建工作表现突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通报表扬推荐工作,提炼总结宣传“小个专”党建工作的经验做法及成效。
(二)扎实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3.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全州“小个专”党组织要按照《楚雄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委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通知》(楚小个专党发〔2021〕1号)要求,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始终,通过开展专题培训、专题宣讲和专题党课等活动,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做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高质量推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小个专”组织力量。
4.分层分级开展培训。积极配合党委组织部门组织开展学习培训,要将党史学习教育作为党员教育培训的重点任务,结合实际,对各级“小个专”党组织书记、专兼职党务工作者进行全覆盖轮训。配合实施“五个一批”计划,积极推荐选送“小个专”讲师、课程、阵地、教学点和案例。州局年内举办一期“小个专”党建工作联系点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务工作者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党务工作能力。
(三)持续提升“小个专”党建“两个覆盖”质量。
5.加强“小个专”党建工作队伍建设。要加强市场监管部门“小个专”党组织建设工作,选优配强“小个专”党组织负责人,配齐专兼职党务工作者,州、县(市)市场监管部门至少配备一名以上有责任心、懂党务工作的干部从事“小个专”党建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面向社会招聘专职党务工作人员。选好管好党建工作指导员,确保选派全覆盖、作用发挥好。
6.持续提升“小个专”党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认真落实《楚雄州两新组织党建工作任务派单制》,加强与组织部门的信息沟通,推动党建信息、市场主体信息间的比对,依托数据信息及时跟进指导建立党组织,逐步消除“小个专”党组织覆盖的“盲区”和“空白点”。高标准高质量做好党员发展工作,通过采取单独组建、联合组建、带动组建的方式,推动有党员的“小个专”组织全部建立党组织,对没有党员的“小个专”组织,通过选派党建指导员、先行建立群团组织的方式,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及时了解掌握“小个专”市场主体、党组织和党员等相关基础数据,健全完善相关工作信息台账,建立“小个专”党建工作基础档案。
7.推进开放式“主题党日”和创意型组织生活。认真落实我州两新党建“466工作法”、党支部“六步抓”工作法等经验做法,以深入开展“四万三进”为载体,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主题党日“5+X”模式和“两新党建联盟”等综合体,推进开放式“主题党日”和创意型组织生活,实行组织联建、党员联管、资源联用、活动联办、服务联做,服务企业、服务发展,切实发挥党组织实质作用,积极构建以大带小、以强带弱党建工作格局。
8.巩固支部达标创建。深入贯彻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健全完善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长效机制,抓好联系点党支部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党支部达标创建“回头看”,加大对已建党组织的跟踪指导服务,持续推进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不断巩固支部规范化创建成果,充分发挥党支部管到人头的作用。
9.将联系点打造成示范点。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市场监管与“小个专”党建工作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联系示范点工作制度,在“小个专”党组织或联系点中选树培育一批特色鲜明、对当地经济发展有一定贡献、可复制可推广的“小个专”党建工作典型,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加大对各地党建联系示范点遴选出的“党建强、发展强”党组织宣传推介力度。根据工作需要,各地可调整补充一批互联网、广告、民办学校等重点行业“小个专”党组织作为党建工作联系点。
三、推进“小个专”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
10.持续打造“小个专”党建工作品牌。积极配合地方党委组织部门,指导“小个专”党组织和党员结合生产经营,广泛深入开展党员“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等活动。组织开展“小个专”党员经营户授牌和党员示范店创建活动,6月底前挂牌、命名一批党员经营户和示范店,以典型示范带动整体提升。指导“小个专”党组织和党员结合自身特点开展现场观摩、典型宣讲、教育培训等活动,引导广大市场主体争当“诚信守法经营户”“市场秩序维护者”,强化主体责任和企业自律,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小个专”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11.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认真落实直接联系点、工作直报点制度,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小个专”党组织工作制度,注重发挥“小个专”党组织桥梁纽带作用。组织召开“小个专”组织出资人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畅通诉求渠道,引导“小个专”党组织和党员及时反映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意见诉求,推广“政企联盟”等有效做法,积极作为、细化举措、靠前服务,真心实意支持“小个专”发展。直接联系领导每年为挂钩联系党支部党员上党课不少于1次。
四、加强“小个专”党委自身建设
12.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州、县市局要在当地党委组织部门、“两新”工委的指导下,健全和落实“小个专”组织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及时调整、完善非公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小个专”党委办公室和州、县、乡三级“小个专”党组织网络架构,设立专兼职工作人员,做实“双向述职”。推行领导干部“交叉任职、一岗双责”、统筹协调、信息报送和经费保障等制度,逐步建立“小个专”组织党建工作制度体系,把“小个专”党建工作一条线抓到底、抓出实效。
13.创新工作思路,努力实现“小个专”党建与市场监管工作的深度融合,推动抓好“小个专”党建工作。各县市局在推进“小个专”党建工作中,要主动接受同级党委组织部门、“两新”组织工委的指导,完善请示报告等工作机制,落实“管行业管党建、书记抓抓书记”要求,努力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股)室主动抓、其他科(股)室密切配合工作格局。把“小个专”党建工作作为市场监管的一项重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尤其在落实两新组织党建“四同步四联动”工作中,需要科(股)室之间的密切配合和互相支持。
14.加大宣传力度。要认真总结“小个专”党建工作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通过各类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注重加强经验总结提炼和宣传推广力度,通过各类媒体进行宣传,特别是“中国非公企业党建网”云南频道、《云岭先锋》杂志等主流媒体及时推广好的经验做法,营造“小个专”党建的浓厚氛围。
五、加强党建工作调研督导
15.开展工作调研。按照省局工作安排,州局将与省局同步开展“小个专”专题调研,各县市要积极配合州局开展调研工作,按要求上报调研报告。
16.加强工作督导。参照省局“小个专”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标准,制定我州考评标准,年底前,采取适当方式对各县市落实《通知》要求情况进行督导。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