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州局机关各科室、州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州药检所、州质检中心:
当前全球疫情形势仍在肆虐蔓延,国内多地出现多点、零星、散发病例,为认真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疫情防控策略,健全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做好常态化下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疫情不出现反弹,确保辖区社会生产生活正常秩序,根据《楚雄州委州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第28号)》(楚新防指〔2021〕1号)和州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会议安排,现就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通知如下。
一、加强冷链食品行业疫情常态化防控
要进一步摸清冻库底数并建档动态滚动。要加大检测频次和密度,排查发现新增冻库及时更新名册,加快完成追溯。重点检查第三方代储冻库是否办理营业执照,并依法进行备案,对未能提供合法进口手续、来源不明的冷链食品和未能落实进货查验的第三方代储冻库依法查处,相关问题冷链食品立即下架封存,提请疾控中心对食品及外环境进行核酸检测。要强化重点岗位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聚焦“一线两重点”,加强生产、市场、零售等进口食品一条线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从业人员相关信息及时推送给乡镇和卫健局(疾控中心),做到冷链食品相关人员为重点人员核酸检测“应检尽检”。要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检测。积极配合卫健部门对农贸市场、商超等经营场所外环境,以及各类交易市场(包括附设冷库)、专业冷冻冷藏库房和外环节和冷链食品等核酸检测。要进一步强化对冷链食品的日常定期抽检,加强和加密餐饮服务单位食品进货查验,确保来源可追溯,对来源不明的冷链食品依法进行查处。
二、持续推进“云南抗疫情”扫码登记小程序推广应用
持续在超市、商场、农贸市场、餐饮门店、药店等经营性场所推广应用“云南扫码小程序”。加大对人员密集封闭场所的宣传引导力度,引导群众保持距离,倡导公勺公筷、分食就餐,提高自身防护意识。
三、开展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隐患排查
由食安办牵头,联合教育、卫健、城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重点对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严查“三无”食品和过期食品,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对于无证经营食堂,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或拒不配合的,抄告教育主管部门督促整改。
四、持续加强价格交易监管
进一步组织加强对生产经营的医药用品的价格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经营者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依法严肃查处,严禁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囤货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涨价谣言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五、严禁野生动物交易
加大对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的检查力度,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六、做好防疫物资质量监管工作
认真梳理辖区内普通防护口罩和医用口罩生产企业名单,建立动态管理制度,采取企业自行上报生产运营情况及执法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督促防疫物资生产经营企业规范运营。
七、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依法严厉打击传销活动工作
切实履行市场监管部门职责,防范和制止外地传销组织或传销人员流入我州,进一步巩固创建无传销城市取得成果,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我州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平竞争,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八、做好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实名登记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州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实名登记的通知》(楚市监办发[2021]2号)要求,督促辖区内所有零售药店实行购药实名登记,对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查处。
九、抓好防疫物资管理工作
各单位根据防疫需要,提前准备,采购一批医用口罩、防护服、额温枪、护目镜,抓好秋冬季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按照“确保重点、兼顾一般、节约使用”的原则,合理调配防疫物资。
十、要把疫情防控同巩固“管集市”、“净餐馆”成果有机结合起来
要按照《云南省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方案》,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强化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持续改善餐饮服务环境卫生条件,全力整治农贸市场垃圾乱扔、污水乱排、摊点乱设、货物乱摆、周边乱象的“五乱”状况。
十一、持续抓好单位内部防控工作
做好内部人员防控,坚持外出报告制度,对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史、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接触史等情况,要及时报告并做好隔离观察措施。坚持戴口罩,勤洗手、讲卫生、少聚会,加强自我防护。从即日起对州外入楚返楚人员实行报备管理。
1、主动登记报备。凡2021年1月1日以来,所有州外入楚返楚人员,需提前向所在村(社区)、组(小区)及单位报告。报备时间为入楚时和离楚时,有新的变动情况随时报备。
2、领导干部带头。领导干部要带头报备家属返乡情况,对高风险地区来(返)楚人员一律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7天的隔离措施,进行4次核酸检测;对中风险地区来(返)楚人员,核查近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证明。
3、干部职工要带头遵守疫情防控纪律,遵守公共场所疫情防控规定,配合防疫人员开展好防疫工作,绝不允许任何人搞特殊、耍特权。
十二、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的重要性,始终保持坚决有力的战疫劲头,与时俱进调整防疫策略、从严从细落实防控措施,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形成合力,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推进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
2、切实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按照各级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实效,严防疫情防控风险。
3、强化督导检查。相关业务科室要建立督查机制,对各项工作情况开展督查,查找薄弱环节,全面督促整改,推进各项防控举措有效落实。
4、做好宣传报道。各单位在防控工作中要及时向州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动态信息。专班组报送邮箱:zb3025846@163.com 电话:3376365 。
联系人:何仕昌 13987892398,祁小璐 13987804441,李先学 18908787128,汪明 13094324488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